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国仕邦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扩建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913********077371Y | 建设单位法人:周吉仁 |
郑贤和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县 |
沙头镇石埠村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扩建项目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47-化学药品原料药制造;化学药品制剂制造;兽用药品制造;生物药品制品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2661-C2661-化学试剂和助剂制造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 沙头镇石埠村 |
经度:120.74561 纬度: 28.19523 | ****机关:****环境局**分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3-07-18 |
温环永建〔2023〕152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2024-09-05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200 |
7 | 运营单位名称:**** |
****0300MA2HCUA07D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0303MAD475006R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913********509998P | 竣工时间:2024-08-16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12-04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01-04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xhjc.****.cn/index/Gongshi/gongshi_open?id=1551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扩建 | 实际建设情况:扩建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年产15000吨水性聚氨酯涂饰剂、溶剂型聚氨酯涂饰剂及相关配套用清洁剂 | 实际建设情况:年产15000吨水性聚氨酯涂饰剂、溶剂型聚氨酯涂饰剂及相关配套用清洁剂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外购聚氨酯树脂、稀释剂→分装复配→包装→成品;各稀释剂→分装复配→包装→成品; | 实际建设情况:外购聚氨酯树脂、稀释剂→分装复配→包装→成品;各稀释剂→分装复配→包装→成品;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各股废水统一收集汇****处理站处理,处理后部分回用,纯水制造浓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处理站废气收集后采用二级水喷淋旋流板塔吸收处理,排气筒高度为15m;储罐呼吸废气加强通风换气;对车间进行合理布局,生产设备尽可能布置在车间的中央,并采取减震隔声措施;生产期间关闭门窗;污泥外售综合利用;破碎周转桶及沾染有毒有害物质废包装袋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其他废包装材料外售综合利用。批复:项目新****处理站处理达《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1中直接排放限值后(其中LAS、石油类、动植物未有相关标准,参考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经****处理站处理达《****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排放标准后排放;项目废气主要为工艺废气(分散废气及储罐****处理站废气。工艺废气从严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5、表9相关标准及《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7824—2019)中表2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相关标准 。非甲烷总烃厂区内无组织排放执行《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7824—2019)中表B.1特别排放限值。污水处理站废气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相关污染物标准;项目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声环境功能区相关要求,南侧执行4类声环境功能区相关要求;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执行《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中的有关规定。一般固废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废物分类执行《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GB6944-2012),危险废物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有关规定。 | 实际建设情况: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经厂区内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31572-2015)表1中直接排放限值(LAS、石油类和动植物油类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后回用(回用于设备清洗、地面冲洗及绿地灌溉),剩余部分纳管至****处理厂处理,处理至《****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放;纯水制造浓水循环使用,用作于冷却水;分装复配工序、污水站处理废气经二级冷凝器回流(反应釜自带)+二级水喷淋塔处理后引至15米高空排放;储罐呼吸废气加强通风换气;企业车间设备已合理布局,并采取了相应措施;污泥委托****处置;破碎周转桶及沾染有毒有害物质废包装袋和其他废包装材料暂存于企业,后委托******公司处置。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自动包装机14台 | 实际建设情况:自动包装机10台 |
自动包装机较环评缺少4台,本次为整体验收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0 | 0.0688 | 0.1017 | 0 | 0 | 0.069 | 0.069 | |
0 | 0.0344 | 0.051 | 0 | 0 | 0.034 | 0.034 | |
0 | 0.0034 | 0.005 | 0 | 0 | 0.003 | 0.003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0103 | 0.015 | 0 | 0 | 0.01 | 0.01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1.26 | 1.722 | 0 | 0 | 1.26 | 1.26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厂区内自建污水处理设施 |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31572-2015)表1中直接排放限值、《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 | 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经厂区内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31572-2015)表1中直接排放限值(LAS、石油类和动植物油类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后回用(回用于设备清洗、地面冲洗及绿地灌溉),剩余部分纳管至****处理厂处理,处理至《****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放 | 标准排放口排放的化学需氧量、悬浮物、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总氮、总量、总有机碳和pH值范围均符合《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31572-2015)表1中直接排放限值;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石油类和动植物油类浓度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二级冷凝器回流(反应釜自带)+二级水喷淋塔 |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5、相关标准及《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7824-2019)中表2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相关标准;《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相关污染物标准 | 分装复配工序、污水站处理废气经二级冷凝器回流(反应釜自带)+二级水喷淋塔处理后引至15米高空排放 | 项目分装复配工序、污水站处理废气净化后监测结果中的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和苯系物排放浓度及基准排气量均低于《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5、相关标准及《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7824-2019)中表2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相关标准;氨、硫化氢和臭气浓度均低于《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相关污染物标准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隔声、减震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要求,《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4类标准限值要求 | 企业车间设备已合理布局,并采取了相应措施 | 厂界北侧、东侧和西侧测点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要求,厂界南侧测点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4类标准限值要求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环评:污泥外售综合利用;破碎周转桶及沾染有毒有害物质废包装袋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其他废包装材料外售综合利用。批复: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执行《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中的有关规定。一般固废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废物分类执行《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GB6944-2012),危险废物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有关规定。 | 污泥委托****处置;破碎周转桶及沾染有毒有害物质废包装袋和其他废包装材料暂存于企业,后委托******公司处置。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1 | 落实应急预案措施 | 企业于2023年10月25****环境局**分局申报并进行应急预案备案登记,备案编号为:330324-2023-379-M |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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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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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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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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