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智能制造零部件、汽车零部件、新能源汽车零部件2万吨,光伏太阳能零部件50万套项目阶段性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1822MA2UNYYN03 | 建设单位法人:鲁自升 |
涂正涛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县 |
****开发区建设路17号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年产智能制造零部件、汽车零部件、新能源汽车零部件2万吨,光伏太阳能零部件50万套项目阶段性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68-铸造及其他金属制品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360-C3360-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 ****开发区建设路17号 |
经度:119.****63889 纬度: 30.****25000 | ****机关:******分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1-05-24 |
广环审〔2021〕66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1822MA2UNYYN03001Q |
2024-10-31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6000 |
468 | 运营单位名称:**** |
****1822MA2UNYYN03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1822MA2UNYYN03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1800MA2TE8937J | 竣工时间:2024-04-10 |
2024-04-11 | 调试结束时间:2024-10-30 |
2024-12-01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12-27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www.****.cn/newsinfo/****450.html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 | 实际建设情况:**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年产智能制造零部件、汽车零部件、新能源汽车零部件2万吨,光伏太阳能零部件50万套 | 实际建设情况:年产9.7万件智能制造零部件、0.7万件汽车零部件 |
阶段性建设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模具加工工艺;高压压铸工艺;低压压铸工艺;机加工工艺;打磨工艺;表面处理工艺(水处理);喷漆、喷粉工艺 | 实际建设情况:模具加工工艺;高压压铸工艺;机加工工艺;打磨工艺;喷漆、喷粉工艺 |
低压压铸工艺停产;水处理工艺现阶段外协; 阶段性建设。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①熔化、压铸废气 环评设计铸造车间熔化段废气采用“1#布袋除尘器+1#15m排气筒”处理,高压铸造段采用“2#“油雾净化器+布袋除尘器+活性炭吸附装置”+2#15m排气筒”处理。 ②切边、打磨废气 环评设计切边、打磨废气采用“4#布袋除尘器+4#15m排气筒”处理。 ③抛丸、喷砂废气 环评设计抛丸、喷砂废气经集气管道收集后,采用“5#布袋除尘器+5#15m排气筒”处理。 | 实际建设情况:①熔化、压铸废气 项目在实际建设过程中将两股废气合并处理,处理设施为“油雾净化器+3室脉冲袋式除尘+二级活性炭” ②切边、打磨废气 项目在实际建设过程中,经实际生产情况,将其改为密闭车间操作,外加“环保柜+水膜除尘”/“负压吸气+水膜除尘”处理。 ③抛丸、喷砂废气 项目在实际建设过程中,各产污设备均增加一套预处理设备,更有利于环保。 |
废气处理设施根据实际情况做出相应变动及优化,同时,根据检测数据,各项污染因子满足相应排放标准。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环评文件设计项目固化、烘干工序均采用燃气供热。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在实际建设过程中采用电能供热,减少污染的产生。 |
减少污染物的产生。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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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0325 | 0.688 | 0 | 0 | 0.033 | 0.033 | / |
0 | 0.0325 | 2.028 | 0 | 0 | 0.033 | 0.033 | / |
0 | 0.4766 | 1.68 | 0 | 0 | 0.477 | 0.477 | / |
0 | 0.0688 | 1.099 | 0 | 0 | 0.069 | 0.069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处理站 | ****处理厂接管标准或《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三级标准 |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伺服电机、减速机生产中清洗工序产生的清洗废水;通讯、安防、散热器生产中振动研磨工序、丝网印刷工序产生的研磨废水;表面处理喷漆工序废气处理过程中水帘柜产生的水帘废水;设备冷却所产生的定排循环冷却废水;职工生产生活中产生的生活污水。 清洗废水、研磨废水、水帘废水经厂区****处理站处理,处理完成后与定排冷却废水****处理站进行深度处理,****园区管网****处理厂。 职工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园区管网****处理厂。 | 根据监测结果分析,两日厂区污水排口pH值、化学需氧量、氨氮、悬浮物、五日生化需氧量、石油类、动植物油监测结果****处理厂接管标准或《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三级标准限值要求。 环评文件及排污许可证对总磷、总氮、色度排放限值均未做出要求,本次验收仅对其进行列出,做参考分析,不进行评价。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熔化、铸造废气处理设施;抛丸、喷砂废气处理设施;喷粉、喷漆、固化烘干废气处理设施;切边、打磨废气处理设施 | 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省大气办关于印发 | ①熔化、铸造废气:熔化、高压铸造工序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汇入一套“油雾净化器+3室脉冲袋式除尘+二级活性炭”合并处理,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②抛丸、喷砂废气:抛丸、喷砂废气经各自配套除尘器(自带)预处理后共同经过一套“旋风除尘+脉冲布袋除尘”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③喷粉、喷漆、固化烘干废气:喷粉废气经自带旋风除尘器预处理,喷漆废气经水帘柜水帘预处理;喷粉、喷漆废气预处理完成后与固化烘干废气共同经过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④切边、打磨废气:该工序设有砂带机、切边打磨工位;砂带机密闭,内设集气装置,收集后采用自带水磨除尘装置处理;切边打磨工位操作区底部设底吸风,收集后采用自带水磨除尘装置处理。 | 项目两日厂区内无组织废气检测中,非甲烷总烃周界外浓度最高点值分别为0.94mg/m3、1.25mg/m3,检测结果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相关限值要求。 项目两日厂界无组织废气检测中,总悬浮颗粒物周界外浓度最高点值分别为0.249mg/m3、0.246mg/m3,二甲苯周界外浓度均未检出,检测结果满足**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相应标准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周界外浓度最高点值分别为0.51mg/m3、0.59mg/m3,检测结果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二中的无组织标准限值要求。 项目在2024年11月13-14日两日有组织废气检测中,各生产废气排口颗粒物、二氧化硫、二甲苯检测结果均满足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26-2020)相应标准限值要求;熔化、压铸废气排口氮氧化物满足《**省大气办关于印发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厂区降噪措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 | 项目噪声源主要是机械设备、排风机和泵类,源强约80~90dB(A)。为降低设备噪声对区域声环境质量造成的不利影响,根据各设备的噪声特点,项目对不同设备采取相应的隔声、消音或减振措施,包括:基础减震、安装减震垫的措施;同时,项目单位需加强设备日常维护,确保设备运行状态良好,避免设备不正常运转产生的高噪声现象。 | 根据监测结果分析,该项目两日厂界外昼间噪声监测结果最大点噪声值分别为61.8dB(A)和63.0dB(A),两日夜间噪声监测结果最大点噪声值分别为53.3dB(A)和53.8dB(A)。厂界昼、夜噪声监测结果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要求。 西侧受邻厂干扰,不符合检测条件,本次验收不对其进行评价。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你公司所有固体废物应本着“**化、减量化、无害化”的原则进行处理,一般固废尽量**化利用,不能**化利用的和职****开发区环卫部门统一无害化处置,一般工业固废管理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的规定。废切削液、废润滑油、废漆渣、废槽液、废槽渣、废化学品包装材料、废活性炭、污水处理站污泥等属于危险废物的,要交有资质单位处置,危险废物管理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2013修订)中的规定。 | 一般工业固废管理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的规定;危险废物管理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中的规定。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1 | 项目废气污染物有组织排放控制指标为:烟粉尘(颗粒物)1.680t/a、SO20.688t/a、NOx 2.028t/a、VOCs 1.099t/a;废水污染物COD、氨氮总量纳****处理厂总量指标内,不再另行调剂。 | 根据检测结果分析及核算,项目各总量控制因子均满足总量控制要求。 |
表7 风险设施
1 | 做好环境风险防范工作,选择合适的位置设置不小于200立方米的事故应急池,确保事故废水能安全有效收集。保留防渗、防腐等隐蔽环保工程的施工影像资料备查。 | 已完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工作,备案编号:02-341822-2024-053-L。公司已设置不小于200立方米的事故应急池一座。 |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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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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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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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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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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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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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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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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