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5亿只硅胶密封件扩建项目阶段性(年产4亿只)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913********000008D | 建设单位法人:孔之钊 |
王涛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区 |
******开发区北区**路22号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年产5亿只硅胶密封件扩建项目阶段性(年产4亿只)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52-橡胶制品业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291-C291-橡胶制品业 |
建设地点: | ******区 ******区 |
经度:118.705556 纬度: 31.028611 | ****机关:******分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2-01-24 |
宣区环审〔2022〕9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913********000008D001X |
2024-01-09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700 |
56 | 运营单位名称:**** |
913********000008D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913********000008D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1800MA2TE8937J | 竣工时间:2024-06-01 |
2024-08-10 | 调试结束时间:2024-10-30 |
2024-12-09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01-06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www.****.cn/newsinfo/****809.html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改扩建 | 实际建设情况:改扩建 |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年产5亿只硅胶密封件 | 实际建设情况:年产4亿只硅胶密封件 |
阶段性建设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压片-切条-硫化-修整-研磨光饰-二次硫化-检验包装 | 实际建设情况:压片-切条-硫化-修整(冷冻去毛刺)-研磨光饰-二次硫化-检验包装 |
环评中未对研磨光饰/冷冻机组进行提及;项目在实际建设过程中,需在二次硫化前对半成品进行研磨光饰(含去毛刺)处理。冷冻机组去毛刺过程中产生的粉尘较小,且生产过程密闭,外排粉尘接入桶装水内进行水磨处理;研磨光饰工序会产生清洗废水,该工序依托原有已验设备。根据验收检测数据,项目排放污染物满足相应标准要求,故对环境影响较小。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要求:新增废气排口1个,压片废气通过集气罩收集后经袋式除尘处理后,与硫化、二次硫化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经集气罩收集+高效静电除油+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设施处理后经20米排气筒外排(DA005)。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在实际建设过程中:①对原有工程投料、开炼区域增设集气装置,收集后的废气经布袋除尘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20m高排气筒外排,本扩建项目投料、开炼依托原有项目设备;②二次硫化区域设置密闭二次硫化间,同时对废气处理设施进行优化。主要优化内容为:增设一级高效静电除油装置,同时对其风机进行更换升级,保证其风机风量。 |
主要优化内容为:增设一级高效静电除油装置,同时对其风机进行更换升级,保证其风机风量。 根据验收检测数据,项目各废气排口排放污染物满足相应标准要求,故对环境影响较小。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①设备变动 ②环评设计项目两班制生产,每班8小时 ③环评描述,项目涉促进剂的使用,在使用过程中会有二硫化碳产生 | 实际建设情况:①项目减少卧轴矩台平面磨床1台,****中心1台,项目开炼机依托现有设备,依托尺寸由14寸变更为18寸,原14寸开炼机停用。 ②项目在实际建设过程中每班为12小时。 ③项目在实际建设过程中,根据促进剂MSDS,无二硫化碳产生。 |
①机加工设备:该类设备用于模具加工,无废水、废气产生,非主要噪声设备,主要产污为固体废物。项目设有一般固废暂存区域及危废暂存间,可妥善处置所产生的固体废物,对环境影响较小;开炼设备:开炼机已配有废气处理设施,且根据验收检测数据,该部分废气排放排放污染物满足相应标准要求,故对环境影响较小。 ②生产班制:新老项目不同时生产,故生产时间变动 ③产污:根据MSDS,无二硫化碳产生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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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0215 | 0.027 | 0 | 0 | 0.021 | 0.021 | / |
0 | 0.0799 | 0.0871 | 0 | 0 | 0.08 | 0.08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生活污水处理设施 | 《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7632-2011)表2;****处理厂水质接管标准 | 化粪池 | 根据监测结果表明,项目废水排放口两日pH范围分别为7.2-7.4、7.5-7.7,两日化学需氧量日均浓度分别为34mg/L、38mg/L,两日氨氮日均浓度分别为2.74mg/L、2.20mg/L,两日悬浮物日均浓度分别为60mg/L、47mg/L,两日五日生化需氧量日均浓度分别为9.4mg/L、10.6mg/L,两日石油类日均浓度分别为0.38mg/L、0.46mg/L,监测结果满足《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7632-2011)表2中相关标准限值要求。两日动植物油日均浓度分别为0.22mg/L、0.28mg/L,监测结****处理厂水质接管标准。 同时,项目现阶段胶料使用量为2660t/a,基准排水量为18620t/a;项目实际生产排水仅为清洗废水,排水量为384t/a,满足基准排水量的要求。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投料开炼废气处理设施;一次硫化废气处理设施;二次硫化废气处理设施 | **市《恶臭(异味)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1/1025-2016);《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7632-2011);《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 | 在产项目主要废气为开炼过程中产生的投料粉尘以及开炼废气、硫化成型过程中产生的一次硫化废气、二次硫化过程中产生的二次硫化废气。 投料粉尘以及开炼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由“袋式除尘+二级活性炭”处理后经20m高排气筒排放;一次硫化废气经设备半密闭收集后由两套“高效静电除油+二级活性炭”处理后经20m高排气筒排放;二次硫化废气经区域密闭以及区域内集气罩收集后由“高效静电除油+二级活性炭”处理后经20m高排气筒排放。 | 检测结果表明,验收监测期间: 各排口臭气浓度、硫化氢检测结果满足**市《恶臭(异味)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1/1025-2016)表2标准限值要求;各排口颗粒物、非甲烷总量排气量均大于基准排气量,以基准排放浓度核算其是否满足标准限值要求。经核算,各排口颗粒物、非甲烷总量基准排放浓度检测结果均满足《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7632-2011)表5标准限值要求。根据监测结果分析,项目两日厂界无组织废气颗粒物、非甲烷总烃周界外浓度最高点值监测结果均满足《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7632-2011)表6标准限值要求。项目两日厂界无组织废气臭气浓度、硫化氢周界外浓度最高点值监测结果均满足**市《恶臭(异味)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1/1025-2016)表4标准限值要求。项目两日厂区内无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周界外浓度最高点值分别为0.64mg/m3、0.68mg/m3,监测结果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标准限值要求。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隔声降噪措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 项目生产设备置于厂房内,且选用低噪设备。其噪声源主要是开炼机、硫化机、风机等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声压级在75~85dB(A)。噪声经采用隔声、减震、降噪和选用低噪声设备等措施后厂界排放。 | 根据监测结果分析,该项目两日厂界东、南界外昼间、夜间噪声监测结果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要求。 该项目两日厂界西界外夜间噪声监测结果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要求;两日厂界西界外昼间噪声监测结果略有超过《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要求,根据现场情况核查,西厂界紧邻道路,检测期间受交通噪声干扰,故不满足3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要求,且周边无环境敏感点,均为厂房,故对环境影响较小。 北厂界紧邻邻厂,不符合检测条件,本次验收不对其进行评价。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项目产生的固废需分类收集、分质处理,贮存、处置方式符合国家相关技术规范要求。 | 项目产生的固废已分类收集、分质处理,处置、贮存方式符合国家相关技术规范要求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1 | 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量不得超过核定的总量控制指标。 | 环评要求扩建项目建成后全厂颗粒物排放总量为0.027t/a,非甲烷总烃排放总量为0.0924t/a。根据检测数据核算,现阶段排放全厂颗粒物排放总量为0.02148t/a,非甲烷总烃排放总量为0.****167t/a,满足总量控制要求。 |
表7 风险设施
1 | 按照《报告表》要求完善风险防范措施。 | 已按照报告表要求对厂区的风险措施进行整改完善,同时完成应急预案修编工作并报送主管单位备案 |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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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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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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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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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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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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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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