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南岗区春和动物医院建设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个体工商户)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0103MADHNGPN2P | 建设单位法人:周文强 |
周文强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区 |
**省****岗区科学大道与南兴街交角以北地段金地峯范小区一号楼商服S13号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建设项目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123-动物医院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O8222-O8222-宠物医院服务 |
建设地点: | ******区 ******区 |
经度:126.569722 纬度: 45.688611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07-02 |
哈环南审表〔2024〕12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2024-08-12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160 |
2.5 | 运营单位名称:****(个体工商户) |
****0103MADHNGPN2P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0110MA7GFBKG46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0103MA1CDWMU3H | 竣工时间:2024-07-30 |
2024-08-10 | 调试结束时间:2024-08-15 |
2024-11-12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12-10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建设项目环境信息公示平台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 | 实际建设情况:**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年接诊动物1825例 | 实际建设情况:年接诊动物1825例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宠物挂号就诊,根据化验结果制定治疗方案,化验过程中产生诊疗废水和医疗废物。治疗方案分为门诊治疗和手术住院治疗,根据宠物病情而定,在手术治疗过程产生诊疗废水和医疗废物。 | 实际建设情况:宠物挂号就诊,根据化验结果制定治疗方案,化验过程中产生诊疗废水和医疗废物。治疗方案分为门诊治疗和手术住院治疗,根据宠物病情而定,在手术治疗过程产生诊疗废水和医疗废物。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一)、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废水主要为诊疗废水、生活污水和清洗废水。诊疗废水单独接管收集至单胆加氯缓释消毒器消毒处理后,消毒器消毒能力为50L/h,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废水中“粪大肠菌群、总余氯”污染物排放浓度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医院)内容后,经市政排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生活污水和清洗废水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经市政排水管网,****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二)、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废气主要为宠物及粪便散发的异味,宠物粪便及时清扫,动物舍笼及时清洗,定期开窗通风等措施,恶臭气体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新扩改建标准要求。 (三)、落实各项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动物诊疗过程中关闭门窗,对就诊宠物设置防止宠物嚎叫的宠物嘴套,及时进行看护处理,利用门窗、墙壁隔声,空调加装减振垫。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2类(西、南、北侧)、4类(东侧)标准。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措施。固体废物主要是医疗废物、医务人员生活垃圾、宠物粪便及病死动物尸体。医疗废物存储于专用存储容器内,存放于医疗废物贮存点,交由专人管理,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医务人员生活垃圾和宠物粪便分类收集,交市政环卫部门统一处理。不定期产生的病死动物尸体由宠物主人带走进行无害化处置。被遗弃的动物尸体交由**银山动****公司进行焚烧处理。 | 实际建设情况:一、废水 本项目诊疗废水单独接管收集至单胆加氯缓释消毒器消毒处理后,消毒器消毒能力为50L/h,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废水中“粪大肠菌群、总余氯”污染物排放浓度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医院)内容后,经市政排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生活污水和清洗废水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经市政排水管网,****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二、废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宠物及粪便散发的异味,宠物粪便及时清扫,动物舍笼及时清洗,定期开窗通风等措施,恶臭气体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新扩改建标准要求。 三、噪声 本项目动物诊疗过程中关闭门窗,对就诊宠物设置防止宠物嚎叫的宠物嘴套,及时进行看护处理,利用门窗、墙壁隔声,空调加装减振垫。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2类(西、南、北侧)、4类(东侧)标准。 四、固体废物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是医疗废物、职工生活垃圾、宠物粪便及病死动物尸体。 (1)医疗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医疗废物主要包括诊疗过程中使用过的棉球;棉签;纱布;一次性注射器及针头;淘汰、变质或被污染的废弃的药物;一次性手术刀具等;化验产生的废液废渣、手术产生的动物组织等。 医疗废物属于HW01号危险废物,需进行无害化处理处置。医疗废物按照《医疗废物专用包装袋、容器和警示标志标准》(HJ421-2008)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和《中华人民**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国主席令 第六十九号)进行分类收集,使用专用容器,加强管理,随时注意封闭,做到及时清运、清洁。根据《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卫医发[2003]287号)的要求,按照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以及化学性废物分类收集,放入医疗废物专用容器内,存于医疗废物贮存点内,委托****进行处置。****医院无冷冻设施,对于手术切除的动物组织,使用密封袋包装暂存于医疗废物贮存点内,委托****进行处置。 (2)职工生活垃圾 本项目职工产生的生活垃圾收集后由市政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3)宠物粪便 运营期产生的宠物粪便收集至密闭垃圾桶内,交由环卫部门收运处置。 (4)宠物尸体 本项目不定期产生的病死动物尸体由宠物主人带走进行无害化处置。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0 | 66.28 | 0 | 0 | 0 | 66.28 | 66.28 | |
0 | 0.009 | 0 | 0 | 0 | 0.009 | 0.009 | |
0 | 0.0006 | 0 | 0 | 0 | 0.001 | 0.001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1 | 0 | 0 | 0 | 0 | 1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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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单胆加氯缓释消毒器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 | 已安装单胆加氯缓释消毒器 | 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宠物粪便及时清扫,动物舍笼及时清洗,定期开窗通风 |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 宠物粪便及时清扫,动物舍笼及时清洗,定期开窗通风 | 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动物诊疗过程中关闭门窗,对就诊宠物设置防止宠物嚎叫的宠物嘴套,及时进行看护处理,利用门窗、墙壁隔声,空调加装减振垫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 动物诊疗过程中关闭门窗,对就诊宠物设置防止宠物嚎叫的宠物嘴套,及时进行看护处理,利用门窗、墙壁隔声,空调加装减振垫 | 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是医疗废物、医务人员生活垃圾、宠物粪便及病死动物尸体。医疗废物存储于专用存储容器内,存放于医疗废物贮存点,交由专人管理,定期委托****处置;医务人员生活垃圾和宠物粪便分类收集,交市政环卫部门统一处理。不定期产生的病死动物尸体由宠物主人带走进行无害化处置。 | 固体废物主要是医疗废物、医务人员生活垃圾、宠物粪便及病死动物尸体。医疗废物存储于专用存储容器内,存放于医疗废物贮存点,交由专人管理,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医务人员生活垃圾和宠物粪便分类收集,交市政环卫部门统一处理。不定期产生的病死动物尸体由宠物主人带走进行无害化处置。被遗弃的动物尸体交由**银山动****公司进行焚烧处理。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处理厂设计规模为25万m3/d,主要负责何家沟下游汇水区的污水处理,汇水区**学府路,北至群力堤,西、南以四环路为界,面积约90km2。污水处理工艺为CASS-MBBR污水处理工艺,末端采用“磁混凝沉淀+紫外消毒”工艺进行深度处理,出水水质达到《****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排放标准,后排入何家沟,再汇入松花江。本项目污水产生量较小,****处理厂污水接管要求。 **银****公司成立于2016年07月15日,注册地位于**市**区新利街新村一组。经营范围包括许可项目:动物无害化处理;饲料生产;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一般项目:生物有机肥料研发;农林废物**化无害化利用技术研发;固体废物治理;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殡葬服务;再生**加工。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处理厂设计规模为25万m3/d,主要负责何家沟下游汇水区的污水处理,汇水区**学府路,北至群力堤,西、南以四环路为界,面积约90km2。污水处理工艺为CASS-MBBR污水处理工艺,末端采用“磁混凝沉淀+紫外消毒”工艺进行深度处理,出水水质达到《****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排放标准,后排入何家沟,再汇入松花江。本项目污水产生量较小,****处理厂污水接管要求。 **银****公司成立于2016年07月15日,注册地位于**市**区新利街新村一组。经营范围包括许可项目:动物无害化处理;饲料生产;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一般项目:生物有机肥料研发;农林废物**化无害化利用技术研发;固体废物治理;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殡葬服务;再生**加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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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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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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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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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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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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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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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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