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投资〔2012〕2492号)、《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自2019年9月1日起施行)、《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21〕11号)及《**省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的通知》(〔2022〕43号)等文件要求,项目实施阶段需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为广泛征询社会各界对项目决策、准备、实施阶段各方面的意见、建议及诉求,以便更好地做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现将项目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园区原核准面积为625.08公顷,产业园范围共分为两个区块,区块一四至范围:**金龙大道、南至323国道、西至济广高速、北至红井二路;区块二四至范围:**经一路、南至323国道、西至经五路、北至经七路。本次扩区调区方案拟保留原核准范围445.77公顷用地,将原核准范围179.31公顷非工业用地(成片居民区、河流)调出,调入扩大总面积为480.74公顷(其中等量置换面积179.31公顷,扩大区块面积301.43公顷),****园区规模达926.51公顷。扩区调区后,****园区将形成“一园二区四组团”发展格局,即以精工智造产业为主的济广高速东组团,以精工智造、纺织服装、文创玩具产业为主的济广高速西组团,以精工智造、绿色食品产业为主的厦蓉高速北组团,以精工智造产业为主的临空经济区组团。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您对项目实施所持的态度(含对本项目的意见或建议)
2.您认为项目实施将会对您产生哪些直接影响
3.您最想了解关于项目哪些方面的信息
4.您通常会采取何种途径表达个人意愿
5.您有无建议采取何种措施来防范和化解项目可能引发的社会稳定风险
6.您的其他一些有关项目社会稳定方面的诉求、意见及建议。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示刊登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众可在公示期间以发送信函、电话、电子邮件、传真、二维码等方式将意见和建议反馈给评估主体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编制单位。
四、相关单位及联系方式
评估主体单位:****
联系人:肖主任 联系电话:187****5885 邮箱:****@163.com
通讯地址:**市**市红井路与创业大道东北
报告编制单位:**人和瀚****公司
联系人:周工 联系电话:191****1399
通讯地址:**省**市****开发区昌东大道7199****中心1#办公楼1503室
(线上个人问卷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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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