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口南山 LNG 接收站一期工程(配套码头工程)(施工期)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913********885880T | 建设单位法人:王飞 |
靳梦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市 |
********工业园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 LNG 接收站一期工程(配套码头工程)(施工期)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154-围填海工程及海上堤坝工程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D4511-D4511-天然气生产和供应业 |
建设地点: | **省**市**市 **市屺岛西端,**港**港区**作业区“LNG专区”内 |
经度:120.22079 纬度: 37.67729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19-11-05 |
烟环审〔2019〕41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48286 |
210 | 运营单位名称:**** |
913********885880T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0203MA7CKP3QXL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公司 |
913********806335Y,913********168479Y | 竣工时间:2024-04-15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12-02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12-27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50106hVnmt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 | 实际建设情况:**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接收站规模500 万吨/年,拥有 6 座 22 万方储罐,26.6 万 m3LNG 装卸码头一座(卸船船型为 8-26.6万 m3的 LNG 船舶,装船船型为 1-18 万 m3的 LNG 船舶),相关配套设施及为后续工程预留部分用地、管道接口、空间等。其中 LNG 泊位工程主要内容为:建设 26.6 万m3LNG 装卸码头一座(卸船船型为 8-26.6 万 m3的 LNG 船舶,装船船型为 1-18 万 m3 的 LNG 船舶)、海域施工(包括基槽挖泥、沉箱移除)、引桥和取排水工程以及相应的配套设施等。 | 实际建设情况:本次验收范围为《**** LNG 接收站一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中“LNG 泊位工程”(以下简称为“项目配套码头工程”)中 26.6 万 m3LNG 装卸码头(卸船船型为 8-26.6 万 m3的 LNG 船舶,装船船型为 1-18 万 m3的 LNG 船舶)、海域施工(包括基槽挖泥、沉箱移除)、引桥以及相应的配套设施。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施工生产废水沉淀池、危废间、码头操作区集液池及导流沟等 | 实际建设情况:施工生产废水沉淀池、危废间、码头操作区集液池及导流沟等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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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加强施工期管理,减缓施工期的环境影响。加强海域施工管理,严格控制作业面面积,减少海域施工产生的悬浮物泥沙对附近海域水质的影响。落实报告书提出的施工期陆域与海域的生态保护措施。控制施工工期安排;控制施工船舶数量,合理安排施工船舶位置、挖泥进度;应在水动力条件减弱时施工,严禁在水动力条件活跃的大风浪天气进行施工;做好施工期环境监理工作,基槽挖泥、沉箱排水作业时悬浮物应进行跟踪监测。 施工期间生活污水,砼预制件生产及养护废水,砂石料冲洗废水,机修油污水,施工机械、设备冲洗废水,施工船舶机舱油污水分质处理,不直接外排。在施工场地修建移动厕所,用于陆域施工生活污水的收集、储存和初步处理,定期用槽车将收集的生活污水运送****处理厂处理;船舶生活污水由陆域接收后送****处理厂处理;船舶机压舱、洗仓等机舱含油污水不得任意排放,水质满足《船舶水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GB3552-2018),由油污水处理设施接收单位接收;砂石料冲洗废水、混凝土生产及预制件生产、养护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外排;机修油污水、施工机械及设备冲洗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机械、设备冲洗,不外排;油水分离过程中产生的废油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 | 《海水水质标准》(GB3097-1997)四类标准 | (1)在施工场地修建移动厕所,用于施工生活污水的收集、储存和初步处理,定期用槽车将收集的生活污水运送****处理厂处理。 (2)砼预制件生产及养护废水和砂石料冲洗废水经施工现场设置的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机修污水,施工机械、设备冲洗废水排入施工场地设置的沉淀池,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外排。 (3)监测单位签订合同,对施工期间的水质进行动态监测。 (4)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对船舶靠泊等方面的监督和管理。 (5)合理安排码头内各船舶的施工作业以及其它船只的作业,保持船舶间距,根据船舶装载状态、水文、气象和码头作业状况,安排船期,保证作业安全。 (6)港池水域的疏浚挖泥避开海洋生物的索饵期(除4-6月的产卵期)和繁殖期(6-8月),以降低施工对海洋生物**的影响。 (7)施工船舶使用DGPS全球定位系统精确定位后再开始挖掘,减少疏浚土方量。 (8)在疏浚挖泥施工前,向附近养殖户发布施工公告,让养殖户知道疏浚挖泥作业的具体时间和范围,以便养殖户做好相应的防范工作。 | 施工前后各点位各监测因子均符合《海水水质标准》(GB3097-1997)中第四类海水水质标准要求,其中pH、溶解氧、COD、石油类较建设前有所增加,剩余监测因子监测值均小于建设前监测值,区域海水水质情况较好。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严格按照《**省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2012年3月)、鲁环函[2012]179号《****保护厅关于贯彻实施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控制施工期扬尘。 |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2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 | (1)施工主要道路硬化,损坏路段及时修复; (2)每天对施工道路进行洒水,并根据情况增加洒水次数; (3)取弃土场要配置防尘网对土堆进行遮盖或配置喷淋设备进行洒水作业; (4)土石方或砂料运输车辆要覆盖防尘网,并严禁溢载; (5)严禁水泥散装运输; (6)搅拌站沙石堆配备防尘网及喷淋设备,大风天气沙石覆盖防尘网; (7)搅拌站搅拌设备配置防尘设施,防止搅拌作业中的扬尘; (8)袋装水泥、白灰等易起扬尘的细颗粒散体材料库内存放,露天存放时,要下有垫层,上有遮盖; (9)施工车辆进入现场后限速行驶。 | 厂界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下风向最大值为0.118mg/m3,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颗粒物为1.0mg/m3)要求,非甲烷总烃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2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2.0mg/m3),说明项目对工程周围区域环境空气影响较小。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选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及施工工艺。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要求 | (1)选取了低噪声、低振动的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并定期对施工设备进行维修保养,使各种施工机械保持良好的运行状态。 (2)施工期严格按《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控制施工场界噪声排放;对施工机械进行科学安排,以降低施工噪声的影响。 (3)施工现场严格控制施工时间,不得超过22:00时。运输车辆经过附近村庄时限制车速和鸣笛。 (4)高噪声作业内容(打桩、混凝土搅拌等)不安排在夜间、午休时间进行。 (5)做好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的调度和交通疏导工作,禁止车辆鸣笛,限值车速,降低了交通噪声。 (6)在高噪声设备周围设置屏蔽物,对附近操作的作业人员配戴防护耳塞,降低对操作人员的影响。 | 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要求,说明其治理措施能够使其达标排放,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按照“减量化、**化、无害化”的原则妥善收集、处置各类固体废物。维护性疏浚泥沙须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于指定地点外抛;陆域生活垃圾、海水取水泵房过滤物、****处理站污泥、机修产生的含油废棉纱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来自疫情地区的船舶固废(船舶生活垃圾、船舶保养废物)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卫生检验检疫部门对其进行检疫之后按相关规定处理;非疫情地区的船舶固废由有船舶固废处理单位接收处理。 废油泥、废机油、废铅蓄电池、荧光灯管等危险废物****公司进行处置。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应按国家《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和修改单的要求设置,防止二次污染,危险废物转移应按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进行。 | 码头工程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基槽开挖泥沙,建筑废物,陆域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废焊条、焊渣、漆渣、漆桶等。 (1)基槽开挖泥沙:港池、回旋水域疏浚20万m3,共疏浚32.6万m3,运至**疏浚物临时性海洋倾倒区1#分区,已取得废弃物海洋倾倒许可证。 (2)建筑废物:施工现场建筑零散垃圾在指定位置堆放,****垃圾场;钢筋废料集中到指定区域堆放,****回收站定期回收。 (3)陆域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在施工现场设置垃圾收集箱,施工人员在生活区产生的生活垃圾由**市环卫部门进行集中收集处理。 (4)废焊条、焊渣:焊接过程中使用无铅焊条,产生的废焊条、焊渣,由厂家回收利用。 (5)施工单位疏浚物、钻渣运输过程中采用有资质的船舶运输,运输过程严格管理,没有发生船舶碰撞弃渣撒漏,并通过GPS定位、岸上监控、跟踪抽查监督运泥船的运行。 (6)废漆桶等危废:设置危废暂存间,废漆桶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与******公司签订协议,完成网上危废转运备案,合规回收危废。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1 | 严格落实海洋生态保护措施。须设置合理容积的事故水池,事故状态污水不得外排至海域,防止对周围养殖区产生影响。在排水口影响范围内合理设置常年跟踪监测点,针对海域环境影响开展动态监测,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 施工平台、系缆墩、靠船墩等建设对海洋生物产生一定影响,但影响面积不大,且后期进行增殖放流补偿。设置合理容积的事故水池,无事故状态污水外排至海域。 |
表7 风险设施
1 | 严格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纳入区域环境风险应急联动机制。加强项目环境安全防控,建立完善的环境风险防范及三级防控体系,对风险源设置完善的预防措施和应急预案,落实应急防范与减缓措施,防止事故发生。健全环境应急指挥系统,配套应急装备和监测仪器。定期开展环境风险应急培训和演练。环境风险事故状态下启动应急响应,****管理部门随时保持联系。 | 建设单位于2024年5月颁布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已通过专家评审。经过现场调查和统计资料显示,建设单位环境风险管理体系基本完善,并按要求制定了溢油事故专项应急预案,配备了相应的应急物资;在施工期未发生环境风险事故。 针对本工程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建议在营运期间加强预案演练、相关应急人员的培训及应急设备库的维护管理等,增强应急反应能力,确保事故发生时应急行动及时高效。 |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航道:依托**港区10万吨级航道拓宽工程,该航道宽度300m,底标高为-16.0m,完全能够足本工程航道宽度228m、航道底标高-15.4m的航行需要。待**港**港区航道规划调整实施后,利用**15万吨级主航道及北支航道通航。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航道:依托**港区10万吨级航道拓宽工程,该航道宽度300m,底标高为-16.0m,完全能够足本工程航道宽度228m、航道底标高-15.4m的航行需要。待**港**港区航道规划调整实施后,利用**15万吨级主航道及北支航道通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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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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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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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制定生态补偿措施并实施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制定了生态补偿措施并实施,2023年12月,委托编制《****LNG接收站一期工程增殖放流跟踪监测效果评价报告》并通过验收,经现场调查,本项目所涉及的渔业**生态补偿暨中国对虾和三疣梭子蟹的增殖放流效果达到预期效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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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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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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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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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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