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威丰新材料有限公司环保设施及工艺配套升级改造项目——废酸资源化利用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0291MA0MXEQE58 | 建设单位法人:刘鹏程 |
石霞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自治区**市******开发区 |
******工业园区规划路以南金翼路以西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环保设施及工艺配套升级改造项目——废酸**化利用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95-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D4620-D4620-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 |
建设地点: | **********开发区 **********开发区 |
经度:109.78494 纬度: 40.58237 | ****机关:******开发区建设环保局(环保)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02-06 |
包开环审字〔2024〕5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0291MA0MXEQE58001P |
2024-04-17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685.09 |
685.09 | 运营单位名称:**** |
****0291MA0MXEQE58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0203MA7YQHJW1B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0104MA0N002N9P | 竣工时间:2024-04-30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12-06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01-03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www.****.com/nd.jsp?fromColId=21 id=72#_np=21_706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技术改造 | 实际建设情况:技术改造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回收氯化亚铁1436.2t/a,回收稀盐酸2668.2t/a,回收纯水24489t/a | 实际建设情况:1436.2t/a,回收稀盐酸2668.2t/a,回收纯水10959t/a |
环评中二级碱喷淋排水、酸雾喷淋塔排水和酸洗漂洗用水排水的总水量为73.68m3/d,验收期间实际为73.61m3/d,变化不大。环评水平衡图中砂滤和超滤的反冲洗水采用纯水,水量为40.95 m3/d,****处理站,这就是环评和验收期间入水量差距大的原因。尽管从数字上看纯水回收量降低了,但实际情况是二级碱喷淋排水、酸雾喷淋塔排水和酸洗漂洗用水排水全部经二次废水处理系统处理,并未造成相关废水外排的情况发生。符合环评及其批复中要求的“项目建成后现有工程2#污水处理站出水不再经厂区生产废水总排口排放,厂区生产废水总排口仅排放现有工程1#污水处理站出水及循环冷却水、软水制备站排水、锅炉排水”的内容。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废酸回收工艺:预热、三效蒸发、结晶; 废水二次处理工艺:砂虑、超滤、一级反渗透、二级反渗透。 | 实际建设情况:废酸回收工艺:预热、三效蒸发、结晶; 废水二次处理工艺:冷却、多效沉淀池、超滤、一级反渗透、二级反渗透、闪蒸。 |
增加冷却环节,因为水温高而影响反渗透膜的使用效率和寿命。废水进冷却塔之前的温度最高达48℃,不利于反渗透膜的使用效率,需降至25℃才能实现膜的有效利用。 实际建设砂滤更换为多效沉淀池,增加了水质净化能力。 由于设备、投资等原因,纯水回收率相较环评中降低6.5%。 增加闪蒸设备,提高了浓盐水蒸发效率。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废水二次处理工艺:砂虑、超滤、一级反渗透、二级反渗透。 浓盐水利用现有加热炉热量蒸发,若加热炉检修,浓盐水委托周边浓盐水处置厂处理。 废酸储罐围堰、稀盐酸储罐围堰采用6油8布防腐,上层采用25cm防渗混凝土铺设。氯化亚铁存放区地面、废酸回收装置地面采用6油4布防腐,上层采用25cm防渗混凝土铺设。废水二次处理系统地面等效黏土防渗层 Mb≥1.5m, K≤1.0×10-7cm/s。 | 实际建设情况:废水二次处理工艺:冷却、多效沉淀池、超滤、一级反渗透、二级反渗透、闪蒸。 浓盐水利用现有加热炉、常化炉等热量蒸发,增加了闪蒸设备,备有2个50m3浓盐水储罐,不存在因检修停产情况,不必外运。 废酸储罐围堰、稀盐酸储罐围堰采用6油8布防腐。碱喷淋塔围堰 、废酸回收装置地面采用150mm厚P8防渗混凝土防渗。氯化亚铁存放区地面采用6油4布防腐。废水二次处理系统地面采用150mm厚P8防渗混凝土防渗。 |
增加冷却环节,砂滤改为多效沉淀池,纯水回收率降低,增加闪蒸设备 增加冷却环节,因为水温高而影响反渗透膜的使用效率和寿命。废水进冷却塔之前的温度最高达48℃,不利于反渗透膜的使用效率,需降至25℃才能实现膜的有效利用。 实际建设砂滤更换为多效沉淀池,增加了水质净化能力。 由于设备、投资等原因,纯水回收率相较环评中降低6.5%。增加闪蒸设备,提高了浓盐水蒸发效率。 氯化亚铁存放区:环评中建设1个氯化亚铁存放区占地面积约177m2,采用6油4布防腐,上层采用25cm防渗混凝土铺设。实际建设1个氯化亚铁存放区占地面积约40m2,采用6油4布防腐。存放区面积减少,增加转运频次可以满足使用要求。6油4布的厚度通常为2.5—3mm之间,渗透系数小于1.0×10-12cm/s,其抗渗能力达到重点防渗区 “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K≤1.0×10-7cm/s” 的要求。满足环评中一般防渗区风险控制要求,不属于重大变动。 废酸储罐围堰:环评中要求“废酸储罐 1个9×8×1.5m围堰围堰通过管道可与2#****联通,池体采用6油8布防腐,上层采用25cm 防渗混凝土铺设”。实际建设1个17.6×10.8×1.23m围堰,围堰通过管道与原有的循环酸罐应急池(24.7×5.2×3.1m****联通。围堰池体采用6油8布防腐。由于受抛丸工序位置影响,连通2#污水处理站难度较大,实际建设改为围堰直接连通原有的循环酸罐应急池。实际容积较环评中增加125.8m3,且与原有的循环酸罐应急池(24.7×5.2×3.1m****联通,整体的容积大于废酸储罐300m3的容积。采用6油8布其抗渗能力达到重点防渗区“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K≤1.0×10-7cm/s”的要求。满足环评中一般防渗区风险控制要求,不属于重大变动。 稀酸储罐围堰:环评中要求稀酸储罐1个6×9×0.5m围堰,池体采用6油8布防腐,上层采用25cm防渗混凝土铺设。实际建设1个6.3×3.3×1.1m围堰,池体采用6油8布防腐。 围堰容积大于稀酸储罐8m3的容积。采用6油8布抗渗能力达到重点防渗区“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K≤1.0×10-7cm/s”的要求。满足环评中一般防渗区风险控制要求,不属于重大变动。 碱喷淋塔围堰:环评未做要求。实际建设碱喷淋塔围堰(),采用150mm厚P8防渗混凝土。P8防渗混凝土渗透系数为2.6×10-9 cm/s。150mm厚P8防渗混凝土抗渗能力达到重点防渗区 “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K≤1.0×10-7cm/s” 的要求。满足环评中一般防渗区风险控制要求,不属于重大变动。 浓盐水处理:环评要求浓盐水利用现有加热炉热量蒸发,若加热炉检修,浓盐水委托周边浓盐水处置厂处理。 实际验收期间浓盐水利用现有加热炉、常化炉等热量蒸发,不必外运。增加了蒸发热源,增加了闪蒸设备,同时备有2个50m3浓盐水储罐,不存在因检修导则浓盐水蒸发停产情况。利用现有窑炉热量将浓盐水全部蒸发处理,减少外运成本,直接送危废处置单位。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依托现有事故水池 | 实际建设情况:依托现有事故水池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49.29 | 0 | 0 | 0 | 0 | |
0 | 0 | 0.822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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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822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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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7.388 | 0 | 0 | 0 | 0 | / |
0 | 0 | 50.92 | 0 | 0 | 0 | 0 | / |
0 | 0 | 4.693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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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4.693 | 0 | 0 | 0 | 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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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1套两级碱喷淋塔 | 《轧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5-2012)表3的特别排放浓度限值 | 1 套两级碱喷淋塔处理后通过 22m高排气筒排放。两级碱喷淋HCl 去除效率为91.65%—92.81%,处理风量为10000m3/h。 | HCL最大排放浓度15.0 mg/m3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预热器、三效蒸发器、离心机及泵类、风机等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限值 | 基础减震和厂房隔声等 | 厂界噪声昼间监测值在54~56dB(A)之间;夜间噪声监测值47~49dB(A)之间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锅炉房、空压站、给水系统、变电站、供热系统、办公生活区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锅炉房、空压站、给水系统、变电站、供热系统、办公生活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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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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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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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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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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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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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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