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水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示
按照《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2025年1月3日,****委托****承担“****引水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对该项目进行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示,请社会公众对该项目提出意见和建议。公示材料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引水工程建设项目
项目性质:**
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地区**市境内314国道730+800km处的克拉格塞大桥以北的戈壁滩上,****北侧,起点为牙哈干渠桩号7+280处分水闸,**一座沉砂池;终点位于****停车场西北角处,厂区内蓄水池。
项目概要:****拟投资500万元,本工程**引水管线4250m,沉沙池1座,蓄水池2座;并配备建筑物9座,其中引水闸1座,农桥1座,闸阀井2座,排水井2座,排气井3座。控制灌溉面积619亩,为****厂区提供灌溉用水。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
联系人:贾工
联系电话:181****2352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地址:****市**区**南路新天巷1号3楼309-1室
联系人:孔工
联系电话:136****2160
电子邮箱:"mailto:****@qq.com">****@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s://www.****.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1024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在本信息公开后10个工作日内,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按照有关公告要求的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负责审批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书面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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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