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化区永兴选矿厂干排技改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0705MA0D108N3W | 建设单位法人:李振清 |
李振清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区 |
**省**市**区庞家堡八区东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区**选矿厂干排技改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12-化学矿开采;**及其他非金属矿采选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B109-B109-**及其他非金属矿采选 |
建设地点: | ******区 ******区 |
经度:115.422500 纬度: 40.663611 | ****机关:****审批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3-11-27 |
张行审字〔2023〕462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0705MA0D108N3W001X |
2024-10-28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160 |
62 | 运营单位名称:**** |
****0705MA0D108N3W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0705MA0D108N3W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0101MACRTTR88C | 竣工时间:2024-11-01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12-06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01-06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ep-home.cn/thread-24254-1-1.html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技改 | 实际建设情况:技改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年处理萤石矿7.5万吨,年产萤石精粉约2.5万吨 | 实际建设情况:年处理萤石矿7.5万吨,年产萤石精粉约2.5万吨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现有项目选矿产生的尾矿浆及过滤废水通过水力旋流器组进行预先分级,旋流器组溢流自流到浓密罐,浓密罐内加入絮凝剂进行搅拌,浓密罐上部产生较清净的澄清液通过管道自流至高位水罐,返回选矿工序循环利用,旋流器组底流与浓密机底流自流到干排车间经过滤机进行尾矿脱水,脱水后经过压滤后尾矿滤饼暂存于滤饼暂存间,作为建材定期外售。 | 实际建设情况:现有项目选矿产生的尾矿浆及过滤废水通过水力旋流器组进行预先分级,旋流器组溢流自流到浓密罐。浓密罐内加入絮凝剂进行搅拌,浓密罐上部产生较清净的澄清液通过管道自流至高位水罐,返回选矿工序循环利用。旋流器组底流与浓密机底流经过滤机进行尾矿脱水,脱水后尾矿滤饼作为建材外售,日产日清。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制定扬尘治理专项方案,指定专人负责扬尘防治工作,严格落实建筑施工场地扬尘防治措施。做好施工场地内部及周边相关道路的硬化和抑尘工作,物料运输车辆和物料堆放场所须采用密闭设施、加盖篷布和定时喷淋等防尘抑尘措施,运输道路及施工现场定时洒水,在出入口明显位置设置扬尘防治公示牌。粉尘排放须满足《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13/2934-2019)中相关标准要求。 运营期:项目生产无需用热,员工生活供暖使用空调,不得**燃煤设施。厂区内路面及物料运输道路须按要求进行合理硬化,运输道路两侧须进行绿化,滤饼暂存间须密闭,定期喷水,粉状原料全部堆存于封闭原料棚内,厂界颗粒物浓度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排放厂界浓度监控限值要求,原料、产品堆存须满足《煤场、料场、渣场扬尘污染控制技术规范》(DB13/2352-2016)要求。 (2)废水治理措施 施工期:施工期废水主要为建筑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污水、运输车辆冲洗废水和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施工污水量较少,主要污染物为泥沙,须经处理后用于场地泼洒抑尘;施工人员生活污水须排入临时旱厕,定期由环卫部门清掏;车辆冲洗废水须经沉淀后回用于车辆冲洗。 运营期: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原有浮选工序产生的尾矿浆及过****设备处理后排入回用水罐,回用于选矿工序。。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施工过程噪声影响主要来自施工作业机械和运输车辆,如挖掘机、推土机、运输车等;须制定严格的规章制度,合理布置施工现场、安排施工时间。运输车辆采取限速、禁鸣等措施,同时严格落实环评报告中提出的其他各项噪声振动防治措施,确保施工期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的相应标准要求。 运营期:项目主要噪声污染源为车辆运输噪声和工程场内的机械噪声。项目运营期须选用低噪声设备、减震基础、厂房隔声等措施后,厂界噪声排放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施工期:项目施工期固体废物为地基开挖产生的弃土、建筑垃圾和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施工阶段产生的弃土大部分回填,剩余部分用于厂区内绿化用土;建筑垃圾由施工单位按要求运至指定地点,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生活垃圾须统一分类收集,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运营期:生活垃圾须分类收集,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尾矿滤饼正常情况日产日清,外售用作建材,特殊情况暂存于滤饼暂存间,最长暂存时间为5天,外售用作建材;废机油、废油桶须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相应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置,危险废物的暂存及处置须满足相关技术规范和标准要求。 (5)防渗措施 环评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要求及项目厂址所在区域的特点,对危废间、沉淀池等场所进行分区防渗。防渗措施须符合《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相关要求,或参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及《****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8-2001)及其修改单执行。 (6)生态恢复措施 施工期须合理安排建设时间,控制施工车辆、机械及施工人员活动范围;严格做好防风治沙措施,要坚持“因地制宜、因害设防、保护优先、综合治理”的原则,坚持宜乔则乔、宜灌则灌、宜草则草,采取以林草植被建设为主的综合措施,施工期过后及时做好生态恢复,加强项目周边水土保持工作;生产期间须加强管理,严格防止生产、生活影响周边的生态环境,防止对地表植物的干扰和破坏,如有破坏应及时恢复,及时治理;尾矿库须采取喷洒覆盖剂、覆盖防尘网、绿化、复垦等防尘措施,企业应加强尾矿库后期治理工作,做好尾矿库闭库工作,编制尾矿库闭库方案。 | 实际建设情况:1 废气 根据企业提供资料可知,项目未处理尾矿浆及过滤废水含水率约为80%,经过过滤、压滤后尾矿滤饼含水率为12.03%,尾矿滤饼含水率高,不易起尘,定时喷洒抑尘,作为建材外售,日产日清,并在物料装卸过程中增加喷淋次数,可有效抑制粉尘的产生。2 废水 技改项目完成后项目废水包括压滤废水及职工生活污水。 ①压滤废水 本项目日处理尾矿浆及过滤废水400吨,日产生压滤废水是311.11吨。项目压滤废水经回水泵排入回用水罐,用于选矿工序循环使用,不外排。废水主要污染物是SS,浓度低于200mg/L,满足选矿工艺循环水用水要求。 ②项目不设宿舍、食堂、浴室等,厕所为旱厕,项目职工生活盥洗产生量按用水量的80%计算,则生活污水产生量为1m3/d,废水中主要污染物为COD、BOD、氨氮、SS,产生浓度分别为:200mg/L、150mg/L、20mg/L、200mg/L。生活污水产生量较小,水质简单,用于厂区泼洒抑尘,不外排,厂区设置防渗旱厕。项目废水不外排,对环境影响较小。3 噪声 本项目噪声污染源主要为各车间生产设备的机械噪声。生产设备采用基础加装减振垫,采用隔声、减振等措施降低设备噪声。4 固体废物 本技改项目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主要压滤机尾矿滤饼;危险废物主要为设备维护过程产生的废机油、废油桶;职工生活垃圾。 ①一般固体废物 根据企业提供资料可知,项目未处理尾矿浆及过滤废水含水率约为80%,经过过滤、压滤后尾矿滤饼含水率为12.03%。压滤机尾矿滤饼日产生量为88.89t/d,22222.5t/a,外售至建材企业,日产日清。 ②危险废物 项目在设备维护过程中废机油产生量为0.1t/a,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版),废机油属于危险废物,为“HW08类废物”,危废代码为900-214-08,废油桶产生量为0.05t/a,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版),废油桶属于危险废物,类别为HW49其他废物,危废代码为900-041-49。废机油、废油桶均采用专用容器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 ③生活垃圾。 生活垃圾产生量按0.5kg/人﹒d 计算,项目全场劳动定员为18人,生活垃圾产生量约2.25t/a。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1.干排车间1000平方米,滤饼暂存间500平方米; 2.主要生产设备中“自动压滤机1台,真空带式过滤机1台,压滤机泵1台,皮带机1台,旋流器2台 | 实际建设情况:1.干排车间1000平方米,滤饼暂存间500平方米,未建设; 2.主要生产设备中建设真空过滤机1台 |
(1)项目内容中“干排车间1000平方米,滤饼暂存间500平方米”未建设。尾矿滤饼含水率高,不易起尘,定时喷洒抑尘,作为建材外售,日产日清,故未建干排车间和滤饼暂存间。 (2)主要生产设备中“自动压滤机1台,真空带式过滤机1台,压滤机泵1台,皮带机1台,旋流器2台”变更为“真空过滤机1台”。尾矿浆经真空过滤机过滤后,尾矿滤饼含水率已满足工艺要求,真空过滤机脱水效率高,故未安装自动压滤机及其配套设施。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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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选用低噪声设备、减震基础、厂房隔声,加装消声器等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 | 选用低噪声设备、减震基础、厂房隔声,加装消声器等 | 经检测,本项目东、西厂界紧邻其他企业不具备检测条件,未进行噪声检测,其余厂界噪声昼间最大值为57dB(A),夜间最大值为48dB(A)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环评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要求及项目厂址所在区域的特点,对危废间等场所进行分区防渗。防渗措施须符合《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相关要求,或参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及《****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8-2001)及其修改单执行 | 已对危废间等场所进行分区防渗。防渗措施符合《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相关要求。 |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施工期:项目施工期固体废物为地基开挖产生的弃土、建筑垃圾和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施工阶段产生的弃土大部分回填,剩余部分用于厂区内绿化用土;建筑垃圾由施工单位按要求运至指定地点,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生活垃圾须统一分类收集,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运营期:生活垃圾须分类收集,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尾矿滤饼正常情况日产日清,外售用作建材,特殊情况暂存于滤饼暂存间,最长暂存时间为5天,外售用作建材;废机油、废油桶须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相应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置,危险废物的暂存及处置须满足相关技术规范和标准要求。 | 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尾矿滤饼含水率高,不易起尘,定时喷洒抑尘,作为建材外售,日产日清; 废机油、废油桶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相应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置。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1 | 施工期须合理安排建设时间,控制施工车辆、机械及施工人员活动范围;严格做好防风治沙措施,要坚持“因地制宜、因害设防、保护优先、综合治理”的原则,坚持宜乔则乔、宜灌则灌、宜草则草,采取以林草植被建设为主的综合措施,施工期过后及时做好生态恢复,加强项目周边水土保持工作;生产期间须加强管理,严格防止生产、生活影响周边的生态环境,防止对地表植物的干扰和破坏,如有破坏应及时恢复,及时治理;尾矿库须采取喷洒覆盖剂、覆盖防尘网、绿化、复垦等防尘措施,企业应加强尾矿库后期治理工作,做好尾矿库闭库工作,编制尾矿库闭库方案。 | 生产期间加强管理,未对周边的生态环境产生影响,未对地表植物干扰和破坏,已拆除无用建构筑物,并对构建物的拆除迹地进行绿化。 |
表7 风险设施
1 | 环评按照《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进行了评价,在项目建设和运行过程中须严格落实环评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有效风险应急预案,如出现环境风险事故须立即启动环境风险应急预案。 | 在项目建设和运行过程中须严格落实环评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了有效风险应急预案,未出现环境风险事故须立即启动环境风险应急预案。 |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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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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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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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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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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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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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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