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嵊州市湛头滞洪区改造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市湛头滞洪区改造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市湛头滞洪区改造工程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市**街道、****经济开发区
建设内容:项目实际总投资150000万元,实际环保投资为130万元,项目工程建设内容主要由堤防加高加固、库区土方清理、换水闸及水环境改善等四项组成,与环评审批一致,详见项目验收调查报告。项目工程任务以防洪为主,兼顾改善区域水环境、营造水景观等综合利用。
公示内容:项目验收调查报告(含项目验收调查表、验收意见、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5年1月7日-2025年2月10日(公示当日不计,共20个工作日)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地址:**省**市**市剡湖街道**大道105号
邮箱:****@139.com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发送邮件,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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