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査评估技术指南》(公告 2017 年第 72 号)、《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凋査技术导则》(HJ25.1-2019)、《****环境局 ****规划局关于加强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通知》(厦环联〔2020〕23号)、《****规划局关于开展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通知》(厦**规划综[2021] 191号)等文件要求,********门市政****公司开展本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殿前****中队业务****门市**区机场北路与高崎北二路交叉口东北侧,中心经纬度坐标:E 118.11318°,N 24.54940°。地块总用地面积5567.421m2,总建筑面积约11255.91 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7810.17m2,地下建筑面积3445.742 m2。主要建设内容为一栋6层派出所业务用房、一栋1层门卫室,室外建设警用训练场、停车场、景观绿化、****广场等配套设施。
该地块原始地貌为海域滩涂,2005年之前曾有海水养殖,2008年中部形成一排洪沟贯穿入海,曾用于排放污水。2011年排洪沟西侧开始进行填海造地,西侧填平后部分区域曾作为钢筋厂、****回收站;2018年排洪沟东侧完成填土后为空地,2021年排洪沟被填平,之后曾作为工棚(工人宿舍),地块现状主要为空地和绿化地,地表堆放有废弃管道、清淤垃圾等,地块内中部、西侧和东侧4处堆放有集装箱,主要作为临时办公、休息场所和工具间。目前该地****派出所警务用房建设用地,****门市**局,****门市****公司。地块用途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机关团体用地”。
一、项目概况
(1)地块名称:殿前****中队业务用房项目地块
(2)现状用地类型:空地(未利用地)、绿地
(3)地块地址:**市**区机场北路与高崎北二路交叉口东北侧,地块中心经纬度:E 118.11318°,N 24.54940°
(4)地块面积:5567.421m2
(5)所属行业:其他
(6)拟规划用途: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机关团体用地
(7)地块使用权人:******局
(8)委托单位:****
(9)项目性质: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
二、调查目的
根据《****保护局****门市工业企业用地土壤环境调查相关技术文件的通知》、《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及修复(风险管控)效果评估报告技术审核要点(试行)》(闽环保土〔2021〕8号)等文件的相关要求,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我单位受委托开展该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工作,本次调查性质为地块环境初步调查,主要目的为:
(1)对场地现状、历史用途进行调查分析,识别地块可能存在的污染源与污染区域,并分析污染源的类型;
(2****实验室分析,初步确定地块是否受污染及受污染的程度、主要污染物类型、污染物浓度等;
(3)为有关部门提供场地环境现状和未来利用的决策依据,避免场地内遗留污染物造成环境污染和经济损失,保障人民身体健康。
三、调查结果
本次调查根据收集到的资料进行分析,结合现场踏勘及人员访谈的结果,该地块原始地貌属海域滩涂,历史上曾涉及海水养殖,地块中部排洪沟曾用于排放污水,地块填海造地过程中使用来源和质量不明确的土壤回填,且填土中夹杂少量生活垃圾,经填海造地后地块上曾经营汽修修理、废品(含废旧家电)回收、堆放管道清淤垃圾等活动,地块周边历史上存在钢筋厂、汽修店、废品回收站等也有可能对本地块造成污染影响。本地块存在潜在污染的可能性,根据闽环保土〔2021〕8号等相关要求,进行了第二阶段初步采样分析工作,采样分析检测结果如下:
(1)土壤检测结果
本次调查在地块内共设置了9个土壤监测点位,地块外设置1个对照点。共采集了62个土壤样品,其中地块内59个(含5个现场平行样)地块外对照点3个(含1个现场平行样)。检测项目包括土壤基本理化性质(pH)、重金属和无机物(8项)、挥发性有机物(27项)、半挥发性有机物(11项)和pH、锌、锰、钴、硒、钒、锑、铊、铍、钼、总铬、石油烃(C10~C40)共57项指标。地块内土壤样品各指标检测值均小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和《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DB4403T/67-2020)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本地块规划用途属于第二类建设用地,可以满足用地要求,土壤污染风险可以忽略。
(2)地下水检测结果
地块内和周边共设置了4个地下水监测点(含1个对照点),检测项目包括《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表1中常规指标和关注的特征指标共48项。地块。4个监测点位地下水样品均存在异味(嗅和味超标);浊度地块内2个点位(D01、D03)和对照点超标,超标倍数1.26~4.71倍;pH值地块内1个点位(D03)超标,超标倍数0.95倍;总硬度地块内1个点位(D02)2个平行样均超标,超标倍数范围在0.66~0.69倍;溶解性总固体地块内2个点位(D01、D02)超标,超标倍数2.15~2.56倍;硫酸盐地块内2个点位(D01、D02)和对照点超标,超标倍数0.49~0.64倍;氯化物地块内2个点位(D01、D02)和对照点超标,超标倍数0.91~13.9倍;耗氧量1个点位(对照点)超标,超标倍数0.06倍;氨氮有地块内3个点位(D01~D03)和对照点均超标,超标倍数2.31~4.77倍;钠地块内2个点位(D01、D02)和对照点超标,超标倍数0.12~5.4倍;总大肠菌群地块内1个点位(D03)和对照点超标,超标倍数0.1~0.7倍;菌落总数地块内3个点位(D01~D03)和对照点均超标,超标倍数0.4~0.9倍;总磷地块内1个点位(D02)2个平行样均超标,超标倍数0.67~0.70倍。地下水中13项指标存在超标,但超标倍数较低。超标原因主要有:外来填土夹杂少量生活垃圾,导致4口地下水中均存在嗅和味,pH值超标也为受外来填土的影响;总硬度、硫酸盐、氯化物、钠、溶解性总固体超标主要是受海底淤泥影响;总大肠菌群、菌落总数和氨氮、耗氧量、总磷超标主要为受人为活动影响(排洪渠区域曾用于排放污水),氨氮偏高还与海底淤泥的有机质转化有关。
(3)调查结论
综上所述,殿前****中队业务用房项目地块土壤环境均可以满足第二类建设用地标准要求,本地块土壤受污染的可能性较小,土壤污染风险可以忽略;地下水嗅和味、pH值、浑浊度、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硫酸盐、氯化物、耗氧量、氨氮、钠、总大肠菌群、菌落总数、总磷等超IV类标准的指标主要为感官性状及一般化学指标,且总体超标倍数较低,基本不表现出毒性,对人体健康的风险较低。本地块后续开发建设过程中不进行地下水的开发利用,无暴露途径,不会对人体造成不可忽略的健康影响。
本次调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无需开展后续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工作,可以作为第二类建设用地进行开发利用。
四、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
地址:**市**区云顶中路2777号市政大厦南楼20楼
联系人:陈巍,159****3860
报告编制单位:**市政****公司
地址:**市**区兑**珩路258****研究所A区1号楼6层
联系人:黄工,189****19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