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2025年度(工贸企业)安全生产专业技术服务外包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市2025年度(工贸企业)安全生产专业技术服务外包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一、项目概况:
1、本项目为**市2025年度(工贸企业)安全生产专业技术服务外包项目,主要内容包括:在市应急局对2025年市重点监管工贸企业开展综合性隐患排查及隐患整改复查、开展“双随机”检查、开展重点时段、重大节日的安全生产检查以及其它工作中提供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服务频次:在市应急局对2025年市重点监管工贸企业开展综合性隐患排查及隐患整改复查工作中提供技术服务,每家企业各2次;在市应急局对2025年度重点监管工贸企业开展安全生产知识培训工作中提供技术支撑,原则上不得少于2次;在市应急局对**市其他工贸企业(非2025年市重点监管企业)开展“双随机”检查时提供技术服务,不少于60家。(详见招标文件)
2、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3、本项目最高限价:490万元。
4、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5、本项目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服务需求:
(一)项目内容
本项目为**市2025年度(工贸企业)安全生产专业技术服务外包项目,主要内容包括:在市应急局对2025年重点监管工贸企业开展综合性隐患排查及隐患整改工作中提供安全生产技术服务等。具体工作内容如下:
1、按照《冶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和《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在市应急局对我市钢铁企业进行全面的诊断式检查工作中提供技术服务;服务完毕后15个工作日内,向市应急局提交综合隐患排查书面报告,分析存在的共性问题和个性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改进措施,并对改进措施进程跟踪和评估,3个月内在市应急局完成复查闭环后向市应急局提交书面报告。
2、按照《铝加工(深井铸造)企业安全生产执法检查重点事项表)》及《有色金属深井铸造工艺安全技术规范》,在市应急局对我市深井铸造企业检查工作中提供技术服务;服务完毕后15个工作日内,向市应急局提交综合隐患排查书面报告,分析存在的共性问题和个性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改进措施,并对改进措施进程跟踪和评估,2个月内在市应急局完成复查闭环后向市应急局提交书面报告。
3、按照冶金等工贸行业专项整治要求,在市应急局对我市高温熔融金属、粉尘涉爆、使用危化品、有限空间作业、涉氨制冷等的重点行业领域的工贸企业检查工作中提供技术服务,全面排摸重点场所、重点部位、关键设备和薄弱环节的安全隐患,列出隐患治理清单,督促企业整改到位。服务完毕后15个工作日内,向市应急局提交综合隐患排查书面报告,分析存在的共性问题和个性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改进措施,并对改进措施进程跟踪和评估,2个月在市应急局完成复查闭环后向市应急局提交书面报告。
4、在市应急局开展“双随机”检查、专项隐患治理、应急救援等其他工作中提供技术服务。在市应急局组织开展重大活动、重点时段、重要节日及上级部署的相关安全专项检查工作中,提供技术服务。服务完毕后10个工作日内,向市应急局提交专项隐患排查报告,分析存在的共性问题和个性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改进措施,并对改进措施进程跟踪和评估,2个月内在市应急局完成复查闭****管理局提交报告。
5、第三方服务单位在市应急局开展的综合性隐患排查、专项隐患治理、“双随机”检查工作中提供服务时,每服务完一家企业须立即制定隐患清单,隐患清单一式三份,****管理局、****管理局、受检企业。
6、****管理局****管理局依据集成改革执法检查工作分工,第三方服务单位必****管理局****管理局对企业隐患整改情况进行闭环。
7、服务频次:在市应急局对2025年市重点监管工贸企业开展综合性隐患排查及隐患整改复查工作中提供技术服务,每家企业各2次;在市应急局对**市其他工贸企业(非2025年市重点监管企业)开展“双随机”检查时提供技术服务,不少于60家。
8、在市应急局对冶金、纺织、机械铸造类行业典型企业(不局限于重点监管企业)安全状况进行实地检查和调研工作中提供技术服务,并出具相关书面评估报告和建议。
9、在市应急局对2025年度重点监管工贸企业开展安全生产知识培训工作中提供技术支撑,原则上不得少于2次。
(二)工作要求
1、实行工作备案制度,第三方服务单位对企业服务前,应制定好服务方案,并将方案、人员简历等****管理局备案。建立2025年度重点监管工贸企业安全技术服务“一企一档”。
2、在进行安全服务工作时,应严格恪守职业道德、《中华人民**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泄露相关企业的技术和商业秘密。
3、严格按规定深入企业一线开展安全服务,对在服务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和问题,应逐一向企业交底,并提出合理并切实可行的整改意见或建议,帮助企业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4、要切实履行职责,安全服务不得走过场,不得弄虚作假,不得隐瞒真实情况,第三方服务单位要建立服务人员考核机制,将服务水**质量与奖惩挂钩。
5、第三方服务单位要主****管理局的监督、检查和指导。
6、不得借服务为名,向被服务企业收取财物或其他好处,不得有偿承接服务企业整改等项目,不得利诱贿赂安全监管人员。
(三)项目服务时限
合同签订并生效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四)服务团队及人员要求
在服务期内,原则上要求中标单位在服务当地具有固定办公场所,并派驻专职服务团队,其中项目负责人1人;组长2人;其他项目成员6人;机动人员3人(总人数不得少于12人,常驻**人员不少于9人)。若投标单位为服务当地以外单位,可承诺在中标后,合同签订前,至服务当地设置办公场所(承诺书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附件)。采购人将在合同签订前,至中标单位办公现场检查,若发现中标单位未设置相关场地或派选人员的,将视其为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同时,在合同履行期间,采购人将随时抽查中标单位现场办公情况,发现派驻现场人员数量或人员信息不符合投标承诺,或未经采购人批准同意擅自变更人员的,将视其为违约行为,采购人有权立即终止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要求中标单位承担一切责任及损失。
若服务团队人员中具有退休返聘人员,无相关社保缴纳证明的,则要求同时提供退休证明及返聘合同作为证明材料。
注:服务期间,投标供应商应保持服务团队人员与投标书提供人员一致,原则上不得更换,特殊情****管理局书面批准同意。
三、付款方式
签订合同后30个工作日内,采购方支付合同总价的20%;服务项目完成总体工作内容进度达50%,经采购方考核合格后,采购方支付合同总价的30%;服务项目完成全部工作内容,且经采购方项目考核验收及审计后,采购方在合同总价内按实支付。不计息。(以上支付进程及金额为初步框定,最终支付时间及金额按照**市财政部门具体拨款情况而定,考核具体办法另见考核细则。)
四、有关说明:
1、本项目报价为固定总价。投标报价包括服务期内所有的人员费用(包括工资、福利、保险等所有人员费用)、交通费用、食宿费、服装费、工具费、服务费、培训费(含会场租赁费等)、保险费、管理费、政策性变化风险、税金等,以及其他供应商认为所需的一切费用。
投标单位报价时应根据现场踏勘情况及招标文件所提出的管理服务项目、服务要求、人员配备、人员工资等各类费用组成进行综合报价。
2、在服务时,对已无生产经营活动且实际未履行服务义务的企业,对应的服务费在项目考核验收及审计后按实扣除,项目验收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3、为更好的开展各项工作,本项目在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后,设置1个月过渡的期限,若中标供应商在过渡期内不能按照合同约定开展工作,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立即终止合同,****政府采购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在3年内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
4、中标供应商必须无条件接受采购人制定的项目服务考核细则,拒不接受的,将视为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处理。
5、采购人向投标供应商提供的有关本项目的数据和资料,是采购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供应商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投标供应商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
经采购人允许,投标供应商可为踏勘目的进入采购人的项目现场,但投标供应商不得因此使采购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供应商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风险以及所有的费用。
本项目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同时投标供应商若需要本项目涉及企业的名单,请联系相关人员:荣先生,联系方式:0510-****2554
6、因各种原因导致中标供应商未能签订合同、或签订合同后未能履行的,或者因中标供应商违约等情形被终止合同的,****政府****一中标候选人继续实施服务,或者重新招标。
7、本项目以上的要求均为实质性要求,投标供应商须完全响应。
8、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对本次招标结果不作任何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