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包1****派出所****中队办公场所租赁):
**** | **市**区瑞康路389至395号(单号)、逸景路682至688号(双号)、逸景路679至685号(单号)一至四层**长江(中国)轻纺城NB469-3 | 2,813,372.00元 |
合同包1****派出所****中队办公场所租赁):
服务类(****)
1-1 | 房屋租赁服务 | ****派出所****中队办公场所租赁 | ********派出所****中队办公场所租赁项目 | 具备合法有效的权属证明,保证在交接时无出让、查封、抵押、担保等事项,没有其他法律纠纷。 | 1年(2025年1月12日始至2026年1月11日)。 | ****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和保密工作条件。 |
雷蕾(采购人代表)、钟均明、彭成洪
1 | ****派出所****中队办公场所租赁 | 2.3605 | 中标(成交)供应商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合同包1****派出所****中队办公场所租赁):
**** | 通过 | 通过 | 2,813,372.00元 | 2,813,372.00元 | 1 |
1.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公告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原件形式提出明确的请求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2.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1)原因: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2)说明:由于该项目租赁合同将于2025年1月11日到期,目前新的办公场所(广****管理中心)仍在施工建设中,****派出所****中队继续维持办公运作,需要续租一年位于谢石公路106号自编14、15号综合楼作为临时办公场所。由于本项目的办公场所租赁服务只能从唯一特定供应商“****”采购,符合依法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适用情形,因此本项目适用以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组织采购。
名 称:****
地 址:**市**区市桥禺山大道15号
联系方式:020-****7062
名 称:****
地 址:**市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7、23楼
联系方式:020-****1688-177/133
项目联系人:黎先生/黄先生
电 话:020-****1688-177/133
****
2025年01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