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 | 组配分类 | 环境保护 |
发布机构 | ****环境局 | 发文日期 | 2025-01-03 |
文号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时效性 | 有效 |
****审批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
公示期为2024年1月3日至2024年1月9日。
联系电话:0515-****3339(项目服务科)
EMAIL:****@163.com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复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建****处理厂(一期2.5万吨/日)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县高新区李夏村五组
环评单位:****设计研究院****公司
二、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本项目处理工艺采用“格栅及提升泵房+调节池+除硬池+水解酸化池+组合式改良AAO+多效澄清池+臭氧催化氧化+滤布滤池+次氯酸钠消毒池”,主要指标执行《****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40-2022)表1中的A标准、表4标准。
2、本项****处理厂运行过程中产生的恶臭气体。对格栅及提升泵房、调节池、除硬池、水解酸化池、生化池、污泥浓缩池、污泥泵房和污泥脱水机房、危废仓库、污泥堆场等区域加盖或密闭收集恶臭气体,恶臭气体经统一收集后采用“碱喷淋+酸喷淋+生物滤池”处理达标后通过15米高1#排气筒排放,排放执行《****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40-2022)表5、表6二级标准。
3、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各种减振、隔声措施。优先选用符合国家要求的高性能低噪声设备,主要声源设备采用消声、隔震、减震措施,合理布局,规范操作,确保厂界环境噪声达标排放,项目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东、北厂界)、4类标准(西、南厂界)。
4、按“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和环保管理要求,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必须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厂内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物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确保不对周围环境和地下水造成影响。一般固废的暂存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污水处理栅渣和污泥须根据《危险废物鉴别标准》(GB5085.1~7)和《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HJ298-2019)等要求进行属性鉴别,鉴别前参照危险废物相关要求进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