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鑫元一期颗粒硅项目220千伏供电工程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911********394845L | 建设单位法人:张海青 |
马超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自治区**市**区 |
**自治区**市**区建设路21号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鑫元一期颗粒硅项目220千伏供电工程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161-输变电工程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D4420-D4420-电力供应 |
建设地点: | **自治区**市**区,**自治区**市**区 |
经度:109.6257,109.63242,109.63228,109.63481,109.65179,109.65312,109.66908,109.67301,109.67691,109.68032,109.68356,109.70378,109.70793,109.71036,109.71257,109.71587,109.716,109.72453,109.72788 纬度: 40.60835,40.61018,40.61453,40.61796,40.61816,40.62276,40.62241,40.6416,40.64641,40.64879,40.64944,40.65487,40.65486,40.65464,40.65309,40.65457,40.65637,40.66022,40.65861 | ****机关:****生态环境厅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3-04-26 |
内环保〔2023〕119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13119 |
77.3 | 运营单位名称:**** |
911********394845L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0204MA0N090P7D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0204MA0N090P7D | 竣工时间:2024-06-01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12-04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01-04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gongshi.****.com/h5public-detail?id=428895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 | 实际建设情况:** |
未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1、**英华变~鑫元变Ⅰ、Ⅱ回2220kV线路工程: 线路总长15.0km,其中四回路铁塔架设5.5km,双回路铁塔架设4.5km,双回路钢管杆架设5.0km,**塔基60基。 2、加高改造高新变~张家营变220kV线路工程: 拆除原路径220kV线路(58#~60#)0.5km,在原路径**220kV线路0.5km,单回路架设。拆除该段线路原有塔基,原塔基附近**塔基3座。 3、加高改造张家营变~昆河变220kV线路工程: 拆除原路径220kV线路(15#~17#)0.5km,在原路径**220kV线路0.5km,单回路架设。拆除该段线路原有塔基,原塔基附近**塔基3座。 | 实际建设情况:1、**英华变~鑫元变Ⅰ、Ⅱ回2220kV线路工程(线路运行名:220kV英鑫Ⅰ、Ⅱ线): 线路总长14.4km,其中同塔双回线路路径长4.6km,同杆双回线路路径长4.8km,同塔四回线路路径长5.0km,共**塔基54基。 2、加高改造高新变~张家营变220kV线路工程: 拆除原路径220kV线路(58#~60#)0.5km,在原路径**220kV线路0.5km,单回路架设。拆除该段线路原有塔基,原塔基附近**塔基3座。 3、加高改造张家营变~昆河变220kV线路工程: 拆除原路径220kV线路(15#~17#)0.5km,在原路径**220kV线路0.5km,单回路架设。拆除该段线路原有塔基,原塔基附近**塔基3座。 |
线路路径总长度减少0.6km,塔基数减小6基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电能输送 | 实际建设情况:电能输送 |
未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一)严格落实项目施工期、运营期对周边环境的保护措施,做好周边区域的生态保护与恢复工作。施工期间严格控制施工活动范围,合理布局,尽量减少土地占用和植被破坏。 (二)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控制和改善工频电场、工频磁场对周边环境影响的措施和方法。监测值应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要求。 (三)项目施工期及运行期的噪声值及防噪措施应满足《报告表》中提出的要求,监测值应符合国家评价标准限值要求。 (四)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生态保护、污染防治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按要求重新报批。 四、建设单位按规定程序完成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后,项目方可投入正式运行。 | 实际建设情况:已落实。 一、本项目认真落实了项目施工期及运营期对周边环境的保护措施;施工期间,划定施工区域,严格按照划定的施工区域进行施工作业,施工垃圾和生活垃圾分别堆放,集中收集,定期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置。施工结束后,对塔基永久占地和临时占地进行土地平整措施,并进行植被恢复。验收调查时,线路沿线永久占地和临时占处地植被恢复较好。施工前已对线路路径进行了优化,塔基数减小6基,减小了土地占用。 二、本项目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控制和改善工频电场、工频磁场对周边环境影响的措施和方法,监测值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 8702-2014)要求,测值均满足相应标准限值。 三、本项目认真落实了《报告表》中提出的防噪措施,验收监测期间,噪声监测值均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相应标准限值要求。 四、本项目依据初步设计执行,线路较可研期间进行了优化,塔基数减少,但发生重大变动。 五、本项目正在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 |
未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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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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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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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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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1)尽量利用已有道路进行施工,运输、施工车辆不得随意行驶,以免土层松动导致水土流失的可能性增加。 (2)严格控制施工范围,应限制在征地红线内进行并设置围挡。 (3)施工时牵张场应选择线路沿线空地布置,减少植被破坏。 (4)塔基开挖时要进行表土剥离,表土和熟化土分开堆放。 (5)加强施工期管理,加强对施工人员的思想教育,提高其生态环保意识;妥善处理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防止乱堆乱弃影响周边环境。 (6)施工结束后,塔基及施工区、牵张场等临时占地应及时清理现场、恢复原貌。 (7)施工结束后根据地形条件,以因地制宜的原则对施工占地区域裸露地进行土地功能恢复,植被恢复和绿化。针对不同的占地类型,应采取有针对性的生态恢复措施。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已落实 (1)施工期间尽量的利用了现有的道路,减少了施工临时便道的开辟,减小了对生态的破坏; (2)施工期间严格划定了施工区域,限制了施工人员的活动范围。施工期间划定了车辆的行驶路线,施工期间未在划定的施工区域外进行施工作业; (3)施工期间,牵张场等临时占地都尽量选择了植被较为稀疏的空地,并用苫布进行覆盖,减少了对植被的破坏; (4)施工前对施工人员进行了专门的培训,加强了施工人员的环保意识; (5)施工垃圾集中堆放,****政府指定地点。 (6)塔基开挖时,分层开挖,表土单独堆放,用苫布覆盖后定期洒水,土方回填时分层回填,回填完成后对塔基处进行了植被恢复措施; (7)施工结束后对施工场地进行了土地平整,清理了施工垃圾,并对塔基临时占地和永久占地均进行了植被恢复措施和复垦措施。 验收调查期间,塔基永久占地和临时占地处植被恢复较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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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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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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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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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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