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1月7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行政审批服务科。公示期为2025年1月7日-2025年1月14日。
电话:0379-****6645 传真:0379-****1042 通讯地址:**市老**九都路328****环境局(4710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评 机构 | 建设项目 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 的对策和措施 |
中硅高科电子信息材料转型升级二期项目(第二批)--副产物循环利用 | ****开发区 | 洛****公司 | ****公司 | 该项目位于******开发区华阳园区,拟在现有CM02项目场地内东侧预留空地进行建设。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1座氢化精馏车间、1座水解塔、1座硅粉仓库、1座制冷站、1座循环水站、1座空瓶库、1座空槽车周转场,并对3#罐区进行扩建,供水、供电、供气及办公生活等公辅设施依托现有工程。项目总投资8705.3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85万元。 | 1.废气。按《报告书》要求,配套建设各项废气污染治理措施,做到稳定达标排放。 项目硅粉上料、活化干燥废气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高空排放;氢化反应排放气、粗馏塔不凝气、精馏塔不凝气、生产系统及残渣吹扫废气、储罐呼吸废气等依托一期工程尾气淋洗塔+塔顶液封罐处理,净化后废气高空排放;残液水解废气经本次**的水解淋洗塔+塔顶液封罐净化处理,净化后废气高空排放。 2.废水。项目要采用“雨污分流、污污分流、分质处理”的原则,对各种废水分类进行处理。 项目车间地面冲洗废水、残液水解废水、原水预处理树脂再生废水等依托一期工程的酸性废水处理系统处理,出水回用不外排;本项目外排废水经厂区总排口外排。 3.噪声。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厂界噪声达标。 4.固废。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并做好全厂危险废物处置台账管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要合法合规处置,不得随意倾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