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喀则市谢通门县仁钦则乡南木加岗村干渠工程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2328MB0P23539R | 建设单位法人:巴贵 |
宗吉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自治区**市**县 |
**自治区**市**县幸福路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市**县仁钦则乡南木加岗村干渠工程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125-灌区工程(不含水源工程的)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E4821-E4821-水源及供水设施工程建筑 |
建设地点: | **自治区**市**县 |
经度:88.3523,88.3433 纬度: 29.36241,29.33077 | ****机关:******服务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2-07-14 |
日行审服环评〔2022〕117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1030.76 |
38 | 运营单位名称:**** |
****2328MB0P23539R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0125MAB04EMX78 | 验收监测单位:无 |
无 | 竣工时间:2023-06-01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09-14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10-18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40914ei0fk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 | 实际建设情况:**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本项目位于**县仁钦则乡南木加岗村境内,**的取水口位于南木加岗村达那普曲中游左岸,沿**取水口配套改造1条引水干渠,起点接本项目**取水口,引水干渠终点至达那普曲左岸一、二级阶地河谷**地带,引水渠道长度为9.14km。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位于**县仁钦则乡南木加岗村境内,**的取水口位于南木加岗村达那普曲中游左岸,沿**取水口配套改造1条引水干渠,起点接本项目**取水口,引水干渠终点至达那普曲左岸一、二级阶地河谷**地带,引水渠道长度为9.14km。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一)环境影响报告表中的环保措施 (1)生态保护措施 1、土地**的保护措施 施工场地设置管理区,建设单位须严格控制施工临时占地范围,并在项目施工结束后对临时占地采取及时的恢复措施以减少对区域生态的不利影响。 2、动物**的保护措施 施工单位严格执行噪声、固废和大气等减缓措施,加强施工人员生态环境保护的宣传教育和科学管理,禁止对野生动物进行捕杀,并严禁追赶野生动物、故意破坏其生活环境。 3、植物**的保护措施 建设单位施工前对占地范围内表土进行预先剥离,待项目施工结束后,对施工临时占地采取平整基表土覆盖等措施后,播撒适宜区域生长的草种(优先选用本地物种),并定期洒水施肥,保证其成活率。 4、水域生态系统的保护措施 在本项目施工阶段设置合理的施工建设进度,在项目施工阶段设置合理的围堰设施,保证项目施工区域为不涉水施工;同时加强施工人员的环保意识,禁止将生活垃圾及建筑固废等远抛至水流、河道内等相关措施。 5、水土流失的减缓措施 工程施工期结束后,对项目占地范围适宜的区域进行表土覆盖,同时播撒适宜当地生长的草种,及时的恢复区域植被。 6、表土剥离养护措施 项目占地区域产生的剥离表土进行就近分区堆放(主要设置位置均分布于项目表土剥离较近区域,渠线施工开挖及临时用地表土堆放于沿线施工作业带内,施工便道表土堆放于施工便道周边,均不单独另外占地,剥离表土待施工结束后用作项目绿化覆土,避免了远距离运输导致的生态环境不利影响),项目表土全部暂存于项目施工区域周边范围内,并用篷布遮盖,定时洒水养护,四周设置排水沟,同时在表土临时堆放场应配套建设护坡,保护表土不受风力及雨水的侵袭。 7、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土地** 建设单位须严格控制施工占地范围,并且在项目施工结束后对临时占地采取即地恢复措施以减少对生态的影响。 1)施工场地恢复措施 ①待施工结束后,对施工场地建筑物进行尽快拆除; ②对场地内杂物等进行及时清理,由建设单位清运至**县住建部门指定地点进行处理,严禁随意丢弃至区域外环境; ③对旱厕进行清理,并对旱厕和沉淀池进行回填、平整。 ④施工结束后,将施工前施工场地范围内剥离的表土及时就近运输至项目施工场地内,尽快对施工场地占地范围进行表土覆盖、播撒草籽,草籽以当地草种为宜,恢复区域生态环境。 2)施工便道恢复措施 ①施工开始前,先对项目拟建区域进行现场踏勘,结合区域周边现有道路及区域植被分布情况,合理设置施工便道路线,尽量减少便道建设内容,减少便道占地范围;施工前对施工便道占地范围适宜区域进行表土剥离,并就近设置表土临时堆放场地,项目施工期间,须对剥离的表土进行洒水降尘,采用苫布遮盖等措施养护,保证表土不会因风力等产生较大的环境污染问题,施工结束后及时对便道上的杂物清理,因项目运输产生的零散渣土等应及时清运,妥善处置,将施工前施工便道范围内剥离的表土及时就近运输至项目施工便道占地范围内,尽快对施工便道临时占地范围进行表土覆盖、播撒草籽,尽量缩短项目表土等堆放时间,尽快恢复区域原状。 ②施工期结束后,对便道及时进行松散处置,覆盖表土后,及时种植适宜本区域生长的植物,并定期洒水,保证其成活率。 (2)动物** 施工单位严格执行噪声、固废和大气等减缓措施;并严格管理施工人员,禁止对野生动物进行捕杀。 (3)植物** 建设单位施工结束后,对施工临时占地采取植被恢复措施,其恢复植被采用区域常见草本植被。 (4)水土流失 ①施工期间严格控制施工扰动范围,禁止乱挖乱弃,将施工造成的水土流失降低到最小程度。 ②在项目施工过程中尽量较少开挖量,做到挖填平衡,同时做到边开挖、边回填、边碾压、边采取恢复措施。对施工材料、挖方临时堆场进行遮盖处理。 ③合理安排施工,防止重复开挖,减少裸露面积,缩短裸露时间。土石方工程施工应尽量避开雨季。 ④在施工结束后,对施工场地内的临时建筑进行拆除并进行回收,同时场地进行平整。 (二)环评批复中的环保措施 施工过程中严格划定施工红线:合理规划施工便道,遮盖防护堆料,做好填挖平衡,施工期尽量安排在枯水期,避免涉水施工,禁止滥占用地,施工结束后对施工区域进行植被恢复和清理平整,加大对施工人员的环保知识宣传教育,提高施工人员环境保护意识,严禁偷猎、捕杀野生动物和随意乱采乱挖乱变道现象,严格控制施工作业区,不得随意扩大范围。做好施工迹地恢复,临时占地实施土地整治,减少工程建设造成的土地损失。 (一)环境影响报告表中的环保措施 1、地表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废水 施工废水经施工场地内设置的沉淀池沉淀处理后,上清液全部回用于项目施工区洒水降尘,不直接外排。 2)施工人员生活污水 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项目施工期配套修建的5处旱厕(各5m3)收集后,全部用于项目附近林草地及耕地施肥,不直接外排。 2、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①施工中应该选择排气污染物稳定且达到国家规定排放标准的施工机械,使之处于良好运行状态; ②堆料场采用蓬布遮盖,以防粉尘飞扬。临时堆土应及时覆盖,减少二次扬尘污染。加强施工区的规划管理,建筑材料堆场定点定位,并采取防尘抑尘措施,对散料堆场采用洒水防尘,并用蓬布遮盖建筑材料; ③及时清除施工现场场地路面碴土,并注意洒水降尘,对混凝土拌合系统等产尘浓度高的施工点,采取洒水降尘的措施; ④运输车辆尽量减缓行驶车速,保持车辆出入口路面清洁、湿润,减少地面扬尘污染,运输沙、石、水泥、垃圾的车辆装载高度应低于车厢上沿,不得超高超载,装材料的车辆货箱上覆盖蓬布,以免车辆颠簸撒漏,经常清洗运载汽车的车轮和底盘上的泥土,文明装卸,运输车辆装卸完货后应清洁车厢,接触粉尘的施工人员须佩戴口罩等个人防护工具,规划施工车辆的运行路线,尽量避开生活区和人流密集的交通要道; ⑤施工期靠近周边敏感点的建设区域必须设置2m高硬质围挡设施。 3、施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①合理布置施工机械,根据周围环境条件,本项目敏感点主要为敏感点主要有引水渠道K4+600~K4+750段东侧最近30m处分布的萨木达居民、K6+350~K7+100段西侧最近5m处分布的南木加岗村居民、K8+590~K8+670段东和西侧最近2m处茶勒居民。在敏感点一个设置噪声屏障,极大程度上降低项目施工对周边敏感点的不利影响程度; ②在运输车辆经过的村庄时限速和禁鸣,施工前及时通知受影响居民,取得周边居民的理解,最大程度上减少噪声对区域周边居民的不利影响; ③控制施工噪声源强,采用低噪或装有消声设备等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施工机具,并使之处于良好状态,减轻施工噪声对工程区域声学环境质量的影响,力争做到施工噪声不扰民; ④禁止夜间(晚上10点至早晨6点之间)时间段进行施工作业。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施工单位必须持有关****生态环境局登记备案,并于连续施工之日1天前公告附近居民和单位; ⑤对项目拟使用模板等构件装卸、搬运应轻拿轻放,严禁抛掷;严禁进出施工场地的车辆鸣笛; ⑥对施工人员应采取相应的劳动保护措施,按规定,施工人员每天连续接触噪声不得超过8小时,定期轮换岗位。在噪声源集中的施工点,施工人员须佩戴耳塞、耳罩或防声头盔,有效减小噪声对人体的危害; ⑦合理布设施工机械,根据周围环境条件,尽量将产噪设备布置在远离敏感点的位置,增加噪声源于敏感区域的距离。 4、施工期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1)土石方 项目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所有临时挖方均用于项目施工期施工回填,项目施工期产生多余土石方约3620.33m3。施工中的砂砾石开挖料尽量充分利用,剩余全部直接就近分散平衡到渠道沿线低平地带,并及时压实、播撒草种,进行绿化恢复措施,项目不单独设置弃土场。 2)生活垃圾 项目施工期生活垃圾的产生量约为21.2kg/d。本项目施工过程产生的生活垃圾禁止随意丢弃,施工区内设置垃圾桶收集生活垃圾后送至区域村庄内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点集中清运处理。 3)建筑垃圾 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弃渣产生量约为26m3,能够回收利用的(如沟渠修建过程中使用的衬板等)全部进行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如少量洒落水泥块等)全部清运至**县住建部门指定的弃渣场集中处理。 4)减缓措施 ①渠道开挖产生的剩余少量土石方直接就近分散平衡到渠道沿线低平地带,并及时压实、播撒草种,进行绿化恢复措施; ②在施工营地内设置垃圾桶收集生活垃圾后送至区域村庄内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点; ③对垃圾桶、垃圾集中存放处定期喷药消毒,防止苍蝇等害虫滋生。 ④在工程竣工后,施工单位应负责将工地的剩余建筑垃圾、杂乱碴土处理干净。建设单位应负责督促工作。 (二)环评批复中的环保措施 1、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产生的生活污水经防渗早厕收集后全部回用于附近林草地施肥。施工废水经沉淀池收集后全部回用于施工区酒水降尘。要定期检修、维护设备,避免机械油污滴漏进入区域地表水体。 2、声环境保护措施。合理布设施工机械和施工时间,提前做好施工公示,选用低噪声设备,途径村庄、进出施工场地等敏感区限制鸣笛、速行驶,减少噪声影响。 3、大气环境保护措施。通过酒水降尘、封闭运输、轻装轻卸、禁止在大风天气施工作业,施工现场周边按照规定设置围挡设施,加强施工机械的维护和修养料。 4、工程施工过程中应加强固体废物的管理。施工过程中生活垃圾通过垃圾桶分类收集后运至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置;施工建筑垃圾可回收利用的全部回收利用,不可回收的清运至当地相关部门指定地点处理;严格控制施工范围,禁止随意扩大施工占地导致水环境破坏现象。 | 实际建设情况:(一)环境影响报告表中的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1)生态保护措施 1、土地**的保护措施 施工场地设置了管理区,严格控制了施工临时占地范围,施工完毕后,已经清除临时占地区表层硬化,平整土地,回覆表土,进行撒草绿化。 2、动物**的保护措施 项目已经落实噪声、固废和大气等减缓措施,落实施工人员生态环境保护的宣传教育和科学管理工作。 3、植物**的保护措施 施工前已对占地范围内表土进行预先剥离,施工结束后,已经清除临时占地区表层硬化,平整土地,回覆表土,进行撒草绿化。 4、水域生态系统的保护措施 取水口施工设置了39.7m长的土石围堰,保证项目施工区域为不涉水施工;落实了加强施工人员的环保意识工作,不存在将生活垃圾及建筑固废等远抛至水流、河道内等行为。 5、水土流失的减缓措施 工程施工期结束后,对项目占地范围适宜的区域进行表土覆盖,播撒适宜当地生长的草种,及时恢复区域植被。 6、表土剥离养护措施 项目占地区域产生的剥离表土进行就近分区堆放,渠线施工开挖及临时用地表土堆放于沿线施工作业带内,施工便道表土堆放于施工便道周边,均不单独另外占地,项目表土全部暂存于项目施工区域周边范围内,并用篷布遮盖,定时洒水养护,四周设置排水沟,同时在表土临时堆放场配套建设护坡。 7、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土地** 严格控制施工占地范围,施工完毕后,已经清除临时占地区表层硬化,平整土地,回覆表土,进行撒草绿化。 1)施工场地恢复措施 施工完毕后,已经拆除施工场地建筑物,清除表层硬化及杂物,回填平整土地,回覆表土,进行撒草绿化。 2)施工便道恢复措施 合理设置了施工便道路线,进行表土剥离并就近设置表土临时堆放场地,对剥离的表土进行洒水降尘、采用苫布遮盖等措施养护,施工完毕后,已经清除施工便道表层硬化及杂物,回填平整土地,回覆表土,进行撒草绿化。 (2)动物** 严格执行噪声、固废和大气等减缓措施。 (3)植物** 采用区域常见草本植被恢复施工临时占地植被。 (4)水土流失 ①施工期间严格控制施工扰动范围。 ②挖填平衡,边开挖、边回填、边碾压、边采取恢复措施,对施工材料、挖方临时堆场进行遮盖处理。 ③合理安排施工,土石方工程施工避开雨季。 ④在施工结束后,拆除回收施工场地内的临时建筑,平整场地。 (二)环评批复中的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施工过程中严格控制施工范围,严禁越界占压草地。 施工前期已对表土进行剥离,并进行堆存、养护和后期恢复。 本项目未设取土场和弃渣场,砂石料均外购。 施工场地、施工便道等临时占地使用完毕后,及时拆除硬化的场地,清理平整、恢复了原貌,回覆表层土壤、草皮。 (一)环境影响报告表中的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1、地表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施工期生活污水旱厕收集后用于草地施肥,生产废水经沉淀处理后用于洒水降尘,项目施工期生活污水及生产废水均不外排。 2、环境空气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在施工临近敏感点区域应设置2m高硬质围挡,增加施工现场洒水频次,土石方开挖过程增加洒水频次,禁止大风大雨天气进行开挖作业,禁止物料抛洒等施工操作;在施工建设中严格按照相关扬尘防治管理规定进行施工建设,最大程度减少扬尘产生污染环境。 2)运输车辆尾及施工机械废气污染防治措施:选择排气污染物稳定且达到国家规定排放标准的施工机械,使之处于良好运行状态;合理安排运行时间;加强施工机械、车辆的维护和保养,使用优质燃料。 3、施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情况 ①合理布置施工机械,在敏感点一个设置噪声屏障; ②加强管理,在运输车辆经过的村庄时限速和禁鸣; ③控制施工噪声源强,采用低噪或装有消声设备等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施工机具,并使之处于良好状态; ④禁止夜间时间段进行施工作业。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施工单位必须持有关****生态环境局登记备案,并于连续施工之日1天前公告附近居民和单位; ⑤使用模板等构件装卸、搬运应轻拿轻放,严禁抛掷;严禁进出施工场地的车辆鸣笛; ⑥对施工人员应采取相应的劳动保护措施; ⑦合理布设施工机械,根据周围环境条件,尽量将产噪设备布置在远离敏感点的位置,增加噪声源于敏感区域的距离。 4、施工期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项目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所有临时挖方均用于项目施工期施工回填,施工中的砂砾石开挖料尽量充分利用,其余土石方全部直接就近分散平衡到渠道沿线低平地带,并及时压实、播撒草种,进行绿化恢复措施,项目不单独设置弃土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运至当地生活垃圾收集点;对生活垃圾收集设施定期消毒处理;建筑垃圾分类收集,废包装材料、废钢材边****收购站,散落的砂浆、废弃混凝土块等可用于防洪堤后回填平整,其他不能利用统一收集,堆放相关部门指定地点堆放。 (二)环评批复中的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1、水环境保护措施。 项目实际建设过程中各类废(污)水均合理处置,未外排。 2、声环境保护措施。 项目施工期严格按照环评及批复提出的措施实施,未收到居民关于施工噪声的投诉现象。 3、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项目施工期严格按照环评及批复提出的措施实施,未收到居民关于施工废气的投诉现象。 4、工程施工过程中应加强固体废物的管理。 项目施工期严格按照环评及批复提出的措施实施,施工区域无固废遗留问题,且未收到居民关于施工固废的投诉现象。 (一)环境影响报告表中的环保措施 1、地表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定期设置巡查人员进行水量监控,定期检查、维修取水口进水闸、启闭机等设备,定期巡查渠道,保证渠道无砂石、泥土堵塞现象。 落实了水政及环保法规宣传教育工作,不存在废水、污水排入渠道、在渠道内乱扔垃圾等现象。 落实了水质保护工作及渠道防渗工作。 2、地下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做好了渠道做防渗、防漏处理工作。 3、土壤环境保护措施 合理规划了渠系布局,完善了工程设施,渠道断面形式采取矩形结构形式,采取节水型灌溉制度以及畦灌技术、沟灌和相应的田间工程节水灌溉管理等,配备了灌区通讯调度措施。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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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1 | (一)环境影响报告表中的环保措施 (1)生态保护措施 1、土地**的保护措施 施工场地设置管理区,建设单位须严格控制施工临时占地范围,并在项目施工结束后对临时占地采取及时的恢复措施以减少对区域生态的不利影响。 2、动物**的保护措施 施工单位严格执行噪声、固废和大气等减缓措施,加强施工人员生态环境保护的宣传教育和科学管理,禁止对野生动物进行捕杀,并严禁追赶野生动物、故意破坏其生活环境。 3、植物**的保护措施 建设单位施工前对占地范围内表土进行预先剥离,待项目施工结束后,对施工临时占地采取平整基表土覆盖等措施后,播撒适宜区域生长的草种(优先选用本地物种),并定期洒水施肥,保证其成活率。 4、水域生态系统的保护措施 在本项目施工阶段设置合理的施工建设进度,在项目施工阶段设置合理的围堰设施,保证项目施工区域为不涉水施工;同时加强施工人员的环保意识,禁止将生活垃圾及建筑固废等远抛至水流、河道内等相关措施。 5、水土流失的减缓措施 工程施工期结束后,对项目占地范围适宜的区域进行表土覆盖,同时播撒适宜当地生长的草种,及时的恢复区域植被。 6、表土剥离养护措施 项目占地区域产生的剥离表土进行就近分区堆放(主要设置位置均分布于项目表土剥离较近区域,渠线施工开挖及临时用地表土堆放于沿线施工作业带内,施工便道表土堆放于施工便道周边,均不单独另外占地,剥离表土待施工结束后用作项目绿化覆土,避免了远距离运输导致的生态环境不利影响),项目表土全部暂存于项目施工区域周边范围内,并用篷布遮盖,定时洒水养护,四周设置排水沟,同时在表土临时堆放场应配套建设护坡,保护表土不受风力及雨水的侵袭。 7、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土地** 建设单位须严格控制施工占地范围,并且在项目施工结束后对临时占地采取即地恢复措施以减少对生态的影响。 1)施工场地恢复措施 ①待施工结束后,对施工场地建筑物进行尽快拆除; ②对场地内杂物等进行及时清理,由建设单位清运至**县住建部门指定地点进行处理,严禁随意丢弃至区域外环境; ③对旱厕进行清理,并对旱厕和沉淀池进行回填、平整。 ④施工结束后,将施工前施工场地范围内剥离的表土及时就近运输至项目施工场地内,尽快对施工场地占地范围进行表土覆盖、播撒草籽,草籽以当地草种为宜,恢复区域生态环境。 2)施工便道恢复措施 ①施工开始前,先对项目拟建区域进行现场踏勘,结合区域周边现有道路及区域植被分布情况,合理设置施工便道路线,尽量减少便道建设内容,减少便道占地范围;施工前对施工便道占地范围适宜区域进行表土剥离,并就近设置表土临时堆放场地,项目施工期间,须对剥离的表土进行洒水降尘,采用苫布遮盖等措施养护,保证表土不会因风力等产生较大的环境污染问题,施工结束后及时对便道上的杂物清理,因项目运输产生的零散渣土等应及时清运,妥善处置,将施工前施工便道范围内剥离的表土及时就近运输至项目施工便道占地范围内,尽快对施工便道临时占地范围进行表土覆盖、播撒草籽,尽量缩短项目表土等堆放时间,尽快恢复区域原状。 ②施工期结束后,对便道及时进行松散处置,覆盖表土后,及时种植适宜本区域生长的植物,并定期洒水,保证其成活率。 (2)动物** 施工单位严格执行噪声、固废和大气等减缓措施;并严格管理施工人员,禁止对野生动物进行捕杀。 (3)植物** 建设单位施工结束后,对施工临时占地采取植被恢复措施,其恢复植被采用区域常见草本植被。 (4)水土流失 ①施工期间严格控制施工扰动范围,禁止乱挖乱弃,将施工造成的水土流失降低到最小程度。 ②在项目施工过程中尽量较少开挖量,做到挖填平衡,同时做到边开挖、边回填、边碾压、边采取恢复措施。对施工材料、挖方临时堆场进行遮盖处理。 ③合理安排施工,防止重复开挖,减少裸露面积,缩短裸露时间。土石方工程施工应尽量避开雨季。 ④在施工结束后,对施工场地内的临时建筑进行拆除并进行回收,同时场地进行平整。 (二)环评批复中的环保措施 施工过程中严格划定施工红线:合理规划施工便道,遮盖防护堆料,做好填挖平衡,施工期尽量安排在枯水期,避免涉水施工,禁止滥占用地,施工结束后对施工区域进行植被恢复和清理平整,加大对施工人员的环保知识宣传教育,提高施工人员环境保护意识,严禁偷猎、捕杀野生动物和随意乱采乱挖乱变道现象,严格控制施工作业区,不得随意扩大范围。做好施工迹地恢复,临时占地实施土地整治,减少工程建设造成的土地损失。 | (一)环境影响报告表中的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1)生态保护措施 1、土地**的保护措施 施工场地设置了管理区,严格控制了施工临时占地范围,施工完毕后,已经清除临时占地区表层硬化,平整土地,回覆表土,进行撒草绿化。 2、动物**的保护措施 项目已经落实噪声、固废和大气等减缓措施,落实施工人员生态环境保护的宣传教育和科学管理工作。 3、植物**的保护措施 施工前已对占地范围内表土进行预先剥离,施工结束后,已经清除临时占地区表层硬化,平整土地,回覆表土,进行撒草绿化。 4、水域生态系统的保护措施 取水口施工设置了39.7m长的土石围堰,保证项目施工区域为不涉水施工;落实了加强施工人员的环保意识工作,不存在将生活垃圾及建筑固废等远抛至水流、河道内等行为。 5、水土流失的减缓措施 工程施工期结束后,对项目占地范围适宜的区域进行表土覆盖,播撒适宜当地生长的草种,及时恢复区域植被。 6、表土剥离养护措施 项目占地区域产生的剥离表土进行就近分区堆放,渠线施工开挖及临时用地表土堆放于沿线施工作业带内,施工便道表土堆放于施工便道周边,均不单独另外占地,项目表土全部暂存于项目施工区域周边范围内,并用篷布遮盖,定时洒水养护,四周设置排水沟,同时在表土临时堆放场配套建设护坡。 7、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土地** 严格控制施工占地范围,施工完毕后,已经清除临时占地区表层硬化,平整土地,回覆表土,进行撒草绿化。 1)施工场地恢复措施 施工完毕后,已经拆除施工场地建筑物,清除表层硬化及杂物,回填平整土地,回覆表土,进行撒草绿化。 2)施工便道恢复措施 合理设置了施工便道路线,进行表土剥离并就近设置表土临时堆放场地,对剥离的表土进行洒水降尘、采用苫布遮盖等措施养护,施工完毕后,已经清除施工便道表层硬化及杂物,回填平整土地,回覆表土,进行撒草绿化。 (2)动物** 严格执行噪声、固废和大气等减缓措施。 (3)植物** 采用区域常见草本植被恢复施工临时占地植被。 (4)水土流失 ①施工期间严格控制施工扰动范围。 ②挖填平衡,边开挖、边回填、边碾压、边采取恢复措施,对施工材料、挖方临时堆场进行遮盖处理。 ③合理安排施工,土石方工程施工避开雨季。 ④在施工结束后,拆除回收施工场地内的临时建筑,平整场地。 (二)环评批复中的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施工过程中严格控制施工范围,严禁越界占压草地。 施工前期已对表土进行剥离,并进行堆存、养护和后期恢复。 本项目未设取土场和弃渣场,砂石料均外购。 施工场地、施工便道等临时占地使用完毕后,及时拆除硬化的场地,清理平整、恢复了原貌,回覆表层土壤、草皮。 |
表7 风险设施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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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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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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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施工场地、施工便道等临时占地使用完毕后,及时拆除硬化的场地,清理平整、恢复原貌,回覆表层土壤、草皮。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施工场地、施工便道等临时占地使用完毕后,及时拆除了硬化的场地,清理平整、恢复了原貌,回覆表层土壤、草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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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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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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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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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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