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天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5套冶金环保设备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1822MA2TY40X3Q | 建设单位法人:杨红 |
朱林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县 |
****开发区**经二路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年产15套冶金环保设备项目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70-采矿、冶金、建筑专用设备制造;化工、木材、非金属加工专用设备制造;食品、饮料、烟草及饲料生产专用设备制造;印刷、制药、日化及日用品生产专用设备制造;纺织、服装和皮革加工专用设备制造;电子和电工机械专用设备制造;农、林、牧、渔专用机械制造;医疗仪器设备及器械制造;环保、邮政、社会公共服务及其他专用设备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591-C3591-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 **市 ****开发区**经二路 |
经度:119.32837 纬度: 30.92278 | ****机关:******分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1-03-30 |
广环审〔2021〕39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2024-07-25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10000 |
59 | 运营单位名称:**** |
****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1822MA2TY40X3Q | 验收监测单位:****集团(**)****公司 |
913********260111Q | 竣工时间:2024-05-01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12-06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01-03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www.****.com/thread-****150-1-1.html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 | 实际建设情况:**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年产15套冶金环保设备 | 实际建设情况:年产8套冶金环保设备 |
阶段性验收,未达到满产能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切割、机加工、焊接、打磨、喷漆、晾干 | 实际建设情况:切割、机加工、焊接、打磨、喷漆、晾干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设置密闭喷漆房,调漆、晾干均在喷漆房内作业,喷漆房废气采取密闭微负压收集+两级过滤棉处理后,与经有效集气罩收集的热熔废气,由管道汇入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通过15米高排气筒(1#)高空排放。设置独立的打磨房,打磨房粉尘采取微负压方式收集,与分别经有效集气罩收集的切割粉尘、焊接烟尘,由管道汇入袋式除尘器进行处理,通过15米高排气筒(2#)高空排放。颗粒物、有机废气排放标准参照执行**市《大气污染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表1中相应的标准限值要求。项目应强化厂区日常管理,提高废气收集处理效率,最大限度减少无组织排放,确保无组织废气排放厂界浓度满足相应的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有机废气无组织厂界监控浓度及日常管理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相关要求。生活污水采取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满****处理厂接管标准后,经园区污水管网汇****处理厂进行处理后达标排放。对产噪设备和生产车间采取有效的隔声减振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要求。 | 实际建设情况:喷漆、晾干废气经过密闭负压收集装置+二级过滤棉+二级活性炭+1根15m排气筒处理后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表1中限值达标排放;打磨房粉尘采取微负压方式收集,与分别经有效集气罩收集的切割粉尘、焊接烟尘,由管道汇入袋式除尘器进行处理,通过15米高排气筒处理后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表1中限值达标排放;厂界颗粒物、非甲烷总烃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表3中限值;厂区内颗粒物、非甲烷总烃均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满****处理厂接管标准后,经园区污水管网汇****处理厂进行处理后达标排放。厂区已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防治噪声污染,厂界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3类标准。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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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0227 | 0.036 | 0 | 0 | 0.023 | 0.023 | / |
0 | 0.0179 | 0.053 | 0 | 0 | 0.018 | 0.018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喷漆废气、晾干废气排气筒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 | 负压收集+两级过滤棉+两级活性炭吸附+15米高排气筒 | 喷漆废气排口非甲烷总烃均值浓度为1.52~2.55mg/m3,速率均值为0.00900~0.0149kg/h;颗粒物排放浓度1.3~1.6mg/m3,排放速率为0.00726~0.00937kg/h;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表1中浓度限值和速率限值,即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70mg/m3,排放速率≤3.0kg/h;颗粒物排放浓度≤20mg/m3,排放速率≤0.80kg/h。 | |
2 | 切割、焊接、打磨废气排放口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 | 集气罩+袋式除尘器+15米高排气筒 | 切割、焊接、打磨排气筒出口颗粒物排放浓度为1.2~1.6mg/m3,排放速率为0.00908~0.0119kg/h;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厂区合理布局、低噪声设备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 选用技术新、低噪声、低振动设备;厂房隔声、基础减振、合理布局 | 根据监测结果分析,该项目两日厂界四周界外昼间噪声监测结果为53.3~62.5dB(A)。厂界昼间噪声监测结果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要求,即昼间噪声≤65dB(A)。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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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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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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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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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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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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