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做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批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月3日至2025年1月9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54-****710
传真电话:0954-****005
通讯地址:******生态环境局**分局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项目名称:****年产20万立方米混凝土生产线**项目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园区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中环科工****设计院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项目位****园区区块二,总占地面积6775.32m2,设计年产商砼20万立方米。主要建设内容:**1条混凝土生产线,4座210m2钢架结构全封闭原料库,2个200t水泥储罐,1个200t石粉筒仓,1个200t粉煤灰筒仓等,1个200t容量的矿粉筒仓,1座30m3地埋式蓄水池,2个规格为10t的立式外加剂罐,配套建设废气、废水处理设施、****实验室和办公用房等,项目总投资2290.55万元,环保投资61.5万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园区提供标准用地,施工期主要为钢结构建设和设备安装,施工期环境影响较小,项目运营过程主要环境影响主要为生产过程产生的颗粒物和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主要措施有各类散状原料全部储存于配备有除尘设施的储罐和封闭筒库房内,原料输送通过密闭式皮带输送机输送,项目在筒仓安装有布袋除尘器,骨料仓、上料斗安装喷雾洒水装置,厂区主要道路等硬化,未进行硬化部分全部进行绿化,搅拌等工艺环节产生粉尘的经集气罩收集后导入配套的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个独立的22m高排气筒排放,项目有组织废气排放废气中的颗粒物和厂界无组织排放颗粒物满足**回族自治区地方标准《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64/1995-202024)表1排放限值要求和表2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运营期生产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煤矿****处理厂,处理达到《****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1级A标准后排放;项目噪声防治通过布局、设备选型、减振、围护等措施进行控制,厂界噪声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排放标准要求;项目运行过程产生沉淀池底泥、布袋除尘器收尘经收集后回用于生产,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废润滑油由有资质的第三方处置。
****环境局**分局
2025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