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疑人(单位):******公司
地址:**市**区中马路2号**家园15栋2单元三层15203号房
联系人:华彬
电话:0771-****335
2024年12月30日收到******公司关于东盟校区教室管理门禁系统采购(****)的质疑函。针对******公司提出的质疑,我司进行了认真核实。现就有关质疑事项答复如下:
质疑事项1:成交供****公司所投产品中的“运行设备”(品牌:JINPIN,型号:KS2224-V3)的具体技术参数第14点要求:配备≥21.5寸显示屏,鼠键套装一套),其中的21.5寸显示屏属于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节能要求作为实质性响应指标。而该品牌制造商金品计算机****公司未取得该显示器的节能证书,不符合该采购项目的实质性响应要求。
答复:经核查,采购文件货物需求一览表序号1:运行设备为整体设备不属于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 A****060401液晶显示器”品目,专用于配套门禁系统使用。“14.配备≥21.5寸显示屏”为其标配部件,且未明确要求提供液晶显示器。因此,该质疑不成立。
质疑事项2:成交供****公司所投产品中的“运行设备”(品牌:JINPIN,型号:KS2224-V3)的具体技术参数第14点要求:配备≥21.5寸显示屏,鼠键套装一套),其中的显示屏属于强制性产品认证范围产品,而该品牌制造商金品计算机****公司未取得显示器的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不符合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要求。
答复:经核查,采购文件货物需求一览表序号1:运行设备为整体设备,专用于配套门禁系统使用。“14.配备≥21.5寸显示屏”为其标配部件,竞争性谈判文件未要求供应商对“14.配备≥21.5寸显示屏”的品牌及型号及报价进行独立响应。成交公告公布的“品牌:JINPIN,型号:KS2224-V3 ”为“采购文件货物需求一览表序号1:运行设备”整体主要品牌型号,不是每个标配部件的品牌型号。同时,成交供应商承诺拟投入的“显示屏”按国家相关政策进行供货。因此,该质疑不成立。
质疑事项3:成交供****公司所投产品中“交换机“(品牌:欧柏,型号:T624GS-M-SFP)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1.二层网管交换机;2.交换容量≥336Gbps;3.包转发率≥42Mpps;4.≥24口10/100/1000Mbps自适应电口交换机;5.固化≥4个SFP千兆光口;6.支持VLAN、ACL、端口镜像、端口聚合等功能。”属于电信设备,必须取得电信设备进网许可,而****公司未取得该产品的电信设备进网许可证书,不符合国家相关政策要求。
答复:经查询,采购文件货物需求一览表序号8:交换机需求为:二层网管交换机,这类交换机主要用于企业内部的数据传输和通信,不需接入公共通信网络,不属于《电信设备进网管理办法》第一章 第二条规定的情形,不强制拟投入产品获得进网许可证。因此,该质疑不成立。
如质疑人对本质疑答复不满意,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财政厅投诉。****政府采购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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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月 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