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港(半升洞)客运码头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913********3583972 | 建设单位法人:刘锋 |
叶卓东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区 |
**省**市**区**街道兴北东路 599 号十层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半升洞)客运码头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141-滚装、客运、工作船、游艇码头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G5511-G5511-海上旅客运输 |
建设地点: | **省**市**区 **本岛**区**东南角半升洞海域 |
经度:122.31706 纬度: 29.94369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09-30 |
舟环普海审〔2024〕5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5165.63 |
205.4 | 运营单位名称:**** |
913********3583972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市****公司 |
****0902MA2A3TTW1F | 验收监测单位:****测****公司 |
913********5310595 | 竣工时间:2024-09-30 |
2024-10-01 | 调试结束时间:2024-12-31 |
2024-12-05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01-02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平台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改扩建 | 实际建设情况:改扩建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本项目对现有车客渡码头拆除后**3个1000总吨级客运泊位(兼靠6艘300总吨级高速客轮)及相关配套工程,码头吞吐量444.9万人次/年,设计通过能力为445万人次/年;前沿疏浚工程量12.762万方。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对现有车客渡码头拆除后**3个1000总吨级客运泊位(兼靠6艘300总吨级高速客轮)及相关配套工程,码头吞吐量444.9万人次/年,设计通过能力为445万人次/年;前沿疏浚工程量12.762万方。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①拆除旧码头:上层设施手工拆除→梁板结构机械拆除→水下桩基切割 ②搭**上施工平台→钢护筒施工→钻击成孔→清孔→吊装钢筋笼→安导管→灌注水下混凝土→混凝土养护→凿桩头→接长桩和进行后续工作 ③现浇构件、钢筋混凝土节点、梁板接缝、码头面层等均采用现浇工艺 ④附属设施施工:码头各附属设施随施工进度根据设计图纸的布置要求进行。 ⑤疏浚:疏浚施工可与附属设施施工同步进行,根据设计要求开挖至设计水深。 | 实际建设情况:①拆除旧码头:上层设施手工拆除→梁板结构机械拆除→水下桩基切割 ②搭**上施工平台→钢护筒施工→钻击成孔→清孔→吊装钢筋笼→安导管→灌注水下混凝土→混凝土养护→凿桩头→接长桩和进行后续工作 ③现浇构件、钢筋混凝土节点、梁板接缝、码头面层等均采用现浇工艺 ④附属设施施工:码头各附属设施随施工进度根据设计图纸的布置要求进行。 ⑤疏浚:疏浚施工可与附属设施施工同步进行,根据设计要求开挖至设计水深。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一、落实水污染防治。施工废水、生活污水经预处理达《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级标准后纳入市政管网,****处理厂处理达《****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放。船舶含油废水,经铅封后交有处理能力单位处理,船上生活废水在满足《船舶水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条件下在外海排放。 二、落实噪声污染防治。严格落实各项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择低噪声施工设备;高噪声设备布置应远离居民点,必要时入棚操作或采取隔声屏等降噪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夜间施工,因特殊工艺需进行夜间施工的,须经环保主管部门同意。营运期间,加强对靠泊码头的船舶和进出人群等进行管理,减少人为噪声发生,除航行安全需要外禁止在码头区域鸣笛。建筑施工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相应标准;营运期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东场界执行2类标准,南、西、北场界执行4类标准。 三、落实大气污染防治。须采取有效措施,最大程度减少施工粉尘、运输和堆场扬尘等废气排放,防止对周边环境产生不良影响;同时场内进行适当绿化,以减少船舶废气和汽车尾气对大气环境影响。项目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新扩改二级标准。 四、落实固废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施工废渣等进行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作无害化处理,严格禁止随意倾倒。合理安排涉海工程的施工期及施工工艺,避开鱼类产卵期,减少对海洋环境的影响。 五、施工期做好相应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避免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建立码头日常运行管理制度,加强码头环境管理和环境应急事故防范工作。 | 实际建设情况:一、施工期施工营地设置了临时厕所和化粪池,生活污水纳入滨港路污水管网,****处理厂****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海。施工期在海上施工平台设置了铁质泥浆池,钻孔灌注桩施工产生的泥浆水抽运至泥浆池,经沉淀后上清液回用于路面洒水抑尘,未排放入海。营运期船舶生活污水、油污水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船舶污染物排放标准》(GB3552-2018)要求后在航行中排放。 二、采用钻孔灌注桩机,未使用锤式打桩机;施工厂界设置了2m高的隔声围挡;采用了低噪声设备并加强机械设备的维修、管理,使其处于低噪声、高效率的良好工作状态。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夜间未进行施工。到港船舶主动力关闭,长时间停靠关闭辅机,使用岸电,除航行安全需要外禁止在码头区域鸣笛。加强船舶动力设备的定期检修和维护,以减少机械故障等原因造成的振动及声辐射。 三、施工单位配备了洒水设备,定期洒水和清扫;对已完工的部分保持整洁。进入施工区域的运输车辆在离开时清洗了轮胎等处的泥渣;车辆运输易产生扬尘污染的物料时,覆盖了帆布,未沿路洒落。采用了商品混凝土,未在现场设置混凝土搅拌设施。施工过程中加强了施工车辆、船舶(机械)的维修和保养,使用经检测合格的柴油。 四、施工场地和营地均设置了垃圾桶,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施工钻渣和建筑垃圾就近回用于陆域场地回填。涉海施工避开了鱼类产卵期。 五、施工期采取了风险防范措施,未发生溢油事故发生;已制定了营运期环境管理和应急防范制度。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位于**本岛**区**东南角半升洞海域 | 实际建设情况:位于**本岛**区**东南角半升洞海域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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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对桩基钻渣用于附近工程地面垫高,无法回用的堆放到指定地点。 生活垃圾可回收利用的回收,其余不能利用的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 | 1、施工场地和营地均设置了垃圾桶,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 2、施工钻渣和建筑垃圾就近回用于陆域场地回填。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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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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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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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按环评要求和承诺落实增殖放流等海洋生态补偿措施。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建设单位按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要求已与******公司签订了生态补偿协议,由该公司实施后期的生态补偿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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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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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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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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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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