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kV林口输变电工程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915********2880766 | 建设单位法人:何盎 |
朱大伦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区 |
**省**市**区朱提大道中段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110kV**输变电工程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161-输变电工程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D4420-D4420-电力供应 |
建设地点: | **省**市镇** **彝族苗族乡、**源镇、乌峰街道 |
经度:105.0388,105.03881,104.89588,105.02463,104.87123,104.86531,104.87372,104.89832 纬度: 27.52967,27.52981,27.56813,27.52693,27.49281,27.48843,27.48908,27.56252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3-06-27 |
昭环辐审〔2023〕17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15104 |
224.2 | 运营单位名称:**** |
915********2880766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集团****设计院有限公司 |
914********5634079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914********648285J | 竣工时间:2024-05-08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12-05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01-03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www.****.cn/fhyHxgHYijHbMVKQwpdD7Q%3D%3D?encrypt=1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 | 实际建设情况:**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1)110kV****电站**工程:**110kV****电站,采用户外布置,本期**主变压器2×50MVA,110kV出线2回。 (2)220kV****电站间隔扩建工程:220kV****电站本期扩建2个110kV出线间隔。 (3)**110kV镇亨线π接**变110kV线路(**侧)工程:**110kV线路路径全长约18.4km,全线采用单回路架设。 (4)**110kV镇亨线π接**变110kV线路(安东侧)工程:**110kV线路路径全长约17.9km,全线采用单回路架设。 (5)**110kV镇亨线π接安东变110kV线路(**侧)工程:**110kV线路路径全长约1.2km,全线采用单回路架设。 (6)**110kV镇亨线π接安东变110kV线路(亨地侧)工程:**110kV线路路径全长约1.2km,全线采用单回路架设 | 实际建设情况:(1)110kV****电站**工程:**110kV****电站,采用户外布置,本期**主变压器2×50MVA,110kV出线2回。 (2)220kV****电站间隔扩建工程:220kV****电站本期扩建2个110kV出线间隔。 (3)**110kV镇亨线π接**变110kV线路(**侧)工程:**110kV线路路径全长约17.036km,全线采用单回路架设。 (4)**110kV镇亨线π接**变110kV线路(安东侧)工程:**110kV线路路径全长约16.814km,全线采用单回路架设。 (5)**110kV镇亨线π接安东变110kV线路(**侧)工程:**110kV线路路径全长约0.935km,全线采用单回路架设。 (6)**110kV镇亨线π接安东变110kV线路(亨地侧)工程:**110kV线路路径全长约0.910km,全线采用单回路架设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输送电能 | 实际建设情况:输送电能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中的相关要求建设危废暂存间及事故油池,项目产生的废油、废铅酸蓄电池属于危险废物,须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妥善处置,并做好台账管理工作,转移过程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要求。 | 实际建设情况:110kV****电站已按要求设置了事故油池,110kV****电站1#和2#主变压器油重18.56t,容积为20.71m3,本期**一座事故油池,有效容积为30m3,可以满足事故且失控状态下单台主变最大排油量100%的容积要求。建设****集团****公司和******公司签订了危废处置协议,站内产生的废旧铅酸蓄电池和事故废油由有相关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妥善处理。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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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 | 无 | 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 | 无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变电站实体围墙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 | 变电站实体围墙 | 110kV****电站厂界昼间噪声监测值为36.1~43.9dB(A),夜间噪声监测值为30.7~37.3dB(A)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①明确要求施工过程中的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应分别收集存放,及时清运。生活垃圾实行袋装化,封闭贮存;建筑垃圾分类堆存,并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防雨、防扬尘等)。 ②****电站四通一平工作开挖产生的表层耕植土应集中收集堆放,结合附近区域的绿化工程或土地改造工程综合利用。****电站工程主变及对侧工程间隔等建构筑物基础开挖余土应结合场地平整综合利用,严禁边挖边弃。 ③废旧导线、废旧塔材、绝缘子等可重复利用材料,由施工单位现场收集交由建设单位回收再利用。对于不可回收利用的建材和建筑垃圾由施工单位****处理厂。 ④**河附近塔基施工结束后,应及时清理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严禁向水体中倾倒固体废物和焚烧垃圾。 ⑤施工结束后对施工区域再次进行清理,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 ①施工单位对施工期的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妥善处理。 ②****电站施工时将表土收集后集中堆放,施工结束后用于站区护坡绿化。变电站主变及间隔扩建开挖的土方就近回填,未边挖边弃。 ③建设单位对废旧的导线、塔材及绝缘子等材料进行了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由****处理厂进行了处理。 ④施工单位在**河附近塔基施工结束后,及时将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进行了清理,未向水体中倾倒,未对水体造成影响。 ⑤施工单位在施工结束后对施工区域进行清理,施工区域内没有施工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残留。 | |
2 | ①110kV****电站产生的生活垃圾经站内生活垃圾收集设施收集后定期清运至当地环卫部门指定的垃圾收集点,随当地生活垃圾一起处理,不得随意丢弃。 ②在**110kV****电站内设置1处危险废物暂存间,危险废物暂存间防渗系数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要求。变电站内铅酸蓄电池达到使用寿命或需要更换时,可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内,最终交由有危废处理资质单位立即处理,严禁随意丢弃。 ③220kV****电站站内平时运营期无废旧的铅酸蓄电池产生,待铅酸蓄电池达到使用寿命或需要更换时立即交由有资****集团****公司)依法合规地进行回收、处置,废蓄电池不在站内暂存。 ④110kV****电站本期拟建1座有效容积为23m3事故油池,事故油池的有效容积满足事故并失控状态下容纳全部变压器油的要求。 | ①110kV****电站站内设置了垃圾桶,生活垃圾收集后放置于垃圾桶内,随后清运至垃圾回收点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②110kV****电站修建了1处危废暂存间,站内铅酸蓄电池达到使用寿命后先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集团****公司妥善处置。 ③建设****集团****公司签订了危废处置协议,以后站内产生的废旧铅酸蓄电池拆除后直接进行了转运处置,****电站内贮存。220kV****电站投运至本次调查结束,未产生废旧铅酸蓄电池。 ④110kV****电站已按要求设置了事故油池,110kV****电站1#和2#主变压器油重18.56t,容积为20.71m3,本期**一座事故油池,有效容积为30m3,可以满足事故且失控状态下单台主变最大排油量100%的容积要求。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1 | (1)一般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①建议建设单位以合同形式要求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按照设计要求,严格控制开挖范围及开挖量,变电站施工活动限制在站区范围内,输电线路施工限制在事先划定的施工区内。 ②对开挖后的裸露开挖面用苫布覆盖,避免降雨时水流直接冲刷;施工时开挖的土石方不允许就地倾倒,应采取回填等方式妥善处置,临时堆土应采取围护拦挡措施,并在土体表面覆上苫布防止雨水冲刷造成水土流失。 ③优化施工方案,减少临时占地占用的农田、耕地面积,必要时用彩条布、钢板等隔离,减少对农田、耕地的耕作层土壤的扰动和破坏。 ④尽量利用原有田间道路、机耕路等现有道路作为施工道路,减小施工道路开辟对野生动物生活环境的破坏范围和强度。 ⑤对线路沿线经过的林带,采取高跨方式通过,严禁砍伐通道;输电线路采用先进的架线工艺,如飞艇、动力伞或无人机等展放线,减少对线路走廊下方植被的破坏。 ⑥工程施工完成后,应及早清理施工现场,对施工扰动区域进行土地整治,并根据土地利用功能及早复耕或植被恢复,恢复野生动物生境。 (2)长江上游珍****自然保护区措施: ①禁止扩大施工红线范围,施工废水、生活污水禁止排入**河,施工废料、生活垃圾等固体废物禁止倾倒在**河两岸或直接倾倒进入**河,严禁在水体附近冲洗施工含油器械及车辆,防止油类物质进入水体。 ②高度重视施工产生的污染物的处理。生活污水利用当地的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采取外购商品混凝土方式,减少水泥搅拌废水;在施工场地的外围设置围挡设施和修建临时排水沟,并在工地适当位置设置简易沉砂池对施工废水进行沉砂处理后回用于建筑结构养护,做到文明施工。 ③自然保护区****自然保护区保护标识牌,标识自然保护区范围和相关保护措施。 ④****施工队伍的管理,严格各项规章制度,明确各专业的环保责任人,并组织施工人员认真学习有关环保法规;制定严格的施工操作程序,严格要求施工人员,自觉保护河流水体,禁止向水体中随意倾倒一切废物,包括生产和生活污水及垃圾等,防范物料洒落对河流水体产生污染,严格禁止出现炸鱼、电鱼、毒鱼等违法行为。 ⑤施工期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若出现机械倾覆漏油等风险事故,须及时对油污进行处置,防止对保护区内水体造成污染。 (3)**省生态保护红线保护措施: ①在线路跨越生态保护红线处优先采用环境**型的飞艇、动力伞或无人机等放线施工工艺,减少地表扰动和植被破坏范围。 ②不在生态保护红线内设置“三场”及临时占地,禁止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堆放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禁止在生态保护红线内设置牵张场、材料堆场等临时占地。本工程输电线路在生态红线范围内不设置取土场和弃土场,塔基施工场地远离生态保护红线。 ③本工程跨越塔的塔基基础开挖土方先临时集中堆放在塔基施工场地范围内,待基础浇筑完成后全部在塔基永久占地范围内回填、夯实、平整,就地利用,不外弃,施工结束后对塔基区(非硬化裸露地表)通过播撒草籽等方式进行植被恢复。 ④临时施工道路尽可能利用生态保护红线内已有乡村公路、机耕路、林区小路、人抬道路等现有道路;局部交通条件较差的山丘区,尽可能通过索道运输、人力或畜力将施工材料运至塔基附近,施工道路不得涉及生态保护红线。 ⑤加强对施工人员的教育和管理,使他们了解生态保护红线的重要意义,在施工过程中注意保护生态环境,严禁捕猎、捕食野生动物和随意砍伐、践踏植被 ⑥工程施工结束后,建设单位必须组织和督促施工单位再次清理施工场地,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严禁随意在生态保护红线内丢弃、贮存、堆放或填埋。 ⑦施工结束后开展土地整治,进行植被和迹地恢复。施工结束后,尽快对牵张场、塔基施工场地、临时施工道路等施工临时占地采取种植乔灌草或撒播草籽的方式进行植被恢复或复耕,所选用的树种和草种以当地的乡土植被为宜,恢复临时占地区域原有生态环境和土地利用功能,并加强后期养护和维护。 | (1)一般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 ①施工单位在划定了施工活动范围,严格控制了施工开挖范围和开挖量。 ②施工单位对开挖后的裸露开挖面采取了覆盖措施,开挖的土石方采取回填等方式妥善处置;对临时堆土采取了维护拦挡等措施,并对施工裸露地面和临时堆土进行苫盖,避免了雨水直接冲刷。 ③经验收现场调查,本工程线路塔基均位于山区,少量位于农田内,施工期采取了隔离措施减少了对农田的影响。 ④施工单位充分利用已有道路作为施工道路,减小了对野生动物生活环境的破坏范围和强度。 ⑤施工单位采用了先进的架线工艺,输电线路采取高跨方式通过林区,减少了对线路走廊下方植被的破坏。 ⑥经验收现场调查,塔基临时施工场地、临时施工道路、牵张场等施工扰动区域相应进行了植被恢复或土地整治,现场恢复情况较好。 (2)长江上游珍****自然保护区措施落实情况: ①经查阅资料,施工单位没有将施工废水、生活污水、施工废料及施工废物等倾倒在**河两岸或**河内。 ②施工单位在施工区产生的生活污水租用当地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未外排;混凝土采用商品混凝土;施工场地外围设置围挡设施和修建临时排水沟;施工区设置沉砂池对废水进行回用。 ③****自然保护区两****自然保护区保护标识牌,标识自然保护区范围和相关保护措施。 ④施工单位加强了施工管理和施工人员培训,未向水体倾倒排放一切废物,没有损害保护区内鱼类**。 ⑤施工单位制定了施工期风险应急预案,施工阶段没有出现机械倾覆漏油等风险事故。 (3)**省生态保护红线保护措施落实情况: ①施工单位在生态保护红线内施工采用了无人机放线,减少了地表扰动和植被破坏范围。 ②施工单位未在生态保护红线内设置“三场”,经验收调查,**线路在生态保护红线内立塔5基,塔基立于植被稀疏处,塔基施工土方就地利用,塔基处植被恢复良好。 ③施工单位进行穿越生态保护红线塔基施工时,将临时堆土置于塔基施工场地内,施工结束后就地回填,并进行了植被恢复,目前恢复效果良好。 ④施工单位在施工时充分利用了已有的乡村公路、机耕路、人抬道路等现有道路,减少了新开辟临时施工道路和大型施工机械对植被的破坏。 ⑤施工单位在施工期加强了对施工人员的教育和管理,未发生捕猎、捕食野生动物和随意砍伐、践踏植被事件。 ⑥施工单位在施工结束后对施工场地进行了清理,验收调查期间,未在施工现场施工痕迹残留,未在生态保护红线内发现建筑垃圾。 ⑦施工单位在施工结束后对施工场地开展了植被恢复工作,目前塔基施工区植被恢复良好。 |
表7 风险设施
1 | 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中的相关要求建设危废暂存间及事故油池,项目产生的废油、废铅酸蓄电池属于危险废物,须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妥善处置,并做好台账管理工作,转移过程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要求。 | 110kV****电站已按要求设置了事故油池,110kV****电站1#和2#主变压器油重18.56t,容积为20.71m3,本期**一座事故油池,有效容积为30m3,可以满足事故且失控状态下单台主变最大排油量100%的容积要求。建设****集团****公司和******公司签订了危废处置协议,站内产生的废旧铅酸蓄电池和事故废油由有相关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妥善处理。 |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220kV塘房输变电工程、110kV屏桥(亨地)输变电工程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220kV塘房输变电工程、110kV屏桥(亨地)输变电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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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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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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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1)一般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①建议建设单位以合同形式要求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按照设计要求,严格控制开挖范围及开挖量,变电站施工活动限制在站区范围内,输电线路施工限制在事先划定的施工区内。 ②对开挖后的裸露开挖面用苫布覆盖,避免降雨时水流直接冲刷;施工时开挖的土石方不允许就地倾倒,应采取回填等方式妥善处置,临时堆土应采取围护拦挡措施,并在土体表面覆上苫布防止雨水冲刷造成水土流失。 ③优化施工方案,减少临时占地占用的农田、耕地面积,必要时用彩条布、钢板等隔离,减少对农田、耕地的耕作层土壤的扰动和破坏。 ④尽量利用原有田间道路、机耕路等现有道路作为施工道路,减小施工道路开辟对野生动物生活环境的破坏范围和强度。 ⑤对线路沿线经过的林带,采取高跨方式通过,严禁砍伐通道;输电线路采用先进的架线工艺,如飞艇、动力伞或无人机等展放线,减少对线路走廊下方植被的破坏。 ⑥工程施工完成后,应及早清理施工现场,对施工扰动区域进行土地整治,并根据土地利用功能及早复耕或植被恢复,恢复野生动物生境。 (2)长江上游珍****自然保护区措施: ①禁止扩大施工红线范围,施工废水、生活污水禁止排入**河,施工废料、生活垃圾等固体废物禁止倾倒在**河两岸或直接倾倒进入**河,严禁在水体附近冲洗施工含油器械及车辆,防止油类物质进入水体。 ②高度重视施工产生的污染物的处理。生活污水利用当地的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采取外购商品混凝土方式,减少水泥搅拌废水;在施工场地的外围设置围挡设施和修建临时排水沟,并在工地适当位置设置简易沉砂池对施工废水进行沉砂处理后回用于建筑结构养护,做到文明施工。 ③自然保护区****自然保护区保护标识牌,标识自然保护区范围和相关保护措施。 ④****施工队伍的管理,严格各项规章制度,明确各专业的环保责任人,并组织施工人员认真学习有关环保法规;制定严格的施工操作程序,严格要求施工人员,自觉保护河流水体,禁止向水体中随意倾倒一切废物,包括生产和生活污水及垃圾等,防范物料洒落对河流水体产生污染,严格禁止出现炸鱼、电鱼、毒鱼等违法行为。 ⑤施工期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若出现机械倾覆漏油等风险事故,须及时对油污进行处置,防止对保护区内水体造成污染。 (3)**省生态保护红线保护措施: ①在线路跨越生态保护红线处优先采用环境**型的飞艇、动力伞或无人机等放线施工工艺,减少地表扰动和植被破坏范围。 ②不在生态保护红线内设置“三场”及临时占地,禁止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堆放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禁止在生态保护红线内设置牵张场、材料堆场等临时占地。本工程输电线路在生态红线范围内不设置取土场和弃土场,塔基施工场地远离生态保护红线。 ③本工程跨越塔的塔基基础开挖土方先临时集中堆放在塔基施工场地范围内,待基础浇筑完成后全部在塔基永久占地范围内回填、夯实、平整,就地利用,不外弃,施工结束后对塔基区(非硬化裸露地表)通过播撒草籽等方式进行植被恢复。 ④临时施工道路尽可能利用生态保护红线内已有乡村公路、机耕路、林区小路、人抬道路等现有道路;局部交通条件较差的山丘区,尽可能通过索道运输、人力或畜力将施工材料运至塔基附近,施工道路不得涉及生态保护红线。 ⑤加强对施工人员的教育和管理,使他们了解生态保护红线的重要意义,在施工过程中注意保护生态环境,严禁捕猎、捕食野生动物和随意砍伐、践踏植被 ⑥工程施工结束后,建设单位必须组织和督促施工单位再次清理施工场地,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严禁随意在生态保护红线内丢弃、贮存、堆放或填埋。 ⑦施工结束后开展土地整治,进行植被和迹地恢复。施工结束后,尽快对牵张场、塔基施工场地、临时施工道路等施工临时占地采取种植乔灌草或撒播草籽的方式进行植被恢复或复耕,所选用的树种和草种以当地的乡土植被为宜,恢复临时占地区域原有生态环境和土地利用功能,并加强后期养护和维护。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1)一般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 ①施工单位在划定了施工活动范围,严格控制了施工开挖范围和开挖量。 ②施工单位对开挖后的裸露开挖面采取了覆盖措施,开挖的土石方采取回填等方式妥善处置;对临时堆土采取了维护拦挡等措施,并对施工裸露地面和临时堆土进行苫盖,避免了雨水直接冲刷。 ③经验收现场调查,本工程线路塔基均位于山区,少量位于农田内,施工期采取了隔离措施减少了对农田的影响。 ④施工单位充分利用已有道路作为施工道路,减小了对野生动物生活环境的破坏范围和强度。 ⑤施工单位采用了先进的架线工艺,输电线路采取高跨方式通过林区,减少了对线路走廊下方植被的破坏。 ⑥经验收现场调查,塔基临时施工场地、临时施工道路、牵张场等施工扰动区域相应进行了植被恢复或土地整治,现场恢复情况较好。 (2)长江上游珍****自然保护区措施落实情况: ①经查阅资料,施工单位没有将施工废水、生活污水、施工废料及施工废物等倾倒在**河两岸或**河内。 ②施工单位在施工区产生的生活污水租用当地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未外排;混凝土采用商品混凝土;施工场地外围设置围挡设施和修建临时排水沟;施工区设置沉砂池对废水进行回用。 ③****自然保护区两****自然保护区保护标识牌,标识自然保护区范围和相关保护措施。 ④施工单位加强了施工管理和施工人员培训,未向水体倾倒排放一切废物,没有损害保护区内鱼类**。 ⑤施工单位制定了施工期风险应急预案,施工阶段没有出现机械倾覆漏油等风险事故。 (3)**省生态保护红线保护措施落实情况: ①施工单位在生态保护红线内施工采用了无人机放线,减少了地表扰动和植被破坏范围。 ②施工单位未在生态保护红线内设置“三场”,经验收调查,**线路在生态保护红线内立塔5基,塔基立于植被稀疏处,塔基施工土方就地利用,塔基处植被恢复良好。 ③施工单位进行穿越生态保护红线塔基施工时,将临时堆土置于塔基施工场地内,施工结束后就地回填,并进行了植被恢复,目前恢复效果良好。 ④施工单位在施工时充分利用了已有的乡村公路、机耕路、人抬道路等现有道路,减少了新开辟临时施工道路和大型施工机械对植被的破坏。 ⑤施工单位在施工期加强了对施工人员的教育和管理,未发生捕猎、捕食野生动物和随意砍伐、践踏植被事件。 ⑥施工单位在施工结束后对施工场地进行了清理,验收调查期间,未在施工现场施工痕迹残留,未在生态保护红线内发现建筑垃圾。 ⑦施工单位在施工结束后对施工场地开展了植被恢复工作,目前塔基施工区植被恢复良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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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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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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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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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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