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陵山原生态养殖畜禽肉联加工厂(一期)建设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914********9563456 | 建设单位法人:张文波 |
张忠平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县 |
**县灵溪镇溪州**(**经开区猛洞河产业园)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山原****加工厂(一期)建设项目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18-屠宰及肉类加工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135-C135-屠宰及肉类加工 |
建设地点: | **省****县 **县灵溪镇溪州**(**经开区猛洞河产业园) |
经度:109.8304 纬度: 28.****472 | ****机关:湘西****生态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3-05-25 |
州环评(**)〔2023〕4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2021-10-29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8000 |
634 | 运营单位名称:**** |
914********9563456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914********824476M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0111MA4M34DD0B | 竣工时间:2022-12-18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12-04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01-04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gongshi.****.com/h5public-detail?id=426372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 | 实际建设情况:** |
无变化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30万头生猪屠宰 | 实际建设情况:30万头生猪屠宰 |
无变化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①生猪运输②宰前管理③屠宰④开膛、分割、检验⑤冷分割、复检打章⑥冷藏、冷冻、出货⑦车间清洗、消毒⑧同步检疫要点 | 实际建设情况:①生猪运输②宰前管理③屠宰④开膛、分割、检验⑤冷分割、复检打章⑥冷藏、冷冻、出货⑦车间清洗、消毒⑧同步检疫要点 |
无变化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①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按报告书要求做好有组织工艺废气处理,各排气筒高度应符合报告书要求,确保大气污染物排放满足国家和地方有关标准。静养待宰区域恶臭气体,采用微负压方式进行收集后经生物除臭系统处理达标后通过排气筒排放;****处理站主要恶臭产生单元加盖密闭,污泥浓缩池全封闭,采用微负压方式对其恶臭气体进行收集后经系统处理达标后通过排气筒排放;排气筒高度不得低于15m。沼气锅炉配备低氮燃烧器,锅炉燃烧产生的废气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燃气标准要求后通过排气筒排放,排气筒高度不得低于25m。②做好工程废水污染防治。按“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污污分流”原则设计、建设、完善厂区给排水系统。各类生产废水(车辆冲洗废水、屠宰废水、实验室废水等)经“预处理+调节池+UASB+接触氧化+沉淀”处理工艺预处理后(在原处理工艺上增加UASB工艺),出水水质达《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7-1992)表3中“畜类屠宰加工”****园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进园区污水管网,经园区污水理厂深度处理达《****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及其修改单中一级A标准,最终排入猛洞河。UASB反应池产生的沼气经三相分离器分离后进入气柜集中储存,在经过脱水塔脱水、脱硫塔脱硫后用作锅炉燃料使用。锅炉软水制备系统反冲洗水、软化水废水、锅炉排污水,回用作车辆冲洗水,不外排;③规范落实工业固体废物管理措施。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废机油、废润滑油、实验室废液、化学品和药剂包装废物、检验废弃物及过期试剂废药品、废油抹布,在厂区危废暂存间规范暂存,定期交由有危废处理资质单位转运处置;不合格牲畜及其胴体或肉品、牲畜三腺等不可食用器官按照《动物防疫法》等的相关规定冷冻后送至有资质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置;固体废物在厂内的堆放、贮存、转移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相关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 | 实际建设情况:①本项目废气主要为静养待宰区****处理站恶臭气体,项目静养待宰区域恶臭气体,采用微负压集气进行收集后经生物除臭系统处理达标后通过排气筒排放;****处理站主要恶臭产生单元加盖密闭,污泥浓缩池全封闭,采用微负压集气对其恶臭气体进行收集后经系统处理达标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沼气锅炉配备低氮燃烧器,经验收监测,锅炉燃烧产生的废气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燃气标准后通过25m排气筒排放;②本项目已按“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污污分流”原则设计、建设、完善厂区给排水系统。各类生产废水(车辆冲洗废水、屠宰废水、实验室废水等)经“预处理+调节池+UASB+接触氧化+沉淀”处理工艺预处理后,进园区污水管网,经园区污水理厂深度处理达《****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及其修改单中一级A标准,最终排入猛洞河,经验收监测,出水水质达《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7-1992)表3中“畜类屠宰加工”****园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UASB反应池产生的沼气经三相分离器分离后进入气柜集中储存,在经过脱水塔脱水、脱硫塔脱硫后用作锅炉燃料使用。锅炉软水制备系统反冲洗水、软化水废水、锅炉排污水,回用作车辆冲洗水,不外排。③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废机油、废润滑油、实验室废液、化学品和药剂包装废物、检验废弃物及过期试剂废药品、废油抹布,在厂区危废暂存间规范暂存,定期交由委托****转运处置;不合格牲畜及其胴体或肉品、牲畜三腺等不可食用器官按照《动物防疫法》等的相关规定冷冻后送至有资质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置;固体废物在厂内的堆放、贮存、转移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相关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 |
无变化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加强环境风险防范。落实《报告书》提出的事故风险防范措施,进一步强化风险管理和事故的预防,做好环境风险的巡查、监控等管理,杜绝环境风险事故发生。厂区设置事故池、建立三级防控体系、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配备相应的应急物资,确保环境风险得到有效控制。变更项目各项环保设施的设计、建设、运行、管理应符合安全生产相关要求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已落实《报告书》提出的事故风险防范措施,制定了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厂区已设置事故池、建立三级防控体系、配备了相应的应急物资 |
无变化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9.886 | 0 | 0 | 0 | 0 | |
0 | 0 | 0.989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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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0013 | 0 | 0 | 0 | 0.001 | 0.001 | / |
0 | 0.0136 | 0 | 0 | 0 | 0.014 | 0.014 | / |
0 | 0.0033 | 0 | 0 | 0 | 0.003 | 0.003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污水处理站 | 《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7-1992)表3中“畜类屠宰加工”三级标准及****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较严值 | 污水处理站 | 达标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沼气锅炉 |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 | 沼气锅炉 | 达标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厂房隔声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要求 | 厂房隔声 | 达标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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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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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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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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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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