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500万套花洒生产线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913********5104404 | 建设单位法人:潘银春 |
王参谋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市 |
**市泗门镇姚北大道泗门段10号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年产500万套花洒生产线项目 | 项目代码:无 |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53-塑料制品业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2927-日用塑料制品制造 |
建设地点: | **省**市**市 **市泗门镇姚北大道泗门段10号 |
经度:121.0242 纬度: 30.18175 | ****机关:****环境局****分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01-29 |
余环建〔2024〕27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2024-01-26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500 |
15 | 运营单位名称:**** |
****1044-0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MA2KNKF8-X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MA282FDE7Q | 竣工时间:2024-09-30 |
2024-10-09 | 调试结束时间:2024-12-10 |
2024-12-10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01-07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nbxjie.****.top/nd.jsp?id=1760 id=1760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 | 实际建设情况:**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年产500万套花洒 | 实际建设情况:年产500万套花洒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拌料、烘干、注塑、检验、组装。 | 实际建设情况:拌料、烘干、注塑、检验、组装。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废水:本项目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添加,不外排,项目外排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厂区内化粪池预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其中总磷、氨氮达到《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间接排放浓度限值)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 废气:本项目排放的废气主要为注塑废气。求企业在各车间的注塑机脱模口上方分别设置圆形集气罩。集气罩采用顶部吸风,圆形集气罩设计半径约为0.3m。落实以上要求后,废气收集效率预计可达75%,1F注塑车间收集后的废气经过一根排气筒(DA001)15m高空排放。 粉碎机设置单独隔间,企业在粉碎机上方采取加盖方式防止粉尘逸散。 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车间、设备;设备减震降噪措施:室内生产设备设置台基减震、橡胶减震接头及减震垫等减震设施,以此降低设备的运行噪声;加强设备的维护保养,防止设备故障形成的非正常生产噪声;加强员工环保意识教育、提倡文明生产,防止人为噪声,加强日常管理。 固废:本项目固废主要为边角料、废产品和不合格品、废包装材料、废油、废油桶、废含油抹布和生活垃圾。边角料、废产品和不合格品、废包装材料外售综合利用;废油、废油桶、废含油抹布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 实际建设情况:废水: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冷水机用水循环使用,定期添加,不外排。本项目产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三级标准(其中氨氮达到《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中的间接排放限值)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处理厂处理后排入**湾。 废气:项目废气主要为注塑废气企业在各车间的注塑机脱模口上方分别设置圆形集气罩。集气罩采用顶部吸风,圆形集气罩设计半径约为0.3m,1F注塑车间收集后的废气经过一根排气筒(DA001)15m高空排放。 粉碎机上方已加盖且设置单独隔间。 噪声:已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车间、设备;设备减震降噪措施:室内生产设备已设置台基减震、橡胶减震接头及减震垫等减震设施,以此降低设备的运行噪声;加强设备的维护保养,防止设备故障形成的非正常生产噪声;加强员工环保意识教育、提倡文明生产,防止人为噪声,加强日常管理。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洁具厂区6号楼1楼,办****洁具厂区4号楼2楼,****洁具厂区5号楼3楼。 | 实际建设情况:注塑车间位于******公司厂房一楼,迁移后的注塑车间距离周围环境敏感区域直线距离均大于150米。且无新增敏感点。办公室区域调至4号楼3楼,成品仓库调至4号楼2楼。 |
部分设备楼层调整,注塑车间调至******公司厂房一楼,迁移后的注塑车间距离周围环境敏感区域直线距离均大于150米,且无新增敏感点。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0 | 0.135 | 0 | 0 | 0 | 0.135 | 0.135 | |
0 | 0.054 | 0 | 0 | 0 | 0.054 | 0.054 | |
0 | 0.004 | 0 | 0 | 0 | 0.004 | 0.004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138 | 0 | 0 | 0 | 0.138 | 0.138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化粪池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中的三级标准,其中氨氮另参考《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 33/887-2013)表1中的限值。 | 化粪池 | 验收监测期间(10月24日~10月25日),生活污水总排口中的监测因子pH值(范围)、化学需氧量、悬浮物最大日均值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最大日均值符合《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中间接排放限值。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企业在各车间的注塑机脱模口上方分别设置圆形集气罩。集气罩采用顶部吸风,圆形集气罩设计半径约为0.3m。落实以上要求后,废气收集效率预计可达75%,1F注塑车间收集后的废气经过一根排气筒(DA001)15m高空排放。 粉碎机设置单独隔间,企业在粉碎机上方采取加盖方式防止粉尘逸散 | 废气收集设施出口乙苯、甲苯、丙烯腈、苯乙烯、非甲烷总烃的最大排放浓度符合《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臭气浓度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1.3-丁二烯待国家污染物检测方法标准发布后检测。 厂界无组织废气中非甲烷总烃、颗粒物、甲苯、乙苯最大浓度符合《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丙烯腈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的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1.3-丁二烯待国家污染物检测方法标准发布后检测;苯乙烯、臭气浓度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二级新扩改建标准。无组织排放监控点非甲烷总烃最大值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监控点处1h平均浓度值中的特别排放限值。 | 项目废气主要为注塑废气企业在各车间的注塑机脱模口上方分别设置圆形集气罩。集气罩采用顶部吸风,圆形集气罩设计半径约为0.3m,1F注塑车间收集后的废气经过一根排气筒(DA001)15m高空排放。 粉碎机上方已加盖且设置单独隔间。 | 验收监测期间(10月24日~10月25日、11月7日~11月8日),项目废气收集设施出口乙苯、甲苯、丙烯腈、苯乙烯、非甲烷总烃的最大排放浓度符合《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臭气浓度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1.3-丁二烯待国家污染物检测方法标准发布后检测。 厂界无组织废气中非甲烷总烃、颗粒物、甲苯最大浓度符合《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丙烯腈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的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苯乙烯、臭气浓度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二级新扩改建标准;厂区内无组织排放监控点非甲烷总烃最大值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监控点处1h平均浓度值中的特别排放限值。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车间、设备;设备减震降噪措施:室内生产设备设置台基减震、橡胶减震接头及减震垫等减震设施,以此降低设备的运行噪声; | 本项目厂界四周昼间噪声控制标准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的3类标准 | 企业已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车间、设备;室内生产设备已设置台基减震、橡胶减震接头及减震垫等减震设施;室外废气处理设施风机已安装防震垫、消声器(罩)等,以此降低设备的运行噪声;已加强设备的维护保养,防止设备故障形成的非正常生产噪声; | 验收监测期间(10月24日~10月25日),本项目厂界四周昼间噪声监测结果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的3类标准。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本项目固废主要为边角料、废产品和不合格品、废包装材料、废油、废油桶、废含油抹布和生活垃圾。边角料、废产品和不合格品、废包装材料外售综合利用;废油、废油桶、废含油抹布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 本项目固体废物包括边角料、废产品和不合格品、废包装材料、废油、废油桶、废含油抹布和生活垃圾。其中废油、废油桶、废含油抹布委托****处置;边角料、废产品和不合格品、废包装材料收集****公司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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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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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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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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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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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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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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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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