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明城镇**村公益事业建设和公共环境提升-**木材产业园综合改造提升项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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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明城镇**村公益事业建设和公共环境提升-**木材产业园综合改造提升项目
第 一 次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区明城镇**村公益事业建设和公共环境提升-**木材产业园综合改造提升项目
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发出时间:2025年1月7日
原定开标时间:2025年1月23日9时30分
一、答疑内容
1、问:根据******管理局等十一部门关于印发《**市工程建设项目评标定标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第1点,第4小点文件明确规定:促****政府采购****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开展的依法必须招标项目,该类项目招标人应当给予符合要求的小微企业相应的价格评审优惠,并根据项目特点、专业类型和专业领域合理划分采购包,积极扩大联合体投标和大企业分包,降低中小企业参与门槛。本项目招标人是(********委员会,按照规定不符合小微加分政策。请招标人详细慎重是否能享受小微扶持政策,如不正面回复异议问题,我司将继续向上级监管主管部门申诉异议问题。
答:本招标项目修改为不执行经济标评审优惠政策。
2、问:请问********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中的哪个类型,为何本项目需要执行经济标评审优惠政策,如若未能给予合理解释,我司将向上级主管部门反馈相关事实依据。
答:本招标项目修改为不执行经济标评审优惠政策。
二、澄清修改内容
1、现就《招标文件》第 三 章 招标人须知 第 19 页的如下内容作出修改:
原内容: | 修改为: |
10.9经济标评审优惠政策(仅适****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且使用财政性资金开展的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本招标项目执行经济标评审优惠政策 □本招标项目不执行经济标评审优惠政策 注:1.符合经济标评审优惠政策条件的,应当执行该政策;不符合经济标评审优惠政策条件的,不得执行该政策。 2.财政性资金是指纳入预算管理的资金,以财政性资金作为还款来源的借贷资金,视同财政性资金。 3.若本招标项目执行经济标评审优惠政策,当投标人为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联合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应附联合协议书对该内容进行明确。 若本招标项目执行经济标评审优惠政策,当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且分包承诺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应附分包意向协议对该内容进行明确。 | 10.9经济标评审优惠政策(仅适****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且使用财政性资金开展的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本招标项目执行经济标评审优惠政策 √本招标项目不执行经济标评审优惠政策 注:1.符合经济标评审优惠政策条件的,应当执行该政策;不符合经济标评审优惠政策条件的,不得执行该政策。 2.财政性资金是指纳入预算管理的资金,以财政性资金作为还款来源的借贷资金,视同财政性资金。 3.若本招标项目执行经济标评审优惠政策,当投标人为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联合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应附联合协议书对该内容进行明确。 若本招标项目执行经济标评审优惠政策,当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且分包承诺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应附分包意向协议对该内容进行明确。 |
2、招标文件中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的《第一节 技术标格式》增加“施工组织设计”节点,提供给投标人上传技术标的相关内容,请各投标人下载最新生成的招标文件软件编制投标文件。
三、其他说明
(1)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是对招标文件的规定、修改或补充,对于招标文件及其他函件内容相同(或相同性质)的内容应作修改或补充,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涉及到上述内容的也应在相同的位置修改,否则后果自负。
(2)如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与在此之前发出的招标文件、其他文件以及口头答复有不一致的,均以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为准。
(3)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不改变。
(4)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共 3 页,请投标人注意是否完整。
招标人:**** 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明城镇**村 地址:**市**区荷城街道沿江路
463****广场3座10楼
联系人:廖先生 联系人:谭小姐
联系方式:0757-****0853 联系方式:0757-****0279
2025年1月7日 2025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