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分院科技工作需要,拟采购2025年科技查新服务。欢迎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前来投标报价。
一、项目名称
**分院2025年科技查新服务(第二次)
二、项目采购控制价
总预算为:56800元。其中:特检33400元、锅检院23400元。累计服务金额达到控制价或服务期满视为合同终止。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相关经营范围且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需具备国家认定的查新业务资质。
四、评标方式
以最低评标价法进行评标,即权重总价最低为中标供应商。如出现相同最低报价,开标现场将通过电话联系最低报价投标人二次询价。如第一中标人出现废标情况,在符合我院采购管理办法的前提下推荐排名第二的投标人为中标人。
五、招标内容及相关要求
1.招标内容:
序号 | 名称 | 报告完成时间 | 预算价格(元/份) | 权重 |
1 | 科技查新 (单一技术主题) | 正常 | 1000 | 70% |
2 | 加急(1个工作日) | 2000 | 10% | |
3 | 加急(2个工作日) | 1500 | 10% | |
4 | 加急(3个工作日) | 1200 | 10% | |
备注:正常报告完成时间为6个工作日。报告完成时间以实际付款日的第二个工作日开始计算有效工作日。 |
2.投标人需提供在线委托办理科技查新的服务。
3.投标人应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和标准开展科技查新,应确保科技查新报告的公正性和准确性。
4.查新报告提交期限和方式:在正常情况下,投标人在收到查新服务费用后的第6个工作日内交付查新报告,若存在加急情况,则按加急类别计算交付时间。投标人应提供加盖查新机构报告专用章的科技查新报告(纸质报告或者PDF版带红章的电子报告)。
六、验收方式
中标人在完成查新工作并形成查新报告后,应以电话或短信等方式通知招标人。招标人收到通知后对查新报告进行验收确认,形成验收是否通过的结论。
七、违约责任
1.中标人若无法响应招标文件的所有要求,招标人有权取消合同,中标人需赔偿招标人相应损失。
2.中标人应在查新委托订单所约定的报告完成时限内出具查新报告,除不可抗力因素和招标人原因外,每延误1个工作日即退还该项查新费用的10%,总退还金额不超过该项查新费用的30%。
八、报价文件要求
(一)资格文件
投标文件应提供满足本采购项目要求的相关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提供国家认定的科技查新资质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二)报价文件
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报价单(报价单格式、内容等应与附件1致,加盖公章)。
(三)投标文件要求
1.报价文件需用信封单独封装,与其他投标材料一起放入投标文件袋中,报价文件未单独封装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所有投标材料(含报价文件)需装在一个投标文件袋中,按规定进行密封,封面写明投标单位、项目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投标文件袋封条需盖单位或法定代表人章,无严格密封者后果自负。
注:未按投标文件要求提供资料的,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投标材料作废。
九、投标截止时间及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1.报价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月13日10:00(**时间)
2.报价文件递交地点:福****研究院****办公室
地址:**区万虹路20-1****中心902办公室
3.项目联系人:黄女士,联系电话:189****0279
联系人:董女士,联系电话:0595-****2875
4.监督电话:0595-****8896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之前将密封盖章的报价文件送达福****研究院**分院,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件将被拒绝接受。(报价文件必须写明投标项目名称,投标文件不建议采用快递寄送的方式,如采用快递寄送导致超期则后果自行承担)
投标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可通过特检廉政建设社会监督平台向我们反映,省特检院纪检室将第一时间同您联系,欢迎公众对我院招标采购工作进行监督。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1、通过微信扫码,进入特检廉政建设社会监督平台;
2、请勾选参与的项目,并对我院的采购招标工作进行评价;
3、如有投诉或举证材料,可点击附件上传,并务必留下您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第一时间联系核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