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河县殡葬服务建设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2629MAAK52014T | 建设单位法人:龙明达 |
龙泳滔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县 |
**省****县仰阿莎街道**岸文化创意园C区11栋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县殡葬服务建设项目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122-殡仪馆、陵园、公墓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O8080-O8080-殡葬服务 |
建设地点: | **省****县 岑松镇**坳嗄炯欧娘 |
经度:108.49494 纬度: 26.75134 | ****机关:黔东****生态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2-05-13 |
黔东南环表〔2022〕63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2024-08-09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13347.24 |
500 | 运营单位名称:**** |
****2629MAAK52014T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广****公司 |
915********647803A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公司 |
****0112MA6H9W747L,915********1086110 | 竣工时间:2023-11-30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12-08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01-06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41208F2zqW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项目为殡葬服务项目。具有年吊唁、火化尸体量1020具/年的规模 | 实际建设情况:不变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项目为殡葬服务项目。具有年吊唁、火化尸体量1020具/年的规模 | 实际建设情况:不变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项目主要提供殡葬服务,提供吊唁、遗体火化、遗物焚烧服务,设备主要包括火化机、遗物焚烧炉等设备。 主要原辅材料为轻柴油等,燃料主要为轻柴油。 污染物种类包括废气:火化机、遗物焚烧炉废气、食堂油烟及汽车尾气;废水:综合废水,主要污染物为:SS、COD、BOD5、NH3-N、动植物油;噪声主要为风机、水泵等设备产生的噪声;固体废物:生活垃圾、餐厨垃圾、火化骨灰、集尘灰、废活性炭。 | 实际建设情况:火化机减少2台,新增1台遗物焚烧炉,设备数量有一定的变化,新增有遗物焚烧工艺,但其不会新增排放污染物种类 |
设备数量有一定的变化,新增有遗物焚烧工艺,但其不会新增排放污染物种类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项目废气:火化机废气通过各引风机引至2套废气处理装置“风冷+组合式风冷凝器(二噁英处理器)+火星拦截器(初级除尘)+干式脱硫脱酸+组合式布袋除尘器+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遗物焚烧炉废气通过风机引至1套废气处理装置“风冷+火星拦截器(初级除尘)+干式脱硫脱酸+组合式布袋除尘器+活性炭吸附装置” 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的排气筒DA002排放;食堂油烟经1套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沿烟道引至楼顶高空排放;室外停车位汽车尾气通过加强管理、绿化。 废水:设置1座规模为50m3/d****处理站处理达《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中道路清扫和城市绿化用水水质标准要求后在暂存池(规模为100m3)暂存,定期采用洒水车外运用于县城道路清扫和绿化用水,不外排,污水处理站采用“预处理(格栅、沉砂、调节)+A2/O一体化设备+二沉池+MBR膜池+消毒”处理工艺。此外,食堂含油废水预先经过1座隔油池(规模为5m3)****处理站一并处置;项目停尸房遗体不再进行清洗,无清洗废水,同******局管理、使用,其日常解刨不涉及解刨废水产生,不再设置消毒池。 噪声: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 固废: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骨灰拣入骨灰盒中,由亲友带走或寄存于项目场内的骨灰馆中;集尘灰与生活垃圾一并交由环卫部门收集处置;废气治理过程中产生的废活性炭,设立1间单独的危险废物暂存间,面积约5m2,对其进行分类收集,之后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公司处置。 | 实际建设情况:火化机废气按实际情况进行改进,新增1台遗物焚烧炉废气一般排放口,不属于主要排放口;废水处理工艺一致,处理规模增大,不再产生遗体清洗废水和解刨废水,不对解刨垃圾进行处置;其他废气、噪声、固废处置环保措施基本未变化 |
火化机废气按实际情况进行改进,新增1台遗物焚烧炉废气一般排放口,不属于主要排放口;废水处理工艺一致,处理规模增大,不再产生遗体清洗废水和解刨废水,不对解刨垃圾进行处置;其他废气、噪声、固废处置环保措施基本未变化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设置1座容积为40m3的事故池,日常处于空置状态 | 实际建设情况:设置1座容积为50m3的事故池,日常处于空置状态 |
增大事故池容量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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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处理站 |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中道路清扫和城市绿化用水水质标准 | 采用雨污分流,场内污染区的初期雨水通过设置雨水边沟以及1座初期雨水沉淀池(30m3)收集净化后全部回用于地坪冲洗、道路清扫、绿化不外排,后期雨水直接经厂区雨水排放口排入周边雨水管网;本项目污水通过设置1座规模为50m3/d****处理站处理达《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中道路清扫和城市绿化用水水质标准要求后在暂存池(规模为100m3)暂存,定期采用洒水车外运用于县城道路清扫和绿化用水,不外排,污水处理站采用“预处理(格栅、沉砂、调节)+A2/O一体化设备+二沉池+MBR膜池+消毒”处理工艺。 | 己监测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火化机废气处理装置 | 《火葬场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801-2015)表2排放限值要求 | 2台火化机废气通过各引风机引至2套废气处理装置“风冷+组合式风冷凝器(二噁英处理器)+火星拦截器(初级除尘)+干式脱硫脱酸+组合式布袋除尘器+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的排气筒排放 | 己监测 | |
2 | 遗物焚烧炉废气处理装置 | 《火葬场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801-2015)表3排放限值要求 | 遗物焚烧炉废气通过风机引至1套废气处理装置“风冷+火星拦截器(初级除尘)+干式脱硫脱酸+组合式布袋除尘器+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的排气筒排放 | 己监测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厂界噪声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声环境功能区所对应的噪声排放限值 | 项目噪声主要为风机、水泵等设备工作噪声,项目通过设置专用设备用房建筑隔声、设备底座减振等措施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声环境功能区所对应的噪声排放限值。 | 己监测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垃圾场卫生填埋。骨灰拣入骨灰盒中,由亲友带走或寄存于项目场内的骨灰馆中。废气治理过程中产生一定量的废活性炭以及**解剖过程产生解刨垃圾,均属于危废,设立1间单独的危险废物暂存间,面积约5m2,对其进行分类收集,之后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 生活垃圾设置生活垃圾收集桶收集后,全部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骨灰拣入骨灰盒中,由亲友带走或寄存于项目场内的骨灰馆中;集尘灰和废活性炭通过设立1间单独的危险废物暂存间,面积约5m2,对其进行分类收集,之后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公司处置。**解剖过程产生******局管理,由县**局自行负责处置清理。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1 | ****处理站,设置1座容积为40m3的事故池 | 污水处理站旁设置有1座应急事故池,容积为50m3,满足事故废水暂存需求。 |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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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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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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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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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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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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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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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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