蕉发改投审〔2025〕4号
关于**县南磜镇农业灾后复产复建项目概算的批复
****政府:
你单位报来《关于请求批准**县南磜镇农业灾后复产复建项目的立项申请》及相关材料收悉。
为完成南磜镇辖区内农田、圳道沟渠的淤泥、砂石和其它清理工作,恢复受损耕作层,对农田基础设施进行修复,经研究,同意该项目立项。批复内容如下:
一、项目编码:****。
二、项目建设地点:**县南磜镇富足村、步上村、皇佑村、三泰村、石寨村、岭背村、尚田村。
三、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和规模:
1、北磜片区:农田清淤、土地翻耕平整约470亩,农渠清淤约7300米,农田复耕种植玉米30亩;
2、南磜片区:重建修复步上村渠道1.8千米,修缮破损灌溉陂头1座;修复富足村破损灌溉陂头7座,重建护坎挡墙15米;农田水利渠道塌方清理210米,渠道修复150米,渠道清淤1150米。
四、项目概算总投资及资金筹措:
(一)项目概算总投资460.27万元,其中建筑工程397.64万元、勘察10.49万元、设计13.79万元、监理9.99万元、其他28.36万元。
(二)资金来源:上级拨款,不足部分自筹解决。
五、项目计划建设工期:6个月。
六、项目建设和入库管理事项:建设单位在项目开工建设前,须依法依规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实施,并按项目入库管理的有关规定及时做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库、政府投资项目储备编制、三年滚动投资计划相关工作。
七、项目调整事项:建设单位不得擅自扩大投资规模、改变建设内容或提高建设标准。如需对本项目审批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调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出具调整文件。
八、项目其他事项:建设单位要确保项目建设的质量和安全生产,采用绿色节能设备,促使项目早日建成,充分发挥投资效益。
此复。
****改革局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 县领导裕君、永岭、杜强、光庆同志,县财政局、自然**局、****建设局、农业农村局、应急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