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承承科技有限公司新建年生产加工 300 万套汽车配件、600 万片散热器、 400 万套燃气表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0702MA2MP47M2D | 建设单位法人:吴锦昂 |
徐惠斌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婺** |
龙蟠区块(纵二路以东、横六路以北、纵三路以西、横五路以南)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年生产加工 300 万套汽车配件、600 万片散热器、 400 万套燃气表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66-结构性金属制品制造;金属工具制造;集装箱及金属包装容器制造;金属丝绳及其制品制造;建筑、安全用金属制品制造;搪瓷制品制造;金属制日用品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392-C3392-有色金属铸造 |
建设地点: | **省**市婺** 龙蟠区块(纵二路以东、横六路以北、纵三路以西、横五路以南) |
经度:119.56261 纬度: 29.0472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3-06-01 |
金环建婺〔2023〕30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0702MA2MP47M2D001Q |
2023-09-06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47000 |
210 | 运营单位名称:******公司 |
****0784MA29MX260A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0784MA2EAYTY3K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0784MA2EAYTY3K | 竣工时间:2024-04-30 |
2024-04-16 | 调试结束时间:2025-04-30 |
2024-12-09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01-06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41209kRhNE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 | 实际建设情况:**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生产加工300万套汽车配件、600万片散热器、400万套燃气表 | 实际建设情况:生产加工300万套汽车配件、600万片散热器、400万套燃气表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汽车配件:毛坯件--去毛刺--抛丸--机加工--成品检查--包装--入库; 散热器:铝锭--熔化保温--压铸--检验--去毛刺--精打磨--焊接--机加工--喷塑--固化--组装--喷塑--固化--包装; 燃气表壳:铝锭--熔化保温--压铸--检验--切冒口--喷淋热水洗--喷淋预脱脂--喷淋脱脂--喷淋水洗1--喷淋水洗2--喷淋陶化--喷淋水洗3--喷淋水洗4--喷塑--固化--装配--包装 | 实际建设情况:汽车配件:毛坯件--去毛刺--抛丸--机加工--成品检查--包装--入库; 散热器:铝锭--熔化保温--压铸--检验--去毛刺--精打磨--焊接--机加工--喷塑--固化--组装--喷塑--固化--包装; 燃气表壳:铝锭--熔化保温--压铸--检验--切冒口--喷淋热水洗--喷淋预脱脂--喷淋脱脂--喷淋水洗1--喷淋水洗2--喷淋陶化--喷淋水洗3--喷淋水洗4--喷塑--固化--装配--包装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废气:熔化烟尘+燃烧烟气经“耐高温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 15米排气筒高空放;压铸废气经“旋流喷淋塔+除水雾+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 15 米高排气筒排放;抛****设备处理后,经 15 米高排气筒排放;焊接烟尘经“移动式焊烟净化器”处理后,车间内排放;打磨粉尘经“滤筒+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 15 米高排气筒排放;喷塑粉尘经“滤筒+旋风+布袋除尘”处理后,经 15 米高排气筒排放;固化废气+燃烧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组合工艺处理,经15 米高排气筒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进行处理后,最后通过屋顶排气筒高空排放。 废水:生产****处理站处理达标后纳管排放; 固废: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均能妥善处置。 | 实际建设情况:废气:熔化烟尘+燃烧烟气经“耐高温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 15米排气筒高空放;压铸废气经“旋流喷淋塔+除水雾+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 15 米高排气筒排放;抛****设备处理后,经 15 米高排气筒排放;焊接烟尘经“移动式焊烟净化器”处理后,车间内排放;打磨粉尘经“滤筒+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 15 米高排气筒排放;喷塑粉尘经“滤筒+滤芯”处理后,经 25 米高排气筒排放;固化废气+燃烧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组合工艺处理,经25 米高排气筒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进行处理后,最后通过屋顶排气筒高空排放。 废水:生产****处理站处理达标后纳管排放; 固废: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均能妥善处置。 |
环评中喷塑粉尘经“滤筒+旋风+布袋除尘”处理后经 15 米高排气筒排放,实际为喷塑粉尘经“滤筒+脉冲滤芯”处理后经 25 米高排气筒排放,其余与审批一致。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抛丸粉尘排气筒1根,打磨粉尘排气筒1根,喷塑排气筒1根,固化废气排气筒1根,熔化烟尘排气筒1根,压铸废气排气筒1根 | 实际建设情况:抛丸粉尘排气筒2根,打磨粉尘排气筒1根,喷塑排气筒2根,固化废气排气筒1根,熔化烟尘排气筒1根,压铸废气排气筒1根 |
抛丸粉尘排气筒加1,喷塑粉尘排气筒加1,排污证已进行变更。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0 | 1.847 | 1.847 | 0 | 0 | 1.847 | 1.847 | |
0 | 0.739 | 0.739 | 0 | 0.739 | 0.739 | 0 | |
0 | 0.052 | 0.052 | 0 | 0.052 | 0.052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271 | 0.365 | 0 | 0.407 | 0.271 | -0.136 | / |
0 | 1.043 | 3.412 | 0 | 1.565 | 1.043 | -0.522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115 | 0.859 | 0 | 0.115 | 0.115 | 0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隔油+混凝沉淀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8978-1996)三级标准 | 已建设并运行 | 在 2024 年 11 月 22 日、23 日验收监测期间,设备运行正常的情况下,** ****公司生活污水排放口、****处理站出口中的 pH 值、化学需氧 量、悬浮物、石油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五日生化需氧量、动植物油类均符合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 4 中的三级标准;氨氮、总磷均符合 《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标准限值》DB33/887-2013 标准。 验收监测期间,生产废水处理设施对 CODcr、氨氮、总氮、悬浮物、石油 类、LAS、总磷的平均去除效率分别为 85.1%、57.2%、42.0%、75.8%、96.4%、 45.8%、65.2%。 | |
2 | 化粪池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 | 已建设并运行 | 在 2024 年 11 月 22 日、23 日验收监测期间,设备运行正常的情况下,** ****公司生活污水排放口、****处理站出口中的 pH 值、化学需氧 量、悬浮物、石油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五日生化需氧量、动植物油类均符合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 4 中的三级标准;氨氮、总磷均符合 《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标准限值》DB33/887-2013 标准。 验收监测期间,生产废水处理设施对 CODcr、氨氮、总氮、悬浮物、石油 类、LAS、总磷的平均去除效率分别为 85.1%、57.2%、42.0%、75.8%、96.4%、 45.8%、65.2%。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脉冲布袋除尘器 | 《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 排放标准》(GB39726-2020)表 1 大气 污染物排放标准 | 已建设并运行 | 在 2024 年 11 月 22 日、23 日验收监测期间,设备运行正常的情况下,** ****公司熔化烟尘、抛丸、打磨粉尘、熔化天然气燃烧废气排放达到《铸 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表 1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喷塑、 固化废气排放达到《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 2146-2018)中 表 1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标准;压铸废气排放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中新污染源二级标准;喷塑固化天然气燃烧废气达到《** 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浙环函【2019】315 号)中的相关 要求;食堂油烟废气排放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 中的中型规模标准。 | |
2 | 耐高温布袋除尘器 | 《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表 1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 已建设并运行 | 在 2024 年 11 月 22 日、23 日验收监测期间,设备运行正常的情况下,****熔化烟尘、抛丸、打磨粉尘、熔化天然气燃烧废气排放达到《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表 1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喷塑、 固化废气排放达到《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 2146-2018)中 表 1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标准;压铸废气排放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中新污染源二级标准;喷塑固化天然气燃烧废气达到《** 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浙环函【2019】315 号)中的相关 要求;食堂油烟废气排放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 中的中型规模标准。 | |
3 | 滤筒+脉冲布袋除尘器 | 《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表 1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 已建设并运行 | 在 2024 年 11 月 22 日、23 日验收监测期间,设备运行正常的情况下,** ****公司熔化烟尘、抛丸、打磨粉尘、熔化天然气燃烧废气排放达到《铸 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表 1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喷塑、 固化废气排放达到《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 2146-2018)中 表 1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标准;压铸废气排放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中新污染源二级标准;喷塑固化天然气燃烧废气达到《** 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浙环函【2019】315 号)中的相关 要求;食堂油烟废气排放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 中的中型规模标准。 | |
4 | 滤筒+脉冲滤芯 | 《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 2146-2018)中 表 1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标准 | 已建设并运行 | 在 2024 年 11 月 22 日、23 日验收监测期间,设备运行正常的情况下,** ****公司熔化烟尘、抛丸、打磨粉尘、熔化天然气燃烧废气排放达到《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表 1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喷塑、 固化废气排放达到《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 2146-2018)中 表 1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标准;压铸废气排放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中新污染源二级标准;喷塑固化天然气燃烧废气达到《** 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浙环函【2019】315 号)中的相关 要求;食堂油烟废气排放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 中的中型规模标准。 | |
5 | 二级活性炭 | 《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 2146-2018)中 表 1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标准 | 已建设并运行 | 在 2024 年 11 月 22 日、23 日验收监测期间,设备运行正常的情况下,** ****公司熔化烟尘、抛丸、打磨粉尘、熔化天然气燃烧废气排放达到《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表 1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喷塑、 固化废气排放达到《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 2146-2018)中 表 1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标准;压铸废气排放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中新污染源二级标准;喷塑固化天然气燃烧废气达到《** 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浙环函【2019】315 号)中的相关 要求;食堂油烟废气排放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 中的中型规模标准。 | |
6 | 旋流喷淋塔+除水雾+活性炭吸附 | 《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表 1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 已建设并运行 | 在 2024 年 11 月 22 日、23 日验收监测期间,设备运行正常的情况下,** ****公司熔化烟尘、抛丸、打磨粉尘、熔化天然气燃烧废气排放达到《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表 1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喷塑、 固化废气排放达到《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 2146-2018)中 表 1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标准;压铸废气排放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中新污染源二级标准;喷塑固化天然气燃烧废气达到《** 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浙环函【2019】315 号)中的相关 要求;食堂油烟废气排放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 中的中型规模标准。 | |
7 | 油雾净化器 | 《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 中的中型规模标准 | 已建设并运行 | 在 2024 年 11 月 22 日、23 日验收监测期间,设备运行正常的情况下,** ****公司熔化烟尘、抛丸、打磨粉尘、熔化天然气燃烧废气排放达到《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表 1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喷塑、 固化废气排放达到《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 2146-2018)中 表 1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标准;压铸废气排放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中新污染源二级标准;喷塑固化天然气燃烧废气达到《** 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浙环函【2019】315 号)中的相关 要求;食堂油烟废气排放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 中的中型规模标准。 | |
8 | 移动式焊烟净化器 | 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 中“新污 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 已建设并运行 | 在 2024 年 11 月 22 日、23 日验收监测期间,设备运行正常的情况下,** ****公司厂界外无组织排放监控点、颗粒物 排放浓度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 中“新污 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减振降噪措施 | 厂界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表 1 中 3 类标准;敏感点执行《声环境 质量标准》(GB 3096-2008)表 1 中 2 类标准。 | 已建设并运行 | 在 2024 年 11 月 22 日、23 日验收监测期间,设备运行正常的情况下,** ****公司厂界昼间噪声值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表 1 中 3 类标准;;敏感点清塘下村昼间噪声值符合《声环境 质量标准》(GB 3096-2008)表 1 中 2 类标准。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一般固废外售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 一般固废外售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1 | 制定完善切实可行的环境应急预案并报环境应急主管部门备案,认真贯彻实施,并按要求开展风险事故应急演练,确保周边环境安全。 | 已执行应急预案并按此执行 |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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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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