2024-2026年海盐县农村污水零直排工程二期二标段
****年**县农村污水零直排工程二期二标段
****年**县农村污水零直排工程二期二标段 第一章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 年 海 盐 县 农 村 污 水 零 直 排 工 程 已 海 盐 县 发 展 和 改 革 局 以 2401-330424-04-01-131534 文 件 备 案 批 准 建 设 , 建 设 资 金 来 自 自 筹 及 银 行 贷 款 , 出 资 比 例 为 100% , 项 目 业 主 为 海 盐 县 城 市 建 设 投 资 发 展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 招 标 人 为 海 盐 县 城 市 建 设 投 资 发 展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 委 托 代 理 机 构 为 浙 江 圣 加 工 程 管 理 咨 询 有 限 公 司 。 项 目 已 具 备 招 标 条 件 , 现 对 该 项 目 的 **** 年 海 盐 县 农 村 污 水 零 直 排 工 程 二 期 二 标段 (标段名称)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 目 概 况 : 本 项 目 投 资 估 算 16000 万 元 , 工 程 概 算 15986.29 万 元 , 其 中 建 安 工 程 造 价 14533.19 万 元 , 本 次 招 标 建 安 工 程 造 价 6434.48 万 元 , 建 设 规 模 : 对 海 盐 县 通 元 镇 、 望 海 街 道 、 武 原 街 道 、 百 步 镇 、 沈 荡 镇 、 于 城 镇 、 澉 浦 镇 涉 及 的 约 3591 户 农 户 ( 含 沿 线 非 居 民 用 户 ) 进 行 污 水 收 集、输送,同步建设配套设施,实现污水零直排 ,建设地点: 位于**县 。 2.2 招 标 范 围 : **** 年 海 盐 县 农 村 污 水 零 直 排 工 程 二 期 分 为 两 个 标 段 实 施 , 具 体 为 : 一 标 段 为 百 步 镇 、 沈 荡 镇 约 535 户 农 户 进 行 污 水 收 集 、 输 送 , 同 步 建 设 配 套 设 施 , 实 现 污 水 零 直 排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设 计 图 纸 、 工 程 量 清 单 及 合 同 条 款 所 包 含 的 相 关 施 工 范 围 与 内 容 。 二 标 段 为 武 原 街 道 、 望 海 街 道 、 于 城 镇 约 624 户 农 户 进 行 污 水 收 集 、 输 送 , 同 步 建 设 配 套 设 施 , 实 现 污 水 零 直 排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设 计 图 纸 、 工 程 量 清 单 及 合 同 条 款 所 包 含 的 相 关 施 工 范 围 与 内 容 。 每 一 投 标 人 可 同 时 参 加 一 、 二 个 标 段 的 投 标 , 但 已 确 定 为 第 一 中 标 候 选 人 的 投 标 人 不 再 具 有 后 面 标 段 的 中 标 候 选 人 资 格 , 招 标 标 准 预 算价 一标段:****9151 元 ;二标段:****2695 元 。 2.5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2.6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 2.6.2 本 标 段 联 合 体 形 式 面 向 中 小 企 业 , 以 联 合 体 形 式 参 加 本 次 投 标 的 , 联 合 体 中 中 小 企 业 承 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 (不低于 40%) 以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 3.1 具 备 市 政 公 用 工 程 施 工 总 承 包 三 级 及 以 上 资 质 ; ( 对 应 资 质 应 在 “ 浙 江 省 建 筑 市 场 监 管 公 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 3.2 具 备 有 效 的 企 业 安 全 生 产 许 可 证 , 企 业 主 要 负 责 人 ( 法 定 代 表 人 、 企 业 经 理 、 企 业 分 管 安 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3.3 自 2019-01-01 以 来 □ 承 接 过 √ 完 成 过 单 项 建 安 工 程 费 2000 万 元 及 以 上 的 市 政 给 排 水 工 程 施 工 业 绩 , 业 绩 证 明 材 料 : 提 供 中 标 通 知 书 、 合 同 、 工 程 竣 工 验 收 报 告 【 或 竣 工 验 收 意 见 ( 书 、 表 ) 、 或 竣 工 验 收 备 案 表 】 等 证 明 材 料 复 印 件 并 加 盖 公 章 ; 时 间 以 竣 工 验 收 时 间 为 准 , 如 业 绩 证 明 材 料 未 能 体 现 经 济 与 技 术 指 标 , 需 提 供 工 程 所 在 地 建 设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证 明 材 料 , 否 则 业 绩 不 予 认 可 业 绩; √ 3.5 投 标 人 及 其 拟 派 项 目 负 责 人 未 被 “ 信 用 中 国 ” ( www.****.cn ) 和 “ 信 用 中 国 ( 浙 江 ) ” ( http://credit.****.cn ) 列 入 严 重 违 法 失 信 行 为 记 录 “ 黑 名 单 ” ( 本 条 无 需 提 供 网 页 截图或证明) ;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7 拟 派 项 目 负 责 人 具 有 注 册 在 投 标 人 单 位 的 市 政 公 用 工 程 一 级 级 建 造 师 执 业 资 格 ( □ 职 称 : / ) , √ 同 时 具 有 对 应 有 效 的 安 全 生 产 考 核 合 格 证 书 。 如 在 投 标 截 止 日 存 在 在 其 他 任 何 在 建 合 同 工 程 ( 在 建 合 同 工 程 的 开 始 时 间 为 合 同 工 程 中 标 通 知 书 发 出 日 期 , 或 不 通 过 招 标 方 式 的 则 以 合 同 签 订 日 期 为 开 始 时 间 , 结 束 时 间 为 该 合 同 工 程 验 收 合 格 或 合 同 解 除 日 期 ) 担 任 项 目 负 责 人 ( 包 括 工 程 总 承 包 项 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 3.8 如 使 用 一 级 建 造 师 电 子 注 册 证 书 的 须 符 合 《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部 办 公 厅 关 于 全 面 实 行 一 级 建 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 号文件的规定 。 (三)其他: 3.10 投 标 人 及 其 拟 派 项 目 负 责 人 未 被 列 入 建 筑 市 场 严 重 失 信 名 单 ( 以 全 国 建 筑 市 场 监 管 公 共 服 务 平 台 黑 名 单 记 录 、 失 信 联 合 惩 戒 记 录 和 浙 江 省 建 筑 市 场 监 管 公 共 服 务 系 统 严 重 失 信 名 单 的 信 息 为 准); 3.1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 投 标 人 及 其 拟 派 项 目 负 责 人 未 被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机 关 在 全 国 企 业 信 用 信 息 公 示 系 统 中 列 入 严 重 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14 投 标 人 及 其 拟 派 项 目 负 责 人 未 被 人 力 资 源 社 会 保 障 行 政 部 门 列 入 失 信 联 合 惩 戒 名 单 ( 有 效 期 内)并共享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3.15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4.招投标方式 4.1 公开招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5.2 招 标 文 件 下 载 网 址 : 潜 在 投 标 人 登 录 浙 里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数 字 化 招 标 交 易 系 统 ( 海 盐 ) (http://ggzy.****.cn/ZLHYTPBidder) 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7.联系方式 行政监督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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