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10-25 08:36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的相关要求,现对****空气净化处理机生产线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第二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名称和概况
项目名称:****空气净化处理机生产线扩建项目
项目地址:****区马岭村梅坪工业区厂房一、厂房二、厂房三
建设内容:在现有工程基础上进行扩建,扩建内容主要包括:①细化原项目空气净化处理机的机加工生产工艺;②取消原环评批准的“外发加工制成复合板”工序;新增“骨件注PU工序”、“板件注PU工序”和“门板发泡涂胶工序”;③取消空调机零组件产品的生产;同时根据目前市场及客户需求,缩小空气净化处理机的生产尺寸,并扩增空气净化处理机的产能(从原环评批准的空气净化处理机1500台/年扩产至2500台/年);④在2号车间闲置区域**密闭PU车间和密闭涂胶车间。
现有工程概况:现有工程主要从事空气净化处理机的生产及销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噪声、固废等污染物在通过采取各项环保措施后,均达标排放。
二、建设项目主要环境影响
扩建项目建成后,营运期内产生的主要污染源有:①板材和骨件注PU工序(黑白料发泡)、门板发泡涂胶工序(AB料发泡)废气对大气环境的影响;②各类生产设备噪声;③一般固废、危险废物等。该项目各种污染物若能做到有效治理,均可实现达标排放,对环境的影响不大。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空气净化处理机生产线扩建项目位于****区马岭村梅坪工业区厂房一、厂房二、厂房三,项目符合国家、省、市相关的环保法律法规、政策要求,项目不占用基本农田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源保护区等用地,符合**市和南区街道相关的环境保护规划。建设项目应严格执行“三同时”规定,落实本报告书中所提出的环保措施,同时确保环保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并加强清洁生产管理,杜绝污染事故,做好环境风事故的防范,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来看,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四、公众反馈意见的注意事项
1、网络链接的查阅方式:
征求意见稿的网络链接见附件1;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见附件2。
2、纸质报告书的查阅方式:
向以下单位或联系人咨询:
(1)环评单位:****
联系地址:**市**雍景园3****广场A5-109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梁工 189****9360 邮箱:****@zfhb.com
(2)建设单位:****
联系地址:****区马岭村梅坪工业区厂房一、厂房二、厂房三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黄工 159****3737 邮箱:saiver@saiver-welaire.****.cn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意见的范围:主要针对本项目所在地及周边区域受影响和关注本项目建设的单位、组织和个人。
主要事项:①您对本项目建设内容的了解程度;②您认为本项目建设对环境主要产生哪些影响;③从环境保护角度考虑,您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④您对本项目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的意见和建议等。
六、征求意见的具体形式及起止时间
(1)公众提出意见的期限:2023年10月25日至2023年11月8日;
(2)公众反馈意见的主要方式:公众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或信函等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环评单位及建设单位,反映与本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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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