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平区上庄路(土城六号路-顺沙路)道路工程
**区上庄路(土城六号路-顺沙路)道路工程
建设地点:**市**县(区)马池口镇乡(街道)土城六号路-顺沙路
公示时间:2025-01-07至2025-01-13
受理时间:2024-12-30
项目概况:项目南起土城六号路,北至顺沙路,道路全长约1.14公里,按照城市主干路标准建设,红线宽50米,设计速度为60公里/小时。随路实施交通、照明、绿化、雨水、污水、给水、再生水等工程。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废水:施工废水设置临时沉淀池处理,并做好防渗措施,处理后的废水洒水回用,不外排。 废气:施工场地设施围挡;施工作业面及现场道路洒水抑尘;施工渣土建筑材料必须覆盖,遇4级以上大风要停止拆除和土方工程;剥离表土单独存放,进行苫盖;施工车辆进入施工现场市减少怠速、和减速时间,密闭运输物料;选用低能耗、低污染排放的施工机械、车辆。 噪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及布局,中考、高考期间严禁施工作业;避免大量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选用低噪声设备;施工现场设置隔声围挡,挡板高度应超过地面施工设备2.5m以上硬质围挡;运输车辆应加强管理,在途经居民区时减速慢行。 固体废物:建筑垃圾优先考虑回收利用,无法回收的建筑垃圾应统一收集,及时清运至相关部门指定的消纳地点;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密封存放,由环卫部门运至生活垃圾消纳场所进行处置。 生态保护:控制施工范围,设置警示牌加强施工人员管理,严禁乱砍滥伐,遵守《中华人民**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严禁工程弃渣置于道路两侧、随意倾倒、严禁将“三废”排入周边绿地;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绿化工作、进行生态恢复。 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建设的环境影响较小。
****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公众参与情况:**市公联公****公司将《**区上庄路(土城六号路-顺沙路)道路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在中环联新(北****公司网站进行全本公开,公开内容无删节,且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内容。公示日期为2024年12月26日。
联系人:欧阳君
联系电话:132****6861
环评单位名称:中环联新(北****公司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日内,申请人及属于本项目评价范围内的利害关系人,可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间,公众可以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咨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情况。
审批部门:****环境局
邮政编码:102200
邮寄地址:**市白浮泉路15号
传真电话:****6244
设定依据:1、《中华人民**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九条、第四十一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三条。2、《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3、《中华人民**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八条、第二十二条。4、《中华人民**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九条。5、《中华人民**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十三条。6、《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7、《中华人民**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九条。8、《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六条。
行政相对人名称:**市公联公****公司
行政相对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7105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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