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毛家坪片区与**片区水**配置工程 | 项目代码: | **** | ||||||||||||||||||||||||||
招标人: | 名称:ff****818d119f43018d151adac80679 | 代理机构: | 名称:**** | ||||||||||||||||||||||||||
地址:**省**市**区白鹤街道**路348号 | 地址:**市**区首南街道利时金融大厦1号1701、1702、1703室 | ||||||||||||||||||||||||||||
联系人:段佳圆 | 联系人:**** | ||||||||||||||||||||||||||||
电话:137****1127 | 电话:150****2515 | ||||||||||||||||||||||||||||
标段(包)名称: | 毛家坪片区与**片区水**配置工程(施工) | 标段(包)编号: | A330********241****2001 | ||||||||||||||||||||||||||
澄清、修改对象: | 招标公告 | ||||||||||||||||||||||||||||
澄清、修改内容要点: | 致:各投标人 招标人现对本项目作如下澄清、修改,请认真研究。本次澄清、修改文件若与招标文件不一致之处,以本次澄清、修改文件为准。 一、招标文件澄清(共0项) 无。 二、招标文件修改(共9项) 1、招标公告“本次招标**工程造价为:****0000 元”修改为:“本次招标**工程造价为:****2285元”。 2、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2.4条款“最高投标限价(即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 5500 万元,其中暂估价 0 万元、暂列金额为 0 万元,暂估价、暂列金额占招标控制价比例为 0 %,除暂估价、暂列金额外的其他不可竞争费为 0 万元。”修改为:“最高投标限价****2285元,其中暂估价 ****000元、暂列金额为****057元,暂估价、暂列金额占招标控制价比例为7.69%,除暂估价、暂列金额外的其他不可竞争费为****262元。” 3、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9条款“特别说明”“□(3)暂估价:①内容: ;②金额:(金额逐项列明);③占招标控制价比例: ”修改为“√(3)暂估价:①内容:接水接电、现场保护费 ;②金额:****000元;③占招标控制价比例:2.69%” 4、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定标办法》中“附表三:商务标评分标准”招标人意向合理报价区间“招标人意向合理报价区间为 ****0000 元至 ****0000 元(含区间上下限本数)-6%~-11%”修改为:“招标人意向合理报价区间为****8669元至****5767元(含区间上下限本数)-6%~-11%” 5、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定标办法》中“附表三:商务标评分标准”“招标人意向投标评审价A对应球号” 修改为:“
” 6、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7)计价依据:详见补充文件。” 修改为:“(7)计价依据:1)企业管理费按市政安装工程一般计税费率中值计取; 2)利润按市政安装工程一般计税费率中值计取;3)施工组织措施费按市政安装一般计税费率中值计取,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按市区工程一般计税费率中值计取;标化工地增加费按市区工程中值计取;不计提前竣工增加费、行车、行人干扰增加费;4)根据“市建管〔2024〕12号文”计取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费;5)规费按《**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版)文件规定的一般计税的30%计取;6)税金按一般计税税前工程造价的9%计取(浙建建发〔2019〕92号文)。” 7、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1)合同期内,主要建筑材料(设备)(仅指:塘渣、钢管、钢筋、水泥、商品砼、黄砂、碎石)价格,根据本合同约定的相应调整周期内各期造价信息中发布的相应市场信息除税信息价的平均价与工程量清单编制当期即 2024年 月造价信息中发布的相应市场除税信息价相比(造价信息优先采用《**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综合版),《**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综合版)没有的信息价按《**造价信息》,商情版不作为调差依据。),波动幅度超过±5%(不含±5%),对超过部分进行调差,调差部分价格计取税金后不再进行浮动,随当期工程进度款支付或扣减。 其中钢管按《**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综合版)》中发布的热轧普碳中厚钢板Q235B 20市场信息除税信息价进行调差。 (2)人工费调整方法:即对本合同约定的相应调整周期内各期《**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综合版)上发布的人工市场信息价的平均价与《**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综合版)2024年 月人工市场信息价相比进行补差调整,波动幅度超过±5%(不含±5%),对超过部分进行调差,调差部分价格计取税金后不再进行浮动,随当期工程进度款支付或扣减。 (3)机械费调整方法:即对本合同约定的相应调整周期内各期《**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综合版)上发布的机上人工及汽油、柴油市场信息价的平均价与《**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综合版)2024年 月信息价相比进行补差调整,波动幅度超过±5%(不含±5%),对超过部分进行调差,调差部分价格计取税金后不再进行浮动,随当期工程进度款支付或扣减。” 修改为:“(1)合同期内,主要建筑材料(设备)(仅指:塘渣、钢管、钢筋、水泥、商品砼、黄砂、碎石)价格,根据本合同约定的相应调整周期内各期造价信息中发布的相应市场信息除税信息价的平均价与工程量清单编制当期即 2024年12月造价信息中发布的相应市场除税信息价相比(造价信息优先采用《**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综合版),《**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综合版)没有的信息价按 2024年11月《**造价信息》,商情版不作为调差依据。),波动幅度超过±5%(不含±5%),对超过部分进行调差,调差部分价格计取税金后不再进行浮动,随当期工程进度款支付或扣减。 其中钢管按《**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综合版)》中发布的热轧普碳中厚钢板Q235B 20市场信息除税信息价进行调差。 (2)人工费调整方法:即对本合同约定的相应调整周期内各期《**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综合版)上发布的人工市场信息价的平均价与《**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综合版)2024年12月人工市场信息价相比进行补差调整,波动幅度超过±5%(不含±5%),对超过部分进行调差,调差部分价格计取税金后不再进行浮动,随当期工程进度款支付或扣减。 (3)机械费调整方法:即对本合同约定的相应调整周期内各期《**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综合版)上发布的机上人工及汽油、柴油市场信息价的平均价与《**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综合版)2024年12月信息价相比进行补差调整,波动幅度超过±5%(不含±5%),对超过部分进行调差,调差部分价格计取税金后不再进行浮动,随当期工程进度款支付或扣减。” 8、现补充提供本项目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图纸等资料,请投标人登录**市公共**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jyxt.****.cn:4011/website/home)自行下载。 9、现重新发布本项目电子招标文件,请投标人登录**市公共**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jyxt.****.cn:4011/website/home)自行下载。 招 标 人:****、****集团有限公****公司 招标代理:**** | ||||||||||||||||||||||||||||
行政监督机构: | **区****办公室 | 电话: | 0574-****1373 | ||||||||||||||||||||||||||
信息来源: | **区公共**交易平台 | 接收时间: | 2025-01-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