滹沱河深泽段北堤治理工程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0128MB****630H | 建设单位法人:刘志敏 |
宋伟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县 |
**省**市**县建设路89号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滹沱河**段北堤治理工程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127-防洪除涝工程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N7610-防洪除涝设施管理 |
建设地点: | **省****县 |
经度: 115.092383 , 115.319277 纬度: 38.171956 , 38.230074 | ****机关:****审批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3-03-27 |
深行审投资环字〔2023〕008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10384.7732 |
100.06 | 运营单位名称:/ |
/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0128MB****630H | 验收监测单位:/ |
/ | 竣工时间:2023-12-14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09-25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10-25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环评爱好者网站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改扩建 | 实际建设情况:改扩建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治理长度22.06km | 实际建设情况:治理长度22.06km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 | 实际建设情况:/ |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一)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及生态保护措施 1.大气污染防治 施工过程中工程拆除、地面开挖、临时弃土、物料堆存、车辆运输过程中产生的扬尘对环境产生一定影响,设置硬质围挡、出入车辆清洗、加强遮盖、定期进行洒水抑尘。 2.水污染防治 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机械车辆冲洗废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等,车辆冲洗水除部分损失外,其余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不外排;职工生活污水经处理后,定期清运用作农肥,不外排。生活污水、车辆冲洗废水经处理后回收利用,严禁将废水随意排放,污染水质 3.噪声污染防治 施工期的噪声主要来自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对敏感施工段设置隔声屏障,选用低噪声设备。施工噪声排放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 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施工弃土、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等。施工弃土运至指定弃土场处理,建筑垃圾尽量回收利用,不****垃圾场所;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统一收集由环卫部门处理。 5.生态保护措施 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合理规划施工场地,严格控制施工作业范围,地表植被土层进行剥离,临时堆存并加以防护,以便完工后回覆用于生态恢复。 | 实际建设情况:1.大气污染防治 扬尘治理措施:施工现场设置扬尘防治公示牌。周边设置硬质围挡;出入口硬化,配备洗车设备;土方和裸露场地采取覆盖;施工现场使用商品混凝土;运输车辆防尘覆盖;配备洒水车,定期洒水。 车辆尾气:加强管理,定期维修,安装尾气处理设施。 沥青摊铺:加强管理。 2.水污染防治 本项目办公和生活场地就近租用民房,化粪池定期清掏。2个施工生产区共安装2台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处理后抽运,不外排。 车辆冲洗废水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施工过程中不取用地下水,不降水施工,不影响地下水水位。 沉淀池、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和化粪池采取防渗措施。现场不设置油料储存区。 3.噪声污染防治 施工期的噪声主要来自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施工期设置硬质围挡、限制车速、严控鸣笛、合理安排工期和作业时间等措施。临近噪声敏感区安装隔声屏。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 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施工弃土、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等。项目不设置取土场,减少临时占地。开挖土方首先回填及综合利用;余方全部为建筑垃圾,由第三方建筑垃圾处置单位将建筑垃圾进行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化粪池定期清掏。 5.生态保护措施 项目在施工过程中明确施工用地范围进行标桩划界,禁止施工人员进入非施工占地区域,控制作业面积。加强施工废水和弃土的管理,加强施工人员宣传教育。 施工期减少临时占地,表土剥离后临时堆存并加以防护,完工后回覆用于生态恢复。 施工废水不外排,固体废物合理处置,不外排。 施工期不设置取土场,减少临时道路和临时占地,表土剥离量减少,施工完成后临时占地均进行根据设计进行恢复。 滹沱河水面区域已不属于生态红线区域。施工期间不占用水面区域,施工废水不外排。采取苫盖、定期洒水等抑尘措施。 |
工程未建设施工营地,生活办公区均依托周边民居。本工程治理工程线路较长,为生产方便,共布置施工生产区2处,占地面积共计0.66hm2,工程结束后,根据主体设计对施工生产区占地区域进行复垦恢复。 工程未设置取土场和弃土场,工程土方采用外购,****公司处理,未设置弃渣场。工程设置临时堆土场7处,占地面积4.39hm2。 施工营地未建设食堂,因此未安装油烟净化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项目建设应严格执行“三同时”管理制度。项目竣工完成环境保护验收后,方可正式投入生产。本项目环评文件经批准后,建设内容、规模等发生变化的,应当在调整前重新报批环评文件。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建设严格执行“三同时”管理制度。项目竣工完成环境保护验收后,正式投入使用。本项目环评文件经批准后,建设内容、规模等未发生重大变更。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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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 | 无废水外排 | 2台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 | 无 | |
2 | 沉淀池 | / | 车辆冲洗废水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 无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隔声屏 | 《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 1000米隔声屏 | 已监测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1 | 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合理规划施工场地,严格控制施工作业范围,地表植被土层进行剥离,临时堆存并加以防护,以便完工后回覆用于生态恢复。 | 项目在施工过程中明确施工用地范围进行标桩划界,禁止施工人员进入非施工占地区域,控制作业面积。加强施工废水和弃土的管理,加强施工人员宣传教育。 施工期减少临时占地,表土剥离后临时堆存并加以防护,完工后回覆用于生态恢复。 施工废水不外排,固体废物合理处置,不外排。 施工期不设置取土场,减少临时道路和临时占地,表土剥离量减少,施工完成后临时占地均进行根据设计进行恢复。 滹沱河水面区域已不属于生态红线区域。施工期间不占用水面区域,施工废水不外排。采取苫盖、定期洒水等抑尘措施。 |
表7 风险设施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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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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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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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合理规划施工场地,严格控制施工作业范围,地表植被土层进行剥离,临时堆存并加以防护,以便完工后回覆用于生态恢复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项目在施工过程中明确施工用地范围进行标桩划界,禁止施工人员进入非施工占地区域,控制作业面积。加强施工废水和弃土的管理,加强施工人员宣传教育。 施工期减少临时占地,表土剥离后临时堆存并加以防护,完工后回覆用于生态恢复。 施工废水不外排,固体废物合理处置,不外排。 施工期不设置取土场,减少临时道路和临时占地,表土剥离量减少,施工完成后临时占地均进行根据设计进行恢复。 滹沱河水面区域已不属于生态红线区域。施工期间不占用水面区域,施工废水不外排。采取苫盖、定期洒水等抑尘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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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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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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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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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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