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关于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编号****、28、29)整改工作验收公示
根据《**市贯彻落实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要求,现对问题十“蓝天保卫战方面,2022年城市环境空气优良天数比率因未达到自治区考核要求被自治区约谈;2023年第一季度在不利气象条件下,露天焚烧秸秆和露天熏腊肉等现象较为普遍,大气污染天气应对能力相对薄弱,导致**市第一季度PM2.5浓度全区最高,拉高全区全年PM2.5浓度水平,1—9月**市优良天数比率、PM2.5浓度均排名全区倒数第二。”措施27、28、29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公示。
一、自治区环保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情况
问题编号十:蓝天保卫战方面,2022年城市环境空气优良天数比率因未达到自治区考核要求被自治区约谈;2023年第一季度在不利气象条件下,露天焚烧秸秆和露天熏腊肉等现象较为普遍,大气污染天气应对能力相对薄弱,导致**市第一季度PM2.5浓度全区最高,拉高全区全年PM2.5浓度水平,1—9月**市优良天数比率、PM2.5浓度均排名全区倒数第二。
二、责任单位
****环境局、****监督局、****农业农村局、****建设局、**区****政府。
三、整改情况
(一)整改目标落实情况
**区强化工作力量,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一是进一步强化露天焚烧(熏腊肉等)管控力度,有效防止露天焚烧造成的大气污染,进一步提升**区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二是推进**区农作物秸秆**化综合利用,促进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因地制宜探索**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模式机制和路径,为深入打好农业农村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农业农村绿色发展贡献力量。三是强化施工扬尘整治,严格落实建筑工地扬尘防治“9个100%”,加强道路扬尘整治,改善**区大气环境质量。
(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整改措施27:强化露天焚烧(熏腊肉)管控。落实网格员管理制度,强化“定点、定时、定人、定责”管控,实行清单式责任管理。加强焚烧和熏腊肉行为敏感点、易发点巡查力度,充分利用高清视频监控、无人机等先进技术,强化收工时、上半夜、降雨前、播种前等重要时间节点、熏腊肉高峰期和不利气象条件、污染过程等重点时段专项巡查,确保露天焚烧(熏腊肉)问题及时发现、及时解决。
落实情况:已加强露天焚烧(熏腊肉)监管力度,建立完善了网格员管理制度,加强了对露天焚烧(熏腊肉)的巡查力度,巡查中发现露天焚烧(熏腊肉)现象第一时间安排人员到现场处置。
整改措施28:培育秸秆利用主体。因地制宜推广应用秸秆**化利用成熟模式技术。完善收储运网络体系,提升秸秆离田收储覆盖面。加大秸秆**综合利用实用技术推广和操作人员的培训力度。完成自治区下达的年度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目标任务。
落实情况:培育秸秆利用主体。**区因地制宜推广应用秸秆**化利用成熟模式技术。完善收储运网络体系,提升秸秆离田收储覆盖面。已加大秸秆**综合利用实用技术推广和操作人员的培训力度。
整改措施29:开展城市扬尘综合整治。强化施工扬尘整治,严格落实建筑工地扬尘防治“9个100%”,落实建筑工地规范化围挡和场内道路硬化措施,****设备行为。加强道路扬尘整治,充分利用智慧城管平台,加强对主次干道洒水降尘和深度清洗的监督考核。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加强对重点路段、隔离栏、护栏、路牙石清洗作业的监督检查,保证路面无砂土遗留。主**范围内的重型车辆通行路段、扬尘重点管控区域24小时保持湿润。
落实情况:加强宣传教育,及时有效处置,形成长效化管理。严格按照9个100%要求对施工现场进行扬尘管理,要求全覆盖围挡、裸土覆盖和场内道路硬化。未按要求管理的均要求进行整改,屡教不改的,及时采取停工、罚款等措施
四、验收情况
2023年12月21日**区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对《**市贯彻落实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问题编号十:整改措施27、28、29整改落实情况开展验收工作,该问题已按照整改措施逐一落实整改,同意验收销号。
公示时间:2025年1月7日至2025年1月21日,共10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环境局、****监督局、****农业农村局、****建设局、临****政府。
联系电话:0773-****603 联系地址:**区临政路83号
****委员会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整改
****
2025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