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华区第二工业区综合楼、第三区工业区厂房、铁皮房物业招租信息公告
公告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 **** | 项目名称 | **区第二工业区综合楼、第三区工业区厂房、铁皮房物业 |
起始日期 | 2025年01月08日 09时00分00秒 | 结束日期 | 2025年01月21日 18时00分00秒 |
资产信息
资产现状 | 在租 | 地址 | **省**市**区第二工业区路 |
面积/数量 | 2305.00平方米 | 权属情况 | 有房产(土地)证 |
资产性质 | 其他类 | 是否涉及优先承租权 | 否 |
招租信息
出租期 | 5年 | 免租期 | 3个月(含在租赁期限内) |
签订合同期限 | 《成交通知书》发出后10个工作日 | 招租底价 | 64,200元/月 |
租金的递增 | 第三年起租金每年递增3% | 租金支付方式 | 月付 |
资产用途限定 | 商业,其他(商业、工业) | ||
履约条件 | 1.承租方应在收到《公开招租结果通知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如因承租方原因未按期签约或者未签约则视为承租方违约,出租方有权不予退还交易保证金,并重新出租物业,且无需对承租方承担赔偿责任。 2.出租物业(房屋)以现状交付,承租方在报名前应全面了解物业现状(包括但不限于物业产权信息、房屋使用条件、面积及装修情况等)。意向承租方参加报价的,即视为知悉并且全部了解出租方物业的现状情况。 3.租赁期间,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将该物业进行转租、分租或以其他任何方式提供给第三方使用。 4.承租方应向出租方支付相当于叁个月租金的租赁保证金。出租方收取租赁保证金,应向承租方开具收据。 5.其他条款见留存在联交所的租赁合同版本,办妥报名手续的意向承租方可复印租赁合同版本。出租方有权在签署前对租赁合同版本中不影响各方权利义务的内容作适当的调整。 | ||
其他补充说明 | 该物业第二工业区综合楼首租期至2024年10月31日,第二工业区综合楼二、三层,三工业区厂房一、二层、铁皮房租期至2024年11月30日。 |
租赁费用相关信息
物业管理费 | 以出租方要求为准 | 空调费 | 以出租方要求为准 |
水费 | 以出租方要求为准 | 电费 | 以出租方要求为准 |
其他 | 以出租方要求为准 |
交易方式
公告期满,有两家(含)以上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网络竞价(多轮报价) | ||
公告期满,仅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采取协议租赁 | ||
公告期满,无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不变更招租条件,每次**信息公告期限10个工作日,最多不超过2周期。 |
报名须知
报名方式 | 同时支持线上和线下报名 | ||
潜在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 1、意向承租方须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并正常经营的法人或其分支机构及非法人组织。 2、承租方承诺已查阅招租资产的公告内容和对招租资产进行现场勘查,并就招租资产进行过尽职调查,充分了解招租资产的现状(含瑕疵)等相关内容,自愿按招租资产现状参与公开招租,并保证在成为该资产的最终承租方后,不对招租资产提出异议。 | ||
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 意向承租方在办理承租意向登记手续时,须提交下列相关材料,并保证其真实、完整、有效。 企业意向承租方(以下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核原件); 2.工商信息查询单(可****管理局网站或者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 4.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 5.承租物业用途说明; 6.承租方承诺已查阅招租资产(项目编号:**** **区第二工业区综合楼、第三区工业区厂房、铁皮房物业)的公告内容和对招租资产进行现场勘查,并就招租资产进行过尽职调查,充分了解招租资产的现状(含瑕疵)等相关内容,自愿按招租资产现状参与公开招租,并保证在成为该资产的最终承租方后,不对招租资产提出异议。 7.意向承租方登记表(向联交所领取); 8.意向承租委托协议(向联交所领取)。 自然人(以下材料均需签字按指模) 1.意向承租方登记表(向联交所领取); 2.意向承租委托协议(向联交所领取); 3.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 4.承租用途说明; 5.承租方承诺已查阅招租资产(项目编号:**** **区第二工业区综合楼、第三区工业区厂房、铁皮房物业)的公告内容和对招租资产进行现场勘查,并就招租资产进行过尽职调查,充分了解招租资产的现状(含瑕疵)等相关内容,自愿按招租资产现状参与公开招租,并保证在成为该资产的最终承租方后,不对招租资产提出异议。 | ||
资格审查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5年01月21日 18时00分00秒 |
交易机构信息
名称 | **** | 地址 | **市**区**西路3185号**智谷产业园A座19层 |
联系人 | 王小姐;陈先生 | 联系方式 | 0755-****0522;0755-****0822 |
出租方信息
名称 | 深****公司 |
交易保证金
金额 | 193,000元 | ||
收款信息 | 请有意向的潜在承租方登录阳光租赁平台,根据平台操作指引选择有意向的招租项目进行报名和缴纳招租保证金(阳光租赁平台地址:https://trade.****.com/ggzy/center/#/login) | ||
交易保证金缴纳截至时间 | 2025年01月21日 21时30分00秒 |
其他
公告发布媒体 | www.****.comsotcbb | ||
特殊事项说明 | 1.房屋及相关设施以现状出租交付,承租方不得以消防设施不完善、水电设施不齐全、未能满足其使用等为由,向出租方提出赔偿(补偿)或不缴交租金。 2.承租方负责物业使用期间的消防安全,物业使用前承租方自费、****政府要求的物业用途、消防、经营等证照和批文。 3.允许承租人对物业进行二次装修,但不得对房屋主体架构进行改变,承****政府标准或要求,并及时获得消防等相关部门的审批,验收合格文件复印给出租方。 4.34栋铁皮房为临时建筑,无房产证,由于建造时间早及其他历史原因,在租赁期限内,如非因承租方原因导致该铁皮房被拆除,则出租方与承租方就该铁皮房面积另行协商租金标准。 5.该物业第二工业区综合楼首层租赁合同(对应租赁合同第一工业区综合楼首层)已于2024年10月31日到期,第二工业区综合楼二、三层(对应租赁合同第一工业区综合楼二层住宅A区、三层),第三工业区厂房一、二层、铁皮房租赁合同(对应租赁合同第一工业区34栋一楼、34二楼、34栋铁皮房)已于2024年11月30日,第三工业区厂房三、四楼空置,但仍有原租户在使用,预计2025年1月15日搬离,出租方可能存在迟延交付房屋情况。如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超过叁个月出租方无法交付房屋,承租方可解除本合同,出租方收取的租金及租赁保证金全额无息退还承租方,除此之外,出租方不承担任何其他责任。如承租方接受房屋交付,可要求本合同承租期相应顺延,此后不得以迟延交付为由解除合同或提出赔偿(补偿)。 | ||
监督电话 | 0755-****08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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