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扬子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炼油结构调整项目-110kV新总降变电所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913********1060474 | 建设单位法人:顾越峰 |
成宇琴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新区 |
**省******公司厂区内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扬子****公司炼油结构调整项目-110kV新总降变电所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161-输变电工程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D4420-D4420-电力供应 |
建设地点: | **省**市**新区 **省******公司厂区内 |
经度:118.7773 纬度: 32.26547 | ****机关:****管委会行政审批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3-10-26 |
宁新区管审环辐(表)审〔2023〕2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2017-12-25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8382.76 |
32 | 运营单位名称:**** |
****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省苏力****公司 |
913********7671456 | 验收监测单位:**省苏核****公司 |
913********628185X | 竣工时间:2023-12-18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12-05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01-02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公司网站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根据环评结论及相关材料,在落实《报告表》及本批复所提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的情况下,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该项目可行。 | 实际建设情况:(1)建设1座110kV变电站,电压等级110/35kV,**主变2台,主变户外布置,容量为2×90兆伏安,110kV配电装置采用GIS户内布置。本期进线间隔2回。变电所**事故油池1座(有效容积为53.25m3)、化粪池1座、生活污水池1座。 (2)配套110kV线路工程:**2回110kV进线电缆线路,线路调度名称为110kV1#进线727线路/2#进线728线路,线路路径总长3900m,电缆双回敷设于厂区现有管廊上的电气专用电缆桥架。本项目电缆型号为ZRA-YJLWO2-Z-64/110kV-1×300mm2。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项目工程设计、建设和环境管理中应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 | 实际建设情况:(1)建设1座110kV变电站,电压等级110/35kV,**主变2台,主变户外布置,容量为2×90兆伏安,110kV配电装置采用GIS户内布置。本期进线间隔2回。变电所**事故油池1座(有效容积为53.25m3)、化粪池1座、生活污水池1座。 (2)配套110kV线路工程:**2回110kV进线电缆线路,线路调度名称为110kV1#进线727线路/2#进线728线路,线路路径总长3900m,电缆双回敷设于厂区现有管廊上的电气专用电缆桥架。本项目电缆型号为ZRA-YJLWO2-Z-64/110kV-1×300mm2。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项目工程设计、建设和环境管理中应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 | 实际建设情况:(1)建设1座110kV变电站,电压等级110/35kV,**主变2台,主变户外布置,容量为2×90兆伏安,110kV配电装置采用GIS户内布置。本期进线间隔2回。变电所**事故油池1座(有效容积为53.25m3)、化粪池1座、生活污水池1座。 (2)配套110kV线路工程:**2回110kV进线电缆线路,线路调度名称为110kV1#进线727线路/2#进线728线路,线路路径总长3900m,电缆双回敷设于厂区现有管廊上的电气专用电缆桥架。本项目电缆型号为ZRA-YJLWO2-Z-64/110kV-1×300mm2。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一)严格落实控制工频电场、工频磁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确保工程周围区域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标准要求,且应给出警示和防护指示标志。 (二)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三)变电所运行期产生的生活污水收集后经站内化粪池处理,再依托扬子石化厂净一装置处理达标后全部回用。 (四)按照固废“减量化、**化、无害化”的原则,落实各类固废收集、贮存和处置措施。废铅蓄电池、废变压器油等危险废物,送有资质单位处理,转移处置时,按规定办理相关环保手续。禁止非法排放、倾倒、处置任何危险废物。 (五)加强公众沟通和科普宣传,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合理环境诉求,公开项目建设与环境保护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 实际建设情况:(一)本工程变电所和输电线路周围测点处的工频电场、工频磁场满足相应控制限值要求。 (二)本工程变电所厂界噪声排放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三)本工程变电所值班、日常巡视及检修等工作人员产生的少量生活污水经变电所化粪池、生活污水池预处****水厂净一装置处理达标后全部回用,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四)变电所值班、日常巡视及检修等工作人员产生的少量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变电所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废矿物油暂****油厂危废暂存库,废铅蓄电池****电厂危废中转库,并及时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或处置,办理相关转移登记手续。 (五)公开项目建设与环境保护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报告表》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你公司应当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告表》自批准之日起满5年,项目方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及防治污染生态破坏的措施未发生重大变动的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584.2 | 0 | 0 | 0 | 0 | |
0 | 0 | 58.42 | 0 | 0 | 0 | 0 | |
0 | 0 | 5.84 | 0 | 0 | 0 | 0 | |
0 | 0 | 389.46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1439.9012 | 0 | 0 | 0 | 0 | / |
0 | 0 | 3538.0809 | 0 | 0 | 0 | 0 | / |
0 | 0 | 724.4731 | 0 | 0 | 0 | 0 | / |
0 | 0 | 2589.3976 | 0 | 0 | 0 | 0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减振、隔声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 减振、隔声 | **扬子****公司110kV变电所所在厂区厂界各测点处昼间噪声为50dB(A)~60dB(A)、夜间噪声为43dB(A)~53dB(A),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主变压器设备基本为稳态声源,噪声源强相对稳定,因此可以推测本工程达到设计(额定)负荷运行时,本工程110kV变电所所在厂区厂界噪声与本次监测结果相当,仍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相应标准要求。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变电所运行期产生的生活污水收集后经站内化粪池处理,再依托扬子石化厂净一装置处理达标后全部回用。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变电所运行期产生的生活污水收集后经站内化粪池处理,再依托扬子石化厂净一装置处理达标后全部回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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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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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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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建设期:变电所及电缆线路均在厂区内建设,占地类型为工业用地。变电所电气安装阶段对周围植被基本无影响,电缆线路采用电缆桥架敷设的方式,少量涉及开挖作业时,采取分层开挖、分层堆放、分层回填的方式,尽量把原有表土回填到开挖区表层,以利于绿化种植。项目建成后,及时恢复临时施工用地原有土地功能,景观上做到与周围环境相协调。 调试期:(1)本项目变电所运行期需要维修、检测时,只需在站内进行操作,无需重新开挖土地,扰动地表,对周围生态环境影响较小。 (2)项目工程设计、建设和环境管理中应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建设期:本项目变电所施工仅涉及电气安装阶段,对周围环境基本无影响;电缆沟施工以人力施工为主,减少了施工机械进出场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施工临时用地清理后做到了及时恢复。 调试期:(1)做好环境保护设施的维护和运行管理,变电所维修、检测时,未开挖土地,对周围生态环境影响较小。 (2)本项目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项目配套的污染防治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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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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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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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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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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