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天极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技术改造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914********9655051 | 建设单位法人:何鑫 |
钟**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区 |
东涌镇昌利路六街6号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技术改造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81-电子元件及电子专用材料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989-C3989-其他电子元件制造 |
建设地点: | ******区 ******区 |
经度:113.466944 纬度: 22.883611 | ****机关:********管理局(****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05-20 |
穗南审批环评〔2024〕59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914********9655051002X |
2024-11-23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200 |
20 | 运营单位名称:**** |
914********9655051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914********9655051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0101MA5CUEN649 | 竣工时间:2024-09-30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11-27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12-25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gongshi.****.com/h5public-detail?id=427538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技术改造 | 实际建设情况:技术改造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年产电容器和薄膜电路共8800万只 | 实际建设情况:年产电容器和薄膜电路共8800万只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薄膜电路生产工艺:基片打孔-离子清洗、清洗剂、溶剂清洗、烘干-溅射-匀胶、烘干-光刻-显影-纯水一次、二次清洗-三次清洗-刻蚀金-纯水一次、二次清洗:-纯水三次清洗-刻蚀镍-纯水一次、二次清洗-纯水三次清洗-刻蚀钛钨-纯水一次、二次清洗-纯水三次清洗-刻蚀氮化钽-纯水一次、二次清洗-纯水三次清洗-剥胶-划片-纯水清洗-清洗、烘干-纯水清洗-测量分选、OQC检验、包装入库 微波芯片电容器生产工艺:配料-球磨-成形-压合、叠层-排胶-烧成-真空镀-氧化-研磨抛光-纯水清洗-清洗、烘干-溅射-匀胶、烘干-光刻-显影-一次、二次清洗-三次清洗-刻蚀金-一次、二次清洗-三次清洗-刻蚀镍-一次、二次清洗-三次清洗-刻蚀钛钨-一次、二次清洗-三次清洗-剥胶-划片-清洗、烘干-纯水清洗-测量分选、OQC检验、包装入库 | 实际建设情况:薄膜电路生产工艺:基片打孔-离子清洗、清洗剂、溶剂清洗、烘干-溅射-匀胶、烘干-光刻-显影-纯水一次、二次清洗-三次清洗-刻蚀金-纯水一次、二次清洗:-纯水三次清洗-刻蚀镍-纯水一次、二次清洗-纯水三次清洗-刻蚀钛钨-纯水一次、二次清洗-纯水三次清洗-刻蚀氮化钽-纯水一次、二次清洗-纯水三次清洗-剥胶-划片-纯水清洗-清洗、烘干-纯水清洗-测量分选、OQC检验、包装入库 微波芯片电容器生产工艺:配料-球磨-成形-压合、叠层-排胶-烧成-真空镀-氧化-研磨抛光-纯水清洗-清洗、烘干-溅射-匀胶、烘干-光刻-显影-一次、二次清洗-三次清洗-刻蚀金-一次、二次清洗-三次清洗-刻蚀镍-一次、二次清洗-三次清洗-刻蚀钛钨-一次、二次清洗-三次清洗-剥胶-划片-清洗、烘干-纯水清洗-测量分选、OQC检验、包装入库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1、项目内应实行雨污分流。技改后全厂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经市政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尾水排入骝岗水道;显影、研磨抛光、切片清洗废水经厂区内一套废水处理设施(采用“酸碱中和+混凝沉淀+A/O”工艺)处理后经市政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尾水排入骝岗水道;刻蚀清洗废水交由有资质的专业工业废水处理单位处理,不进入市政污水管网;纯水制备产生的浓水直接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2、技改后全厂1号楼清洗、成形、排胶、匀胶、烘干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以NMHC、TVOC、苯系物表征)经其所在车间密闭收集至1套“水喷淋+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尾气通过20米高排气筒(气-01)排放;1号楼刻蚀工序产生的废气(以NOX、氟化物、NH3、臭气浓度表征)经其所在车间密闭收集至1套“碱液喷淋”装置处理,尾气通过20米高排气筒(气-02)排放;4号楼排胶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以NMHC、TVOC表征)经其所在车间密闭收集至1套“水喷淋+活性炭吸附”裝置处理,尾气通过20米高排气筒(气-05)排放。配料粉尘(以颗粒物表征)通过加强车间通风无组织排放。 3、优化项目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有效的隔声、消声、减振等措施减少设备产生的噪声对环境的影响,确保运营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4、丙酮废液、废清洗剂废液、刻蚀废液、显影废液、废试剂空瓶、划片废渣、研磨抛光废渣、废活性炭、喷淋废液、废电路板、刻蚀高浓度清洗废水、显影高浓度清洗废水、乙醇废液等危险废物均交由相关处置资质单位安全处置;废包装材料、废RO膜、废树脂、污水处理污泥交专业回收单位回收处理;员工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置。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管理遵照《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采用库房或包装工具贮存,按照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要求进行污染控制及环境管理;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进行污染控制及环境管理。 | 实际建设情况:1、项目内实行雨污分流。技改后全厂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经市政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尾水排入骝岗水道;显影、研磨抛光、切片清洗废水经厂区内一套废水处理设施(采用“酸碱中和+混凝沉淀+A/O”工艺)处理后经市政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尾水排入骝岗水道;刻蚀清洗废水作为危废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理,不进入市政污水管网;纯水制备产生的浓水直接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2、技改后全厂1号楼清洗、成形、排胶、匀胶、烘干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以NMHC、TVOC、苯系物表征)经其所在车间密闭收集至1套“水喷淋+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尾气通过20米高排气筒(气-01)排放;1号楼刻蚀工序产生的废气(以NOX、氟化物、NH3、臭气浓度表征)经其所在车间密闭收集至1套“碱液喷淋”装置处理,尾气通过20米高排气筒(气-02)排放;4号楼排胶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以NMHC、TVOC表征)经其所在车间密闭收集至1套“水喷淋+活性炭吸附”裝置处理,尾气通过两根20米高排气筒(气-04、气-05)排放。配料粉尘(以颗粒物表征)通过加强车间通风无组织排放。 3、优化项目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有效的隔声、消声、减振等措施减少设备产生的噪声对环境的影响,运营期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4、丙酮废液、废清洗剂废液、刻蚀废液、显影废液、废试剂空瓶、划片废渣、研磨抛光废渣、废活性炭、喷淋废液、废电路板、刻蚀高浓度清洗废水、显影高浓度清洗废水、乙醇废液等危险废物交由相关处置资质单位安全处置;废包装材料、废RO膜、废树脂、污水处理污泥交专业回收单位回收处理;员工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置。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管理遵照《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采用库房贮存,满足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要求进行污染控制及环境管理;危险废物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进行污染控制及环境管理。 |
刻蚀清洗废水由交有资质的专业工业废水处理单位处理变更为刻蚀清洗废水作为危废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4号楼排胶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以NMHC、TVOC表征)经其所在车间密闭收集至1套“水喷淋+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尾气通过一根20米高排气筒(气-05)排放变更为4号楼排胶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以NMHC、TVOC表征)经其所在车间密闭收集至1套“水喷淋+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尾气通过两根20米高排气筒(气-04、气-05)排放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0.162 | 0.3621 | 0 | 0.162 | 0 | 0.362 | 0.2 | |
0.766 | 0.579 | 0 | 0.766 | 0 | 0.579 | -0.187 | |
0.021 | 0.0324 | 0 | 0.021 | 0 | 0.032 | 0.011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0011 | 0.0229 | 0 | 0.0011 | 0 | 0.023 | 0.022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6596 | 0.4756 | 0 | 0.6596 | 0 | 0.476 | -0.184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三级化粪池 | **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限值及《电子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31-2020)表1水污染物排放限值中间接排放标准-电子元件标准的较严值要求 | 三级化粪池 | 正常 | |
2 | 生产废水处理设施 | **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限值及《电子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31-2020)表1水污染物排放限值中间接排放标准-电子元件标准的较严值要求 | 生产废水处理设施 | 正常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水喷淋+活性炭吸附 | **省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 | 水喷淋+活性炭吸附 | 正常 | |
2 | 水喷淋+活性炭吸附 | **省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 | 水喷淋+活性炭吸附 | 正常 | |
3 | 碱液喷淋 | 氮氧化物、氟化物执行**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氨、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中20米、25米高排气筒排放标准值 | 碱液喷淋 | 正常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选用低噪设备并合理布局,采取了隔声、消声、减振等综合降噪措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 选用低噪设备并合理布局,采取了隔声、消声、减振等综合降噪措施 | 正常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丙酮废液、废清洗剂废液、刻蚀废液、显影废液、废试剂空瓶、划片废渣、研磨抛光废渣、废活性炭、喷淋废液、废电路板、刻蚀高浓度清洗废水、显影高浓度清洗废水、乙醇废液等危险废物均交由相关处置资质单位安全处置;废包装材料、废RO膜、废树脂、污水处理污泥交专业回收单位回收处理;员工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置。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管理遵照《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采用库房或包装工具贮存,按照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要求进行污染控制及环境管理;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进行污染控制及环境管理。 | 丙酮废液、废清洗剂废液、刻蚀废液、显影废液、废试剂空瓶、划片废渣、研磨抛光废渣、废活性炭、喷淋废液、废电路板、刻蚀高浓度清洗废水、刻蚀一般清洗废水、显影高浓度清洗废水、乙醇废液等危险废物交由相关处置资质单位安全处置;废包装材料、废RO膜、废树脂、污水处理污泥交专业回收单位回收处理;员工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置。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管理遵照《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采用库房贮存,满足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要求进行污染控制及环境管理;危险废物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进行污染控制及环境管理。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技改1号楼新增清洗、成形、排胶、匀胶、烘干工序废气依托1号楼有机废气处理设施(水喷淋+活性炭吸附)处理。 技改1号楼新增刻蚀工序废气依托1号楼酸碱废气处理设施(碱液)处理。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技改1号楼新增清洗、成形、排胶、匀胶、烘干工序废气依托1号楼有机废气处理设施(水喷淋+活性炭吸附)处理。 技改1号楼新增刻蚀工序废气依托1号楼酸碱废气处理设施(碱液)处理。 |
/ |
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 |
/ |
/ |
/ |
/ |
/ |
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招标导航更多>>
工程建筑
交通运输
环保绿化
医疗卫生
仪器仪表
水利水电
能源化工
弱电安防
办公文教
通讯电子
机械设备
农林牧渔
市政基建
政府部门
换一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