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性炭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活性炭采购项目,比选人为****。比选项目资金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诚邀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1采购数量及技术参数:
序号 | 名称 | 规格型号参数 | 包装要求 | 年度采购数量(吨) | 涉及厂区 |
1 | 粉末活性炭 | 200目,水分含量≤8%,煤质,碘值>650mg/g | 25KG/包双层防潮 | 100 | ** ** |
2 | 粉末活性炭 | 200目,水分含量<8%,四氯化碳吸附率>60 ,煤质,碘值≥950mg/g | 25KG/包双层防潮 | 10 | ** |
3 | 柱状活性炭 | 直径6.0mm,碘值800mg/g,水分≤10%,强度≥90% | 46 | ** | |
4 | 柱状活性炭 | 直径6.0mm,碘值300mg/g,水分≤10%,强度≥90% | 23 | ** | |
5 | 柱状活性炭 | 直径4mm; 碘值≥800mg/g | 15 | ** ** |
注:年度采购数量见上表,以实际送货数量为准,最高不超过年度预估采购总量。
2.2交货地点:主**(**)危险废物处置场:**市**区璧城街道马家桥村6组288号
**危险废物处置场:**市**区晏家化北三支路1号。
2.3卸货要求:由采购人安排人员卸货。
2.4支付方式:挂账3个月。
3.1投标人必须是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设立的,并在中国注册的,具有法人地位的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鲜章);
3.2投标人需提供所投标产品的检验报告(提供检验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3投标人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备1个不低于本项目同等规模70%的粉末活性炭采购供货业绩,即任一年度(任意一天起算到次年同一天结束)对同一采购人的粉末活性炭供货量不低于80吨(提供合同及发票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鲜章)。
3.4 信誉要求:(1)投标人自行承诺截止比选申请文件提交时间前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且未受到相关部门的任何处罚或警告,若经查实存在虚假承诺情况,比选人有权取消其中选资格并要求其赔偿由此给比选人造成的相应损失。
(2)投标人及其主要管理人员,不得与其他投标人存在关联关系,否则均按废标处理;投标人应自行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cn/)”,查询“发起人及出资信息”及“主要人员信息”,提供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
。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于2025年1月7日起****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n)上下载比选文件电子版,以及答疑、补遗等投标截止时间前公布的所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比选过程和事宜,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下载相关资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各投标单位应随时关注网上(https://www.****.cn)发布的比选文件及相关修改内容。
投****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n)进行供应商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审批过后成为平台供应商。
此****集团电子商务平台系统上进行电子开、评标(仍须同时提交纸质版投标文件)。投标人****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n)上注册、报名,下载标书,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档并报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按时报名、报价并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档、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者,视为废标。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向比选代理机构支付800元/份标书费,否则将拒绝接收投标文件。
5.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5年1月14日9时30分至10时00分,地点:**市**区龙塔街道紫园路256****采购中心。
5.2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1月14日10时00分(**时间)。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本次比****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n)上发布。
比选人:****
地 址:****园区内
联系人:张老师
电 话:136****3345
代理机构:****
地 址:**市**区龙塔街道紫园路262号二层
联 系 人:罗辑
电 话:182****1922(工作时间:9:00-12:00;14:00-17:00)
招采中心:****中心
地 址:**市**区黄泥磅紫园路256号
联 系 人:刘老师
电 话:023-****3670(咨询平台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