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新会区工业用布厂有限公司年产化纤滤布400万平方米、水刺无纺布5000吨扩建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914********972001E | 建设单位法人:谭健辉 |
谭炎光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门市**区 |
**市**区大泽镇李苑村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年产化纤滤布400万平方米、水刺无纺布5000吨扩建项目 | 项目代码:无 |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28-棉纺织及印染精加工;毛纺织及染整精加工;麻纺织及染整精加工;丝绢纺织及印染精加工;化纤织造及印染精加工;针织或钩针编织物及其制品制造;家用纺织制成品制造;产业用纺织制成品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1781-C1781-非织造布制造 |
建设地点: | ******区 ******区 |
经度:112.969167 纬度: 22.520000 | ****机关:****环境局**分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2-02-14 |
江新环审〔2022〕15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2023-10-16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5000 |
95 | 运营单位名称:**** |
914********972001E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914********972001E | 验收监测单位:**市****公司 |
****0703MAC4HJHW7Y | 竣工时间:2022-12-05 |
2023-02-08 | 调试结束时间:2023-06-05 |
2024-12-16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01-06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gongshi.****.com/h5public-detail?id=431263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本项目为改扩建项目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为改扩建项目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门市**区大泽镇李苑村,占地面积为43878平方米,从事工业用布生产,年产化纤滤布400万平方米。现在厂区内进行扩建,增设水刺无纺布生产线1条,年增产水刺无纺布5000吨。 | 实际建设情况:已落实。********门市**区大泽镇李苑村,占地面积为43878平方米,从事工业用布生产,年产化纤滤布400万平方米。现在厂区内进行扩建,增设水刺无纺布生产线1条,年增产水刺无纺布5000吨。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原材料→称重→预开松→混棉→再开松→筵棉→梳理→铺网→牵伸→预切边→水刺→轧干→烘干→打卷→分切→包装→成品 | 实际建设情况:原材料→称重→预开松→混棉→再开松→筵棉→梳理→铺网→牵伸→预切边→水刺→轧干→烘干→打卷→分切→包装→成品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水刺无纺布生产用水和水刺机配件清洗用水等 全部收集经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循环使用,确保扩建后全厂无生产废水排放。应采用明管明渠等方式明识生产用水收集处理及回用的管线路由,并落实回用计量措施。生活污水需全部收集进行预处理达到**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 (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处理厂进水标准的较严者后排放至市政污水管网,最终****处理厂进行深度达标处理。开松、混棉、梳理等工序应采用封闭方式进行加工,并配套高效收集治理设施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纤维尘等生产废气进行收集治理达标后排放,排放执行**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DB44/27-2001) 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燃天然气燃烧设备应配套低氮燃烧装置减少氮氧化物排放,燃烧烟气排放参照执行**省《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765-2019)中表2**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通过优化厂区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及采取减震、隔音、降噪等措施,确保扩建后南面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中的4类声环境功能区排放限值要求,其他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声环境功能区排放限值要求。按固体废物“**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理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须妥善收集后交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理单位处理。 | 实际建设情况:已落实。水刺无纺布生产用水和水刺机配件清洗用水等全部收集经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循环使用,全厂无生产废水排放。生活污水经收集进行预处理达到**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 (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处理厂进水标准的较严者后排放至市政污水管网,最终****处理厂进行深度达标处理。开松、混棉、梳理等工序采用封闭方式进行加工,并配套高效收集治理设施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纤维尘等生产废气进行收集治理达标后排放,排放执行**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DB44/27-2001) 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燃天然气燃烧设备暂未配套低氮燃烧装置,经检测燃烧烟气排放符合**省《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765-2019)中表2**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通过优化厂区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及采取减震、隔音、降噪等措施,南面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中的4类声环境功能区排放限值要求,其他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声环境功能区排放限值要求。按固体废物“**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理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须妥善收集后交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理单位处理。 |
暂未配套低氮燃烧装置,燃烧废气通过18米排气筒排放。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落实环境风险预防措施,强化环境风险管理,建立健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体系,落实有效的应急措施,强化应急演练,有效防止突发环境事件污染,确保环境安全。根据《报告表》核算,****年产化纤滤布400万平方米、水刺无纺布5000吨扩建项目建成后全厂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确定为:NOx≤0.667吨/年。 | 实际建设情况:已落实。落实环境风险预防措施,强化环境风险管理,建立健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体系,落实有效的应急措施,强化应急演练,有效防止突发环境事件污染,确保环境安全。根据《报告表》核算,****年产化纤滤布400万平方米、水刺无纺布5000吨扩建项目建成后全厂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确定为:NOx≤0.667吨/年。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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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污水处理设施 | **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二时段三级****处理厂接管标准较严者 | 员工办公生活产生的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处理厂统一处理。 | 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检测结果符合**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 第二时段三级****处理厂接管标准的较严者的要求。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废气处理设施 | **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DB44/27-2001) 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 颗粒物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 厂界颗粒物的检测结果符合**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DB44/27-2001) 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的要求。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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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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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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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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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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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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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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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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