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凌云瓦达沙夫汽车工业技术有限公司关于G28 Second LP1&358L扩建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912********182570J | 建设单位法人:张文选 |
刘成德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区 |
**市**区轩顺南路28号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瓦达沙夫****公司关于G28 Second LP1 358L扩建项目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71-汽车整车制造;汽车用发动机制造;改装汽车制造;低速汽车制造;电车制造;汽车车身、挂车制造;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670-C3670-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 |
建设地点: | ******区 ******区 |
经度:123.537500 纬度: 41.897778 | ****机关:沈****分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3-04-17 |
沈环**审字〔2023〕13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2023-05-06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1053.35 |
75 | 运营单位名称:**** |
912********182570J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0104MA0Y9PCE6M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0104MA0Y9PCE6M | 竣工时间:2024-09-10 |
2024-09-10 | 调试结束时间:2024-12-10 |
2024-12-06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01-03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gongshi.****.com/h5public-detail?id=429393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改扩建 | 实际建设情况:改扩建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年产G28LP1铝制前保险杠13.7429万件/年、 SGM358L后保险杠6万件/年 | 实际建设情况:年产G28LP1铝制前保险杠13.7429万件/年 |
环评规划中项目建设完成后共有2条生产线,第1条为年产G28 LP1 钢制前保险杠13.7429万件、第2条为年产SGM358L后保险杠6万件。获得环评批复后,由于市场原因,企业将原定计划中的SGM358L后保险杠生产线取消建设,仅生产G28 LP1钢制前保险杠,不属于重大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1)G28 LP1 钢制前保险杠生产工艺:①焊接:将外购零件焊接成分总成再焊接成总成;焊接过程使用防飞溅剂, 焊接时,溅落在涂有该产品的金属表面上的飞溅物可自动脱落; ②补焊:修补机器人焊接缺陷; ③非标检测:简易自动检测装置,对零件关键尺寸,螺母有无等进行检测; ④检验:人员对零件进行最后的质量确认; (2)SGM358L 后保险杠生产工艺:①锯切(外委):将外购主梁进行锯切,保证零件两端头尺寸; ②机加工:对锯切后主梁按照图纸要求进行钻孔,采用新鲜水对机加设备进 行降温冷却; ③检验:对机加工后主梁进行检验; ④焊接:将外购支架及机加工后主梁进行焊接; ⑤检验:人员对零件进行最后的质量确认; | 实际建设情况:G28 LP1 钢制前保险杠生产工艺介绍: ①焊接:将外购零件焊接成分总成再焊接成总成;焊接过程使用防飞溅剂, 焊接时,溅落在涂有该产品的金属表面上的飞溅物可自动脱落; ②补焊:修补机器人焊接缺陷; ③非标检测:简易自动检测装置,对零件关键尺寸,螺母有无等进行检测; ④检验:人员对零件进行最后的质量确认。 |
环评规划中项目建设完成后共有2条生产线,第1条为年产G28 LP1 钢制前保险杠13.7429万件、第2条为年产SGM358L后保险杠6万件。获得环评批复后,由于市场原因,企业将原定计划中的SGM358L后保险杠生产线取消建设,仅生产G28 LP1钢制前保险杠,不属于重大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SGM358L后保险杠生产线焊接工序:****工作站+1台静电除尘器+15m排气筒(DA004); G28LP1利用钢制前保险杠生产线焊接工序:****工作站+2台滤筒除尘器+15m排气筒(DA004); MMW5-8生产线焊接工序:****工作站+4台滤筒除尘器+15m排气筒(DA004);9BQB9BQC生产线焊接工序:****工作站+1台滤筒除尘器+15m排气筒(DA004);车门窗框生产线焊接工序:****工作站+1台滤筒除尘器+15m排气筒(DA004);G28LP1利用钢制前保险杠生产线、MMW5-8生产线、9BQB9BQC生产线、车门窗框生产线焊接工序使用防飞溅剂采用包围型集气罩收集+各自配套的滤筒除尘器+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15m排气筒(DA004); 废水:排入现有化粪池经市政管网排入**市****处理厂;本项目加工过程中使用水对机加设备进行冷却,冷却废水静置沉****处理站处理,处理后回用清洗线,不外排。 噪声: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合理布局; 固废:生活垃圾:依托厂区现有垃圾箱进行收集,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日产日清;一般固废:废焊渣、废边角料、不合格品:集中收集,分类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废机油、废机器人润滑脂、废包装物、废包装桶、滤筒收尘灰、废除尘滤筒、废活性炭暂存于现有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危废资质单位处置。 批复:1、废气污染影响及治理措施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来自焊接、补焊、喷防飞溅剂等工序。 焊接工序在封闭设备内进行,废气经管道收集;补焊及喷防飞溅剂工序废气经包围型集气罩收集;上述废气经“除尘器(其中前保险杠生产线设置两台滤筒除尘器,后保险杠生产线设置一台静电除尘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依托现有1根15米高排气筒(DA004)排放。废气中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要求,厂界处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要求,厂房外非甲烷总烃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排放限值要求。2.废水污染影响及治理措施 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设备冷却水和生活污水。项目设备冷却水经现有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于厂内清洗工序。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后通过市政管****处理厂。废水中化学需氧量、氨氮、悬浮物等均执行**省《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21/1627-2008)表2标准要求。3.噪声污染影响及治理措施 运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焊接机、机械加工设备等设备运行。项目产噪设备布置于封闭厂房内,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安装基础减振等措施,经过建筑隔声和距离衰减。厂界昼夜间噪声值均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4.固体废物污染影响及治理措施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不合格品、废焊渣、废边角料、滤筒收尘灰、废除尘滤筒、废活性炭、废机油、废润滑油、废油桶、化学品废包装物以及生活垃圾等。滤筒收尘灰、废除尘滤筒、废活性炭、废机油、废润滑油、废油桶、废包装物等均为危险废物,经相应容器收集后,分类分区暂存于现有已通过竣工环保验收的危险废物暂存间内,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危险废物暂存、处置执行《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相关要求进行规范管理。 不合格品、废焊渣、废边角料等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经相应容器收集后,分类分区暂存于现有满足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建设并通过竣工环保验收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区内,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 | 实际建设情况:对照环评:废气:SGM358L后保险杠生产线焊接工序未建设。G28LP1钢制前保险杠生产线(使用防飞溅剂)产生焊接烟尘和有机废气,****工作站,废气经管道收集,补焊及喷防飞溅剂工序废气经包围型集气罩收集后废气经2台滤筒除尘器各自除尘后汇总至母管,通过1台二级活性碳吸附装置去除有机废气,然后通过原有1根1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MMW5-8生产线焊接工序已于2021年3月《****瓦达沙夫****公司扩建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完成验收工作;9BQB9BQC生产线焊接工序已于2022年11月《****瓦达沙夫****公司上汽通用 9BQB9BQC 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完成验收工作;车门窗框生产线焊接工序已于2017年2月《********公司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检测报告书》完成验收。G28LP1利用钢制前保险杠生产线、MMW5-8生产线、9BQB9BQC生产线、车门窗框生产线焊接工序产生有机废气经包围型集气罩收集后进入各自配套除尘器处理后汇集至母管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后由15m排气筒(DA004)排放。废水:生活污水排入现有化粪池经市政管网排入**市****处理厂。G28 LP1钢制前保险杠生产线不涉及机加工序,无需进行冷却,因此本项目不产生生产废水。噪声: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合理布局。固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日产日清。一般固废:废焊渣、废边角料、不合格品集中收集,分类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废机油、废机器人润滑脂、废包装物、废包装桶、滤筒收尘灰、废除尘滤筒、废活性炭暂存于现有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公司处置。 对照批复:****工作站每****工作站,1#、2#****工作站,废气经管道收集后与1#补焊工作站废气经包围型集气罩收集后共同进入11#滤筒除尘器;3#、4#****工作站,废气经管道收集后与2#补焊工作站废气经包围型集气罩收集后共同进入12#滤筒除尘器处理后汇入母管,通过二级活性炭处理装置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 监测结果表明,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排放的有组织颗粒物、非甲烷总烃监测结果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标准限值要求。、 监测结果表明,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无组织排放的厂界颗粒物、非甲烷总烃的检测结果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标准限值要求,厂区内无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的检测结果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标准限值要求。G28 LP1钢制前保险杠生产线不涉及机加工序,无需进行冷却,因此本项目不产生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后通过市政管****处理厂。 监测结果表明,验收监测期间生活污水中检测项目悬浮物、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检测结果符合《**省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DB21/1627-2008) 表2标准要求,pH值检测结果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限值要求。运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焊接机、机械加工设备等设备运行。项目产噪设备布置于封闭厂房内,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安装基础减振等措施,经过建筑隔声和距离衰减。 监测结果表明,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厂界昼间和夜间噪声监测结果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规定的限值要求。滤筒收尘灰、废除尘滤筒、废活性炭、废机油、废润滑油、废油桶、废包装物等均为危险废物,经相应容器收集后,分类分区暂存于现有已通过竣工环保验收的危险废物暂存间内,定期委托******公司处置。不合格品、废焊渣、废边角料等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经相应容器收集后,分类分区暂存于现有满足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建设并通过竣工环保验收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区内,定期外售,综合利用。 |
环评规划中加工过程中使用水对机加设备进行冷却,冷却废水静置沉****处理站处理,处理后回用于原有清洗线,不外排。实际建设过程中,G28 LP1钢制前保险杠生产线不涉及机加工序,无需进行冷却,因此本项目不产生生产废水。本项目变动情况未新增污染物,不属于重大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5、你单位应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的环保“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按规定开展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正式投入生产或者使用。6、项目在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实际排污之前,应依法办理排污许可证,或者在国家排污许可信息系统进行登记、若未经许可不得进行排污。7、项目在生产前应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和《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等要求,制定和备案环境应急预案。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的环保“三同时”制度。本次验收后正式投产。已对本项目建设内容进行排污许可证登记管理申报,排污许可证登记编号为****。企业已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在沈****分局备案,备案编号为210104-2024-016-L,备案登记表详见附件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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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化粪池 | 悬浮物、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检测结果符合《**省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DB21/1627-2008) 表2标准要求,pH值检测结果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限值要求 | 生活污水排入现有化粪池经市政管网排入**市****处理厂 | 监测结果表明,验收监测期间生活污水中检测项目悬浮物、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检测结果符合《**省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DB21/1627-2008) 表2标准要求,pH值检测结果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限值要求。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11#滤筒除尘器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标准限值要求 | 1#、2#****工作站,废气经管道收集后与1#补焊工作站废气经包围型集气罩收集后共同进入11#滤筒除尘器处理后汇入母管,通过二级活性炭处理装置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 | 监测结果表明,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排放的有组织颗粒物、非甲烷总烃监测结果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标准限值要求。 | |
2 | 12#滤筒除尘器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标准限值要求 | 3#、4#****工作站,废气经管道收集后与2#补焊工作站废气经包围型集气罩收集后共同进入12#滤筒除尘器处理后汇入母管,通过二级活性炭处理装置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 | 监测结果表明,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排放的有组织颗粒物、非甲烷总烃监测结果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标准限值要求。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安装基础减振等措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规定的限值要求 | 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安装基础减振等措施,经过建筑隔声和距离衰减 | 监测结果表明,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厂界昼间和夜间噪声监测结果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规定的限值要求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环评:生活垃圾依托厂区现有垃圾箱进行收集,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日产日清;一般固废:废焊渣、废边角料、不合格品:集中收集,分类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废机油、废机器人润滑脂、废包装物、废包装桶、滤筒收尘灰、废除尘滤筒、废活性炭暂存于现有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危废资质单位处置。批复:固体废物污染影响及治理措施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不合格品、废焊渣、废边角料、滤筒收尘灰、废除尘滤筒、废活性炭、废机油、废润滑油、废油桶、化学品废包装物以及生活垃圾等。滤筒收尘灰、废除尘滤筒、废活性炭、废机油、废润滑油、废油桶、废包装物等均为危险废物,经相应容器收集后,分类分区暂存于现有已通过竣工环保验收的危险废物暂存间内,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危险废物暂存、处置执行《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相关要求进行规范管理。 不合格品、废焊渣、废边角料等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经相应容器收集后,分类分区暂存于现有满足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建设并通过竣工环保验收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区内,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 | 对照环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日产日清。一般固废:废焊渣、废边角料、不合格品集中收集,分类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废机油、废机器人润滑脂、废包装物、废包装桶、滤筒收尘灰、废除尘滤筒、废活性炭暂存于现有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公司处置。对照批复:滤筒收尘灰、废除尘滤筒、废活性炭、废机油、废润滑油、废油桶、废包装物等均为危险废物,经相应容器收集后,分类分区暂存于现有已通过竣工环保验收的危险废物暂存间内,定期委托******公司处置。不合格品、废焊渣、废边角料等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经相应容器收集后,分类分区暂存于现有满足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建设并通过竣工环保验收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区内,定期外售,综合利用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1 | / | (1)火灾预防措施 本项目在原料区内,有醒目的严禁烟火标志,严禁动火吸烟;进入危险区的人员,按规定登记,严禁携带火柴、打火机等。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电气线路和电气设施在开关断开、接触不良、短路、漏电时产生火花,防止静电放电火花;采取防雷接地措施,防止雷电放电火花原料区周围设置消防通道,原料区、成品区及周围构筑物设置一定的安全防护距离,以防火灾发生时火势蔓延消防措施主要有干粉灭火器。设置现场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灯。周围消防栓应标明地点。 (2)废气处理设施事故 对废气处理设备进行定期检查维护,避免发生故障。 (3)泄漏事故 暂存间应设置危废标志,地面应硬化防渗;危废暂存间的建设和危险废物贮运场所建有堵截泄漏的措施,地面用坚固的防渗材料建造;设有隔离设施和防风、防晒、防雨设施;危险废弃物仓库应建立台账管理制度,对于产生入库、出库转运处置等情况予以记录登记。 企业已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在沈****分局备案,备案编号为210104-2024-016-L, |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依托原有化粪池、危废暂存间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依托原有化粪池、危废暂存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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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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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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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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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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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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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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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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