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长盈玩具有限公司建设项目一期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0515MAD22UGT4X | 建设单位法人:郑博墅 |
郑博墅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区 |
**省**市**区东里镇北联村文业路2号中科玩具产业园18栋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建设项目一期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67-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360-C3360-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 |
建设地点: | ******区 **市**区东里镇北联村文业路2号中科玩具产业园18栋 |
经度:116.84154 纬度: 23.58131 | ****机关:****环境局**分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03-07 |
汕环**建〔2024〕3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0515MAD22UGT4X001W |
2024-05-27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200 |
53 | 运营单位名称:**** |
****0515MAD22UGT4X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0515MAD22UGT4X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1702MA55J2TM4T | 竣工时间:2024-10-08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12-02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12-27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www.****.cn/news/137.html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 | 实际建设情况:**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年预计产金属、塑料制品3725吨 | 实际建设情况:年产金属制品820吨 |
减少的产能2905吨为二期建设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①铝合金锭、锌合金锭、脱模剂→熔融、压铸成型→钻孔、打磨→压铸半成品; ②压铸半成品→静电喷涂→质检→压铸喷漆半成品; ③压铸半成品→委外电镀→压铸电镀半成品; ④(PP/TPR/ABS/色母粒(需调色)→搅拌)PP/TPR/ABS(无需调色)→(废次品→破碎→)烘干→注塑成型→冷却→质检→注塑半成品; ⑤注塑半成品→委外喷漆→注塑喷漆半成品; ⑥注塑半成品→移印→质检→注塑移印半成品; ⑦压铸喷漆半成品、压铸电镀半成品、注塑喷漆半成品、注塑移印半成品→装配、包装→金属、塑料制品。 | 实际建设情况:压铸半成品→静电喷涂→质检→压铸喷漆半成品 |
熔融、压铸工序、打磨工序、注塑工序、粉碎工序、移印工序为二期建设内容。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①熔融、压铸工序、打磨工序、注塑工序、静电喷涂工序、移印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以NMHC表征)、颗粒物、油雾和臭气浓度,收集一并经“气旋混动喷淋塔+干式过滤器+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处理设施(TA001)处理后通过一根27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②粉碎工序产生的少量颗粒物在车间呈无组织排放。 | 实际建设情况:静电喷涂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以NMHC表征)、颗粒物和臭气浓度,收集一并经“气旋混动喷淋塔+干式过滤器+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处理设施(TA001)处理后通过一根27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
熔融、压铸工序、打磨工序、注塑工序、粉碎工序、移印工序为二期建设内容。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主要设备为10台压铸机、10台钻床、10台刮磨床、10台震磨机、25台注塑机、25台烘干机、3台粉碎机、3台搅拌机、20台移印机、2台空压机、5台冷却塔、1台静电喷涂生产线(1喷1烤)、1台静电喷涂生产线(2喷2烤)。 | 实际建设情况:主要设备为1台静电喷涂生产线(2喷2烤)。 |
设备减少了10台压铸机、10台钻床、10台刮磨床、10台震磨机、25台注塑机、25台烘干机、3台粉碎机、3台搅拌机、20台移印机、2台空压机、5台冷却塔、1台静电喷涂生产线(1喷1烤)。减少的设备为二期建设配套内容。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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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三级化粪池 | **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 | 三级化粪池 | 监测工况80.6%~81.3%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①熔融、压铸工序、打磨工序、注塑工序、静电喷涂工序、移印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以NMHC表征)、颗粒物、油雾和臭气浓度,收集一并经“气旋混动喷淋塔+干式过滤器+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处理设施(TA001)处理后通过一根27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②粉碎工序产生的少量颗粒物在车间呈无组织排放。 | ①有组织:颗粒物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26-2020)表1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NMHC、苯乙烯、丙烯腈、1.3-丁二烯、甲苯、乙苯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中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总VOCs执行**省《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 44/815-2010)中表2排气筒VOCs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中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要求,目前国家、地方均无关于油雾的排放标准要求,待后续出台相关政策按政策标准要求执行。 ②厂界无组织: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执行**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7-2001)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甲苯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中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要求,苯乙烯、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1厂界二级新扩改建标准限值要求,丙烯腈执行**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 44/2367-2022)中表4企业边界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总VOCs执行**省《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 44/815-2010)中表3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目前国家、地方均无关于1.3-丁二烯、乙苯、油雾的厂界无组织排放标准要求,待后续出台相关政策按政策标准要求执行。 ③厂区内挥发性有机废气无组织排放执行**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 44/2367-2022)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厂区内颗粒物无组织排放限值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26-2020)附录A 厂区内无组织排放监控标准要求。 | ①静电喷涂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以NMHC表征)、颗粒物和臭气浓度,收集一并经“气旋混动喷淋塔+干式过滤器+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处理设施(TA001)处理后通过一根27m高排气筒(DA001)排放。②NMHC有组织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26-2020)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表面涂装标准限值与**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较严值要求,厂界无组织执行**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7-2001)中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③颗粒物有组织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26-2020)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表面涂装标准限值与**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表2第二时段工艺废气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较严值要求,厂界无组织执行**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7-2001)中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④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厂界二级新扩改建标准限值要求及表2排放限值要求。 ⑤厂区内挥发性有机废气无组织排放浓度执行**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 44/2367-2022)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厂区内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26-2020)附录A 厂区内无组织排放监控标准排放限值要求。 | 监测工况80.6%~81.3%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减振、消声、隔音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 | 设基础减振等措施 | 监测工况80.6%~81.3%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①设置生活垃圾收集桶; ②一般固废暂存区(位于厂区一楼东侧,建筑面积8m2); ③危废间(位于厂区一楼东侧,建筑面积12m2)。 | ①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清运处理; ②废包装材料、****公司回收利用; ③废包装桶、废水性底漆、废水性面漆、漆渣污泥、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催化剂、高浓度水喷淋废液、废机油、废机油桶、含油废抹布和手套等危险废物分类收集暂存于危废间,定期委托****处理。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1 | 危废间、油漆仓、油墨仓、原辅料暂存间设置防渗防漏等措施 | 危废间、原辅料暂存间、油漆仓设置防渗防漏措施 |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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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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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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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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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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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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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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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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