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矸石洗选厂建设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2524MABUKG9T1H | 建设单位法人:张洪春 |
张洪春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县 |
建****村委会大坪地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煤矸石洗选厂建设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06-烟煤和无烟煤开采洗选;褐煤开采洗选;其他煤炭采选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B0690-B0690-其他煤炭采选 |
建设地点: | **省****县 建****村委会大坪地 |
经度:102.93433 纬度: 23.64314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2-11-08 |
红环审〔2022〕120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2524MABUKG9T1H001W |
2024-11-13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2700 |
57.8 | 运营单位名称:**** |
****2524MABUKG9T1H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915********2274209 | 验收监测单位:**科源****公司 |
****2522MA6NMA006E | 竣工时间:2023-06-09 |
2023-06-10 | 调试结束时间:2024-10-20 |
2024-12-05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01-03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412056SXpr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煤矸石清洗项目 | 实际建设情况:煤矸石清洗项目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年清洗60万吨煤矸石 | 实际建设情况:年清洗60万吨煤矸石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原料经破碎、跳汰洗煤、脱水后出产品,产品为精煤、副精煤、中煤、煤泥及矸石,原料为煤矸石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产品与环评阶段一致为精煤、副精煤、中煤、煤泥及矸石,生产工艺、配套设施与环评阶段相同。原辅材料与环评阶段相同,主要为煤矸石。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废气:①原料堆棚、清洗车间及成品仓库除进出口外,其余均进行封闭处理;②设置移动式雾炮装置在原料卸料时进行喷雾降尘;③从破碎阶段开始生产线均采用湿式作业;④对项目区地面进行硬化处理,洒落物料及时清扫;运输物料加盖篷布;⑤设置1台风量为2000m3/h,净化效率为30%的抽油烟机对食堂油烟进行净化; 废水:①1个容积为300m3的浓缩罐,浓缩罐东侧设置一个150m3的**池(洗煤废水经浓缩罐浓缩沉淀后,上清液进入**池回用于生产);②在项目区四周、厂房顶部设置雨水沟及雨水收集管对地表径流进行收集,引入至150m3的初期雨水收集池进行沉淀,初期雨水收集池设置排放阀门,初期雨水优先回用于生产,回用不完部分排放;③1个0.3m3的油水分离器;1个11m3的化粪池;④1个450m3的事故水池; 噪声:厂房隔声、距离衰减; 固废:①2个可移动式密闭垃圾桶;1个泔水收集桶;②在成品仓库内设置1间10m2的独立房间作为危废暂存间暂存废机油。危废暂存间采取重点防渗措施(水泥+环氧树脂,渗透系数≤10-10cm/s)、设置废机油收集桶、设置30cm的围堰,且危废暂存间内外部及废机油收集桶等均按要求设环保标识牌,设置备用桶,建立台账管理制度标识牌等 | 实际建设情况:(1)废水:较环评阶段,雨水分段收集,西南侧部分由初期雨水收集池收集沉淀,东北侧由沉淀池进行收集沉淀;沉淀池主要用来沉淀成品产生的滤水,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可知,产生量为2.0m3/d,初期雨水产生量为113.9m3/次,初期雨水收集池和沉淀池总容积为130m3,大于成品滤水及初期雨水产生量(115.9m3/d),满足沉淀要求 废气:生产废气主要通过厂房封闭处理,湿式作业,原料堆存区进行喷雾降尘,下料时采用雾炮机进行喷雾降尘。废气采取的措施与环评阶段增多了喷雾降尘装置代替了1台雾炮机,可进一步降低无组织粉尘的排放量;固废和噪声措施未发生变化 |
初期雨水分段收集沉淀,但满足沉淀需求,不属于重大变更;新增喷雾降尘装置代替了1台雾炮机,喷雾降尘装置较雾炮机降尘区域较广,更能有效降低无组织粉尘排放,属于环保设施优化,不属于重大变更。其余未发生变化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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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浓缩罐 | 循环使用 | 1个容积为300m3的浓缩罐 | 未监测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厂房封闭处理,设置移动式雾炮装置,进行湿式作业,地面硬化处理,洒落物料及时清扫 | 《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 | ①生产厂房除原料堆存区域及成品堆存区域出入口,其余均进行了封闭处理;②原料堆存区厂房顶端设置有喷雾降尘装置,下料时设置有1台雾炮机进行喷雾降尘;③从破碎阶段开始生产线均采用湿式作业;④生产厂房全部进行封闭处理,洒落的物料能控制在生产厂房内;运输的物料加盖篷布 | 达到《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标准限值要求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厂房隔声、距离衰减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 厂房隔声、距离衰减 | 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要求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生活垃圾经密闭式垃圾收集桶收集后,清运至周边村落垃圾集中点一同处置;食堂泔水及油水分离器废油脂经泔水桶收集后,按住建部门的要求进行处置;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 生活垃圾经密闭式垃圾收集桶收集后,清运至周边村落垃圾集中点一同处置;食堂泔水及油水分离器废油脂经泔水桶收集后,按住建部门的要求进行处置;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1 | 1个450m3的事故水池 | 1个450m3的事故水池 |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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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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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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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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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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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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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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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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