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档坯布改建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0623MA21T3F38B | 建设单位法人:赵恩乐 |
朱峰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县 |
**省**市**县双甸镇高前村十三组一号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高档坯布改建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28-棉纺织及印染精加工;毛纺织及染整精加工;麻纺织及染整精加工;丝绢纺织及印染精加工;化纤织造及印染精加工;针织或钩针编织物及其制品制造;家用纺织制成品制造;产业用纺织制成品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1751-C1751-化纤织造加工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 双甸镇高前村十三组一号 |
经度:120.78226 纬度: 32.35796 | ****机关:****审批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05-15 |
东行环审〔2024〕41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0623MA21T3F38B001P |
2024-11-26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15000 |
168 | 运营单位名称:**** |
****0623MA21T3F38B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0623MA21T3F38B | 验收监测单位:**迈****公司 |
913********668839K | 竣工时间:2024-11-01 |
2024-11-02 | 调试结束时间:2024-11-15 |
2024-12-07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01-06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www.****.cn/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该项目为改建项目, | 实际建设情况:该项目为改建项目。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项目建成达产后,预计可形成年产高档坯布约6000万米的生产能力。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具有年产高档坯布约6000万米的生产能力。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喷水织机 | 实际建设情况:喷水织机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严格落实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实行“雨污分流”。该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施工废水和生活污水。你公司须对施工单位进行有效监督,对施工废水、生活污水进行有效收集处理,严禁直排外环境。该项目运营期锅炉冷凝水、锅炉纯水制备浓水回用于织造工段。生产****处理站处理达企业内部回用标准后部分回用于生产;剩余污水与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的生活污水合并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总磷、总氮参照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 -2015)表1中B等级标准,锑参照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表3限值要求)后****处理厂处理。 严格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该项目施工期废气主要来源于施工车辆排放的尾气、施工扬尘、油漆废气。你公司须加强施工过程管理,采取合理可行的措施,减轻施工期间无组织排放废气及扬尘污染。项目运营期浸浆烘干废气经集气罩收集,接入换热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通过15m高FQ01排气筒排放;天然气经低氮燃烧后的燃烧废气通过15m高FQ02排气筒排放;危废仓库废气密闭收集,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通过15m高FQ03排气筒排放。你公司须加强全过程管理,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采取有效措施尽量减少废气的无组织排放。 该项目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表2和表3标准,天然气燃烧废气有组织排放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385-2022)表1限值。 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该项目施工期须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施工阶段的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须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相关标准。你公司须合理安排厂区总体平面布局,优选低噪声设备,高噪声源设备应尽量远离居民,并采取屏障隔声、降噪减振等有效措施,确保该项目运营期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且不得降低周围环境敏感点声环境质量。 严格固体废物管理。按“减量化、**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落实项目施工期和运营期产生的各类固体废物,尤其是危险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建设专门危废堆放场所。按要求对一般固废进行回收利用或综合治理,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固体废物在厂内的堆放、贮存、转移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和相关管理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 做好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按照《报告表》要求,不同分区采取不同等级的防渗措施,并确保其可靠性和有效性,切实防止对土壤和地下水产生影响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已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锅炉冷凝水、锅炉纯水制备浓水回用于织造工段。生产****处理站处理达企业内部回用标准后部分回用于生产;剩余污水与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的生活污水合并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总磷、总氮参照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 -2015)表1中B等级标准,锑参照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表3限值要求)后****处理厂处理。本项目废水均达标排放,详见废水监测结果。 本项目加强施工过程管理,采取合理可行的措施,减轻施工期间无组织排放废气及扬尘污染。该项目运营期产生的浸浆烘干废气经集气罩收集,接入换热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通过15m高FQ01排气筒排放;天然气经低氮燃烧后的燃烧废气通过15m高FQ02排气筒排放;危废仓库废气密闭收集,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通过15m高FQ03排气筒排放;****公司须加强全过程管理,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采取措施尽量减少废气的无组织排放。同时本项目加强全过程管理,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采取措施尽量减少废气的无组织排放。 本项目废气均达标排放,详见废气监测结果。 项目实际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源设备远离厂界,现场设置隔声、减震措施。 本项目噪声达标排放,详见噪声监测结果。 项目固体废弃物主要为项目固体废弃物主要为废边角料、废包装箱、废包装桶、水处理污泥、废活性炭、废机油、废机油桶、生活垃圾等。废边角料、废包装箱收集后外售,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清运,废包装桶、水处理污泥、废活性炭、废机油、废机油桶属于危险废物,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项目设置15m2危废仓库一座,并已按《**省固体废物全过程环境监管工作意见》的通知 苏环办【2024】16号等文件落实各项配套措施。 本项目已经按照《报告表》要求,做好分区防渗措施。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按照《**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要求,规范设置排污口、采样口(废气管道应设置永久采样孔)。按《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实施日常环境管理与监测,监测结果及相关资料备查。 加强环境风险管理。你公司须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事故应急防范措施,严格按照环境风险管理的有关规定制定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设置事故应急池,配备相应装备并定期进行演练,防止因事故发生污染环境事件。 本项目建成后全厂污染物年排放总量核定如下: 水污染物(接管量/外排量):废水量123586t/a、化学需氧量5.8074/6.1793t/a、氨氮1.8598/0.6179t/a、总磷0.1540/ 0.0618t/a、总氮3.0957/1.8538t/a。 废气污染物:有组织:颗粒物0.1247t/a、二氧化硫0.2400t/a、氮氧化物0.3636t/a,挥发性有机物 0.2387t/a;无组织:挥发性有机物0.2645t/a。 固废排放量为0。其他污染物不得超出《报告表》中预测的排放量。 你公司须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对《报告表》的内容和结论负责。应对废水、废气处理、固(危)废贮存等环境治理设施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理,健全内部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和管理责任制度,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境治理设施,确保环境治理设施安全、稳定、有效运行。同时,接受委托编制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技术单位对其编制的环境影响报告表承担相应责任。 涉及其他法律及法规规定需要办理的其他相关手续应按规定办理。该项目建成后,你公司应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 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本批复与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一并作为项目环境管理及验收依据。项目的事中、事后环境现场的监督****生态环境局负责组织实施。 你公司必须严格按照环评批准的规模、工艺等组织实施,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工艺或污染防治措施发生重大变化的,应当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原审批部门重新审核。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已按照《**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要求,规范化设置排污口,设置排口标志牌,排气筒已规范化设置监测采样口。 本项目已制定各项事故应急防范措施,已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完成备案,备案号320623-2024-184-L,设置了事故应急池。 本项目污染物实际年排放量不突破环评及批复总量要求。 正在进行“三同时”验收。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0 | 12.3586 | 0 | 0 | 0 | 12.359 | 12.359 | |
0 | 5.175 | 5.8074 | 0 | 0 | 5.175 | 5.175 | |
0 | 0.025 | 1.8598 | 0 | 0 | 0.025 | 0.025 | |
0 | 0.008 | 0.154 | 0 | 0 | 0.008 | 0.008 | |
0 | 0.174 | 3.0957 | 0 | 0 | 0.174 | 0.174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24 | 0 | 0 | 0 | 0 | / |
0 | 0.3162 | 0.3636 | 0 | 0 | 0.316 | 0.316 | / |
0 | 0.0168 | 0.1247 | 0 | 0 | 0.017 | 0.017 | / |
0 | 0.1393 | 0.5032 | 0 | 0 | 0.139 | 0.139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污水处理站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 | 已建成 | 在监测期间工况条件下,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处理站预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两股废水预处理COD、SS、石油类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中的三级标准,氨氮、总磷(以P计)、总氮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表1中B等级标准值,特征因子锑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后接入市政工业污水管网送****处理厂集中处理。检测期间雨水达到COD<40mg/L,SS<30mg/L。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换热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 | 已建成 | 在监测期间工况条件下,本项目浸浆烘干产生的非甲烷总烃、危废仓库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表3中的标准;天然气燃烧废气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385-2022)表1限值。企业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限值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限值。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隔声减震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 已建成 | 在监测期间工况条件下,本项目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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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无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要求 |
/ |
区域削减
无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要求 |
/ |
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要求 |
/ |
功能置换
无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要求 |
/ |
其他
无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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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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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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