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同县殡仪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124********8636005 | 建设单位法人:梁长征 |
刘极锐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县 |
**县林城镇东岳司村和茶溪村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122-殡仪馆、陵园、公墓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O8080-O8080-殡葬服务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 **县林城镇东岳司村和茶溪村 |
经度:109.****0340 纬度: 26.****3757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3-02-06 |
怀会环评〔2023〕3 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124********8636005001Q |
2023-08-14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8575 |
429 | 运营单位名称:**** |
124********8636005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0122MA4L3LYW5R | 验收监测单位:**科****公司,****学院****研究院****中心 |
****0105MA4TD4Y682,121********8346862 | 竣工时间:2023-09-08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11-20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12-18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userCenter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该项目为扩建项目 | 实际建设情况:与批复一致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总占地面积579814m2,总建筑面积9420m2,****殡仪馆用地基础上扩建,不新增用地 | 实际建设情况:与批复一致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主要建设内容为**骨灰楼、悼念厅、综合楼、****公墓****殡仪馆配套基础设施等,总投资8000万元。建成后规模不变,年火化遗体1200具。 | 实际建设情况:与批复一致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严格落实运营期水环境保护措施。根据“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分质处理”的原则建设给排水系统。生活污水与经过消毒处理的遗体解剖废水、火化间清洗废水一起收集至****殡仪馆区地埋****设备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表4之一级标准后沿公路排水沟进入小溪最后进入渠水。严格落实运营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该项目火化机及焚烧炉在运行中产生的焚烧废气分别经火化车间、遗物焚烧车间各设置的一套废气处理系统(采用烟气二次燃烧室→烟气急冷塔(烟气急冷至200℃)→喷雾脱酸塔→高效旋风除尘器一活性炭吸附装置→布袋除尘器→变频引风机→引射达标排放的工艺)处理满足《火葬场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及表3中的浓度限值后,通过12m高的排气简排放(火化间设置2根,遗物焚烧问设置1根)。根据《报告表》建议,该项目以火化场边界向外设置300米卫生防护距离。卫生防****学校、医院、居民住宅等环境敏感项目。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根据国家、省有关规定,按照“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和处置。火化机废气处理系统产生的废活性炭在馆区危险废物渣库暂存后,送有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火化机和焚烧炉产生的焚烧飞灰满足《****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24)中6.3条要****填埋场填埋;焚烧炉烟气处理系统产生的除尘渣、焚烧炉产生****处理站的污泥以及生活垃圾等一般固体废物,经集中收集于馆区垃圾站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置。馆区危险度物、一般工业固废暂存应分别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的相关标准。落实运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殡仪馆火化车间设备工艺平面布局,优选低噪声生产设备,对高噪设备采取消声、减振、隔音等措施,确保火化车问场界噪声达标。 | 实际建设情况:严格落实批复提出的环保措施要求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加强环境风险事故防范。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严防突发环境事故,确保环境安全。 | 实际建设情况: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严防突发环境事故,确保环境安全。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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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综合废水处理设施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一级标准 | 综合废水处理设施 | 2023年12月9日10日监测,监测取样时段内,各工序均处于正常运行状态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火化炉尾气处理设施 | 《火葬场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801-2015)表2中的排放限值 | (烟气二次燃烧室+烟气急冷塔+喷雾脱酸塔+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器+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2根12m高排气筒(DA001、DA002)排放 | 本次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各环保设施运行正常,监测取样时段内,各工序均处于正常运行状态 | |
2 | 焚烧炉尾气处理设备 | 《火葬场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801-2015)表3中的排放限值 | (烟气二次燃烧室→烟气急冷塔→喷雾脱酸塔→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器→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2m排气筒排放 | 本次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各环保设施运行正常,监测取样时段内,各工序均处于正常运行状态。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根据国家、省有关规定,按照“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和处置。火化机废气处理系统产生的废活性炭在馆区危险废物渣库暂存后,送有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火化机和焚烧炉产生的焚烧飞灰满足《****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24)中6.3条要****填埋场填埋;焚烧炉烟气处理系统产生的除尘渣、焚烧炉产生****处理站的污泥以及生活垃圾等一般固体废物,经集中收集于馆区垃圾站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置。馆区危险度物、一般工业固废暂存应分别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的相关标准。 | 已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根据国家、省有关规定,按照“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和处置。火化机废气处理系统产生的废活性炭在馆区危险废物渣库暂存后,送有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火化机和焚烧炉产生的焚烧飞灰满足《****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24)中6.3条要****填埋场填埋;焚烧炉烟气处理系统产生的除尘渣、焚烧炉产生****处理站的污泥以及生活垃圾等一般固体废物,经集中收集于馆区垃圾站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置。馆区危险度物、一般工业固废暂存应分别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的相关标准。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1 | 加强环境风险事故防范。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严防突发环境事故,确保环境安全。 | 已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严防突发环境事故,确保环境安全。 |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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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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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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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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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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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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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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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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