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生产光学镜片10万片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0582MA7N5TLC96 | 建设单位法人:黄华英 |
王晶亮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市 |
**省**市锦**锦兴路27号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年生产光学镜片10万片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83-通用仪器仪表制造;专用仪器仪表制造;钟表与计时仪器制造;光学仪器制造;衡器制造;其他仪器仪表制造业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4040-光学仪器制造 |
建设地点: | ******市 ******市 |
经度:120.607778 纬度: 31.948333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3-08-07 |
苏环建〔2023〕82第0150号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0582MA7N5TLC96001Y |
2024-12-24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500 |
50 | 运营单位名称:**** |
****0582MA7N5TLC96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0582MA7N5TLC96 | 验收监测单位:**市****公司 |
913********127367H | 竣工时间:2024-08-04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12-06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01-06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41206jlsYh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 | 实际建设情况:**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年产光学镜片10万片,一般固废堆场10m2,危废仓库10m2 | 实际建设情况:年产光学镜片10万片,一般固废堆场2m2,危废仓库10m2 |
根据实际建设,一般固废堆场面积从10m2减少至2m2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切割-磨边-铣磨-倒边-精磨-超精磨-检验消毒-清洗-镀膜-检验-包装入库 | 实际建设情况:切割-磨边-铣磨-倒边-精磨-超精磨-检验消毒-清洗-镀膜-检验-包装入库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本项目采用“雨污分流、分类收集、分质处理”。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预****处理厂处理。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无组织排放的废气。废气排放执行报告表所列相应标准。采取先进的低噪声设备,隔声、吸声、消声,降低交通噪声等措施,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3 类标准。制定和落实固体废物的厂内收集和贮存、综合利用、安全 处置的实施方案,实现“零排放”。危险废物必须委托具备危险废 物处理、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进行处理;在转移处理危险废物过程中,须按规定办理专项审批手续。厂区内按国家《危险废物贮存 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的要求做好废液(渣)等危险 废物的收集和贮存。 | 实际建设情况:****水厂;生产废水经预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本项目检验消毒废气在生产车间无组织排放。废气可达标排放。已落实,厂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已落实,厂区内按国家《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的要求做好废液(渣)等危险废物的收集和贮存。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本项目实施后,建设单位应落实环评文件提出的以厂界为起始点向外设置50米卫生防护距离的要求。严格落实环境风险的防范措施,避免风险事故。建设单位应强化环境风险意识,从技术、工艺、管理等方面加强落实防范措施。该项目在设计、施工建设和生产中总平面布局以及主要工艺设备、储运设施、公辅工程、污染防治设施安装、使用中涉及 安全生产的应遵守设计使用规范和相关主管部门要求。建设单位 应对环境治理设施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控,要健全内部污染防治 设施稳定运行和管理责任制度,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境治理 设施,确保环境治理设施安全、稳定、有效运行。按《**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苏环控 〔1997〕122号)的要求完善各类排污口和标志设置。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监测计划。控制设备调试期间的噪声污染,应尽量采用低噪声的器 械,避免夜间进行高噪声污染,减轻对厂界周围声环境的影响。本项目实施后污染物年排放量初步核定如下(本项目): 1.大气污染物:VOCs(无组织)≤0.002吨。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你公司应当对《报告表》的内容和结论负责。该项目在建设过程中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设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如超过5年方决定工程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须重新审核。你公司应当依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规定,及时申请排污许可证;未取得排污许可证的,不得排放污染物。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办理环保设施竣工验收手续。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建成、未经验收或者经验收 不合格,建设项目已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生态环境部门将依法进行查处。建设单位是该建设项目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须自收到 我局批复后及时将该项目报告表的最终版本予以公开。同时应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环发〔2015〕162号)做好建设项目开工前、施工期和建成后的信息公开工作。如该项目所涉及污染物排放标准发生变化,应执行最新的排放标准。该项目在建设过程中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设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如超过5年方决定工程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须重新审核。 | 实际建设情况:已按批复要求落实。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0 | 0.048 | 0.048 | 0 | 0 | 0.048 | 0.048 | |
0 | 0.036 | 0.216 | 0 | 0 | 0.036 | 0.036 | |
0 | 0.005 | 0.0135 | 0 | 0 | 0.005 | 0.005 | |
0 | 0.001 | 0.002 | 0 | 0 | 0.001 | 0.001 | |
0 | 0.046 | 0.135 | 0 | 0 | 0.046 | 0.046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002 | 0.002 | 0 | 0 | 0.002 | 0.002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污水处理设施 | / | 生产废水通过沉淀池-调节池-絮凝沉淀池-蒸发器处理后冷凝水回用于铣磨工段 | /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 |
环保搬迁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 |
区域削减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 |
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 |
功能置换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 |
其他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 |
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 |
/ |
/ |
/ |
/ |
/ |
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招标导航更多>>
工程建筑
交通运输
环保绿化
医疗卫生
仪器仪表
水利水电
能源化工
弱电安防
办公文教
通讯电子
机械设备
农林牧渔
市政基建
政府部门
换一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