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一潞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智能泊车机器人装备总部基地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0683MACMFFK689 | 建设单位法人:范长萍 |
余剑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市 |
康阳大道16号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智能泊****基地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69-锅炉及原动设备制造;金属加工机械制造;物料搬运设备制造;泵、阀门、压缩机及类似机械制造;轴承、齿轮和传动部件制造;烘炉、风机、包装等设备制造;文化、办公用机械制造;通用零部件制造;其他通用设备制造业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499-C3499-其他未列明通用设备制造业 |
建设地点: | **省**市**市 康阳大道16号 |
经度:120.85183 纬度: 30.18564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01-16 |
虞环建备〔2024〕2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0683MACMFFK689001W |
2024-08-20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3000 |
115 | 运营单位名称:**** |
****0683MACMFFK689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0683MACMFFK689 | 验收监测单位:**市****公司 |
913********533176M | 竣工时间:2024-02-29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09-20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10-27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js-eia.cn/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 | 实际建设情况:**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智能泊车系统装备100套 | 实际建设情况:智能泊车系统装备100套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本项目主要生产智能泊车系统。项目生产工艺、生产设备、原辅材料详见环评。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目前主要生产智能泊车系统,无新增产品品种。项目生产工艺、生产设备、原辅材料详见验收报告。项目污染物排放量无增加,无新增污染物。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抛丸粉尘经收集后经自带的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通过排气筒不低于15m高空排放;油漆废气收集后经“水帘+喷淋+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废气处理后通过排气筒不低于15m高空排放;焊接烟尘经移动式焊接烟尘处理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采用雨污分流、清污分制,雨水经厂区雨水管道收集后排入市政雨水管网。间接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喷淋废水委托给****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管排放,送**市**区水****公司处理达标后排海。采用雨污分流、清污分制,雨水经厂区雨水管道收集后排入市政雨水管网。间接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喷淋废水委托给****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管排放,送**市**区水****公司处理达标后排海。 一般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公司综合利用;危险固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废气主要为抛丸粉尘、油漆废气和焊接烟气,其中抛丸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经自带的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通过排气筒20m高空排放;油漆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水帘+喷淋+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等工序处理后通过排气筒15m高空排放;焊接烟尘经移动式焊接烟尘处理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采用雨污分流、清污分制,雨水经厂区雨水管道收集后排入市政雨水管网。间接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喷淋废水委托给****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管排放,送**市**区水****公司处理达标后排海。 边角料、收集粉尘、一般包装****公司回收综合利用;喷淋废液、油漆废包装桶、漆渣、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切削液、含切削液金属屑、废液压油、废润滑油、废油桶、废砂纸委托****处置,生活垃圾定点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处置。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0 | 0.051 | 0.12 | 0 | 0 | 0.051 | 0.051 | |
0 | 0.169 | 0.6 | 0 | 0 | 0.169 | 0.169 | |
0 | 0.0002 | 0.042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523 | 0.91 | 0 | 0 | 0.523 | 0.523 | / |
0 | 0.159 | 0.17 | 0 | 0 | 0.159 | 0.159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化粪池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 《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 33/887-2013) | 化粪池 | 废水总排放口,pH值范围为7.8~7.9、化学需氧量最大浓度为331mg/L、氨氮最大浓度为0.382mg/L、悬浮物最大浓度为9mg/L、石油类最大浓度为15.4mg/L、总磷最大浓度为0.180mg/L、BOD5最大浓度为55.3mg/L。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水帘+喷淋+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处理装置,布袋除尘装置 | 《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 《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 | “水帘+喷淋+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处理装置,布袋除尘装置 | 有组织废气:喷废气出口颗粒物最大浓度11.6mg/m3,非甲烷总烃最大浓度5.61mg/m3,臭气浓度最大浓度16,抛丸废气出口颗粒物最大浓度16.5mg/m3。 无组织废气厂界非甲烷总烃最大浓度1.20mg/m3、颗粒物最大浓度0.516mg/m3;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最大浓度1.20mg/m3。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隔声降噪设施 | 东、南、西三侧厂界昼间噪声最大值为62Leq dB(A);北侧厂界昼间噪声最大值为59Leq dB(A)。 | 隔声降噪设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按“**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理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废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及时清运。 | 一般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公司综合利用;危险固废委托****处置,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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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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