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生塑料加工制造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0326MA5P88XH3W | 建设单位法人:陈运 |
黄双保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壮族自治****开发区 |
**壮族自治区**市永****工业园(租赁****公司厂房)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再生塑料加工制造项目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18版本:086-废旧**(含生物质)加工、再生利用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4220-C4220-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 |
建设地点: | **壮族自治区**市**县 ****工业园 |
经度:110.****26293 纬度: 25.****35276 | ****机关:****审批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0-08-25 |
市审批环评许可〔2020〕15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2021-05-13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250 |
43.85 | 运营单位名称:**** |
****0326MA5P88XH3W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0326MA5P88XH3W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0200MACA8BT811 | 竣工时间:2023-12-28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12-06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01-03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gongshi.****.com/h5public-detail?id=429463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 | 实际建设情况:**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项目一期年处理废塑料5000吨,一期年产再生塑料颗粒4945吨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一期年处理废塑料5000吨,一期年产再生塑料颗粒4945吨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人工分拣→破碎→清洗→脱水→熔融挤出→冷却成型→切粒→包装入库 | 实际建设情况:人工分拣→破碎→清洗→脱水→熔融挤出→冷却成型→切粒→包装入库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废气:破碎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高15m的1#排气筒外排;一期造粒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高15m的2#排气筒外排。 废水:清洗废水采用“气浮+AO生化处理”工艺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 19923-2005)中的洗涤用水标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冷却水经冷却后循环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园区污水管网****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后排入大溪河。 噪声:落实减振降噪隔声措施,确保项目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标准要求。 固体废物:项目产生的边角料、不合格产品、破碎工序收集的粉尘回用于造粒熔融工序;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经压滤脱水后进行鉴定,如其污染物含量满足《****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6污泥农用时污染物控制标准限值的要求,可由附近村民回收作为有机肥料进行综合利用,如不满足要求,则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废过滤网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交由符合环保要求的固废处置场进行处置;废活性炭(类别为HW49)、废UV光氧管(类别为HW29)、含油气浮渣(类别为HW08)均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问,委托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职工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 实际建设情况:废气:项目目前只完成了一期工程建设,一期工程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已落实。破碎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高15m的1#排气筒外排;一期造粒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活性炭吸附+光氧催化+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的1#排气筒排放。 废水:项目清洗废水采用“气浮+AO生化处理”工艺处理,根据验收监测报告(报告编号:ZL****070103):项目清洗废水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 19923-2024)中的洗涤用水标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冷却水经冷却后循环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园区污水管网****开发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噪声:已落实减振降噪隔声措施。根据验收监测报告(报告编号:ZL****070103):项目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标准要求。 固体废物:项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暂存间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进行设置。项目产生的分拣杂物交由环卫部门处理,边角料、不合格产品、布袋收尘器收集的粉尘回用于生产工序,废过滤网、污泥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废活性炭、废UV光氧管、含油气浮渣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暂存间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标准要求建设,定期委托**恒达工****公司处置。 |
变动情况:造粒工序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采用“活性炭吸附+光催化氧化”装置处理后,进入处理破碎工序废气的布袋除尘器,再经布袋除尘处理,最后与破碎废气1#排气筒统一排放; 变动原因:进一步处理造粒工序产生污染物,降低颗粒物排放量,减少排气筒数量。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严格落实《报告书》确定的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源头控制、分区控制、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主动与被动防渗相结合的防渗原则对项目采取防渗措施,布设地下水监测井并按要求定期开展监测,确保地下水环境安全。 | 实际建设情况:已按照“源头控制、分区控制、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主动与被动防渗相结合的防渗原则对项目采取防渗措施,布设地下水监测井并按要求定期开展监测,确保地下水环境安全。根据验收监测报告(报告编号:ZL****070103):项目地下水监测井地下水水质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标准要求。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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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432 | 0 | 0 | 0 | 0.432 | 0.432 | / |
0 | 0.288 | 0 | 0 | 0 | 0.288 | 0.288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污水处理站 |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 19923-2024)中的洗涤用水标准 | ****处理站,废水处理工艺采用“气浮+AO生化处理”工艺,污水处理站设计处理能力为30 m3/d。 | ******公司于2024年11月12日~13日进行竣工验收监测,项目清洗废水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 19923-2024)中的洗涤用水标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活性炭吸附+光催化氧化系统+布袋除尘器 |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 破碎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高15m的1#排气筒外排;一期造粒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活性炭吸附+光氧催化+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的1#排气筒排放。 | 监测期间项目G1排气筒出口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4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二级标准。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减振降噪隔声措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4类标准 | 已按要求进行厂房隔声、基础减震,距离衰减等措施建设。 | 根据验收监测报告(报告编号:ZL****070103):项目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标准要求。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按照“源头控制、分区控制、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主动与被动防渗相结合的防渗原则对项目采取防渗措施,布设地下水监测井并按要求定期开展监测,确保地下水环境安全。 | 已按照“源头控制、分区控制、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主动与被动防渗相结合的防渗原则对项目采取防渗措施,布设地下水监测井并按要求定期开展监测,确保地下水环境安全。根据验收监测报告(报告编号:ZL****070103):项目地下水监测井地下水水质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标准要求。 |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项目产生的边角料、不合格产品、破碎工序收集的粉尘回用于造粒熔融工序;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经压滤脱水后进行鉴定,如其污染物含量满足《****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6污泥农用时污染物控制标准限值的要求,可由附近村民回收作为有机肥料进行综合利用,如不满足要求,则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废过滤网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交由符合环保要求的固废处置场进行处置;废活性炭(类别为HW49)、废UV光氧管(类别为HW29)、含油气浮渣(类别为HW08)均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问,委托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职工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项目固体废物的收集及贮存应分别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2013年修改单的要求,妥善处置各类固体废物,危险废物转移须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 | 项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暂存间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进行设置。项目产生的分拣杂物交由环卫部门处理,边角料、不合格产品、布袋收尘器收集的粉尘回用于生产工序,废过滤网、污泥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废活性炭、废UV光氧管、含油气浮渣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暂存间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标准要求建设,定期委托**恒达工****公司处置。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1 | 你公司应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认真落实各项生态环境保护和风险防范措施,加强生态环境管理,严格执行“三同时”和排污许可制度,确保各项污染物稳定满足国家、地方规定的标准。项目建成后,应按照规定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和排污许可工作,手续齐全、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营运。 | 已落实各项生态环境保护和风险防范措施,严格执行“三同时”和排污许可制度,确保各项污染物稳定满足国家、地方规定的标准。 |
表7 风险设施
1 | ****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的通知》(环发〔2015〕4号)等相关要求,制订应急预案,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定期进行应急演练,切实防范和应对环境风险。 | 项目已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设置有地埋式事故应急池1个,有效容积为20m3,切实防范和应对环境风险。 |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生活污水经化粪****公司现有****园区接管要求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生活污水经化粪****公司现有****园区接管要求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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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无环保搬迁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环保搬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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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无区域削减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区域削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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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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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无功能置换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功能置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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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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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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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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