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艾玛压缩机有限公司年产12000套螺杆空气压缩机机箱建设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914********592044K | 建设单位法人:黄君凤 |
黄君凤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区 |
**省**市**区中新镇福中路37号华创产业园1栋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年产12000套螺杆空气压缩机机箱建设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69-锅炉及原动设备制造;金属加工机械制造;物料搬运设备制造;泵、阀门、压缩机及类似机械制造;轴承、齿轮和传动部件制造;烘炉、风机、包装等设备制造;文化、办公用机械制造;通用零部件制造;其他通用设备制造业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442-C3442-气体压缩机械制造 |
建设地点: | ******区 ******区 |
经度:113.626944 纬度: 23.335833 | ****机关:****环境局**分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03-28 |
穗环管影(增)〔2024〕61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914********592044K001W |
2024-07-19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300 |
20 | 运营单位名称:**** |
914********592044K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914********592044K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1202MA55DD250L | 竣工时间:2024-10-16 |
2024-10-16 | 调试结束时间:2024-10-26 |
2024-12-04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01-02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412041jwkV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项目占地面积1200平方米,建筑面积1200平方米,主要从事生产螺杆空气压缩机机箱,年产规模为螺杆空气压缩机机箱12000套。项目员工人数30人,均不在项目内食宿。全年工作300天,一班制,每班工作8小时。项目总投资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占地面积1200平方米,建筑面积1200平方米,主要从事生产螺杆空气压缩机机箱,年产规模为螺杆空气压缩机机箱12000套。项目员工人数30人,均不在项目内食宿。全年工作300天,一班制,每班工作8小时。项目总投资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年产规模为螺杆空气压缩机机箱12000套 | 实际建设情况:年产规模为螺杆空气压缩机机箱12000套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机加工→表面脱脂处理→烘干→喷粉→固化→组装→成品 | 实际建设情况:机加工→表面脱脂处理→烘干→喷粉→固化→组装→成品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固化有机废气经收集后引入一套“水喷淋+干式过滤器+二级活性炭”治理设施(TA001)治理,处理达标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喷粉粉尘经滤筒回收装置进行粉尘回收后,尾气引入一套“水喷淋+干式过滤器+二级活性炭”处理达标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切割粉尘:经移动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喷粉粉尘喷淋废水和清洗工序产生的清洗废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损耗量,定期由工业废水单位拉运处置,不外排;打磨废水经沉淀后循环使用,定期补充损耗,不外排;废槽液交由有危废资质单位处理。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处理厂处理。 喷粉粉尘喷淋废水和清洗工序产生的清洗废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损耗量,定期由工业废水单位拉运处置,不外排;打磨废水经沉淀后循环使用,定期补充损耗,不外排;废槽液交由有危废资质单位处理。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处理厂处理。 一般工业固废收集后交由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填埋;危险废物统一收集后暂存于危废间,定期交由具有危废资质单位处理。 | 实际建设情况:固化有机废气经收集后引入一套“水喷淋+干式过滤器+二级活性炭”治理设施(TA001)治理,处理达标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喷粉粉尘经滤筒回收装置进行粉尘回收后,尾气引入一套“水喷淋+干式过滤器+二级活性炭”处理达标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切割粉尘:经移动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喷粉粉尘喷淋废水和清洗工序产生的清洗废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损耗量,定期由工业废水单位拉运处置,不外排;打磨废水经沉淀后循环使用,定期补充损耗,不外排;废槽液交由有危废资质单位处理。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处理厂处理。 喷粉粉尘喷淋废水和清洗工序产生的清洗废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损耗量,定期由工业废水单位拉运处置,不外排;打磨废水经沉淀后循环使用,定期补充损耗,不外排;废槽液交由有危废资质单位处理。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处理厂处理。 一般工业固废收集后交由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填埋;危险废物统一收集后暂存于危废间,定期交由具有危废资质单位处理。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原辅材料贮存在生产车间仓库、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间、一般固废暂存于固废间 | 实际建设情况:原辅材料贮存在生产车间仓库、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间、一般固废暂存于固废间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0 | 0.024 | 0 | 0 | 0 | 0.024 | 0.024 | |
0 | 0.0547 | 0 | 0 | 0 | 0.055 | 0.055 | |
0 | 0.0066 | 0 | 0 | 0 | 0.007 | 0.007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1774 | 0 | 0 | 0 | 0.177 | 0.177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0154 | 0 | 0 | 0 | 0.015 | 0.015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预脱脂池 、主脱脂池 、水洗池 、碱洗池各一个 | / | 预脱脂池 、主脱脂池 、水洗池 、碱洗池各一个 | 无 | |
2 | 生活污水三级化粪池 | **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 | 生活污水三级化粪池 | 无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TA001 | 颗粒物执行**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排放限值与《关于贯彻落实的实施意见》(粤环函〔2019〕1112号)对颗粒物的排放限值要求的较严值,非甲烷总烃执行**省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中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执行《关于贯彻落实的实施意见》(粤环函〔2019〕1112号)对NOx、SO2的排放限值要求; | 水喷淋+干式过滤器+二级活性炭 | 检测2天,每天检测3次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减振、隔声、降噪措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 准 》(GB12348-2008)3 类标准 | 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减振、隔声、降噪措施 | 检测2天,每天检测2次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应对固体废物实行分类收集、处置,防止造成二次污染。一般固体废物的处置应符合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相 关规定。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 危废间占地面积为5m2、固废间占地面积为10m2,一般工业固废收集后交由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填埋;危险废物统一收集后暂存于危废间,定期交由具有危废资质单位处理。一般固体废物的处置应符合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相 关规定。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1 | 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工作,落实各项环境风险 防范和应急措施,提高环境事故应急处理能力,保障环境安全 | (1)废水前处理池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事为泄露,企业定期检查防漏性,并在现场设置了沙袋围堵、吸附棉吸附等应急物资,救援过程禁止使用明火、吸烟等。车间地面作水泥硬底化防渗处理,发生散落时,防止材料通过地面渗入地下而污染地下水、地表水。 (2)建设单位平时定期对废气治理设施设备进行维护保养,避免非正常排放的产生。企业内部设置专门的环保机构、建立了内部环境的风险排查及治理制度,设有专人管理废气治理措施。 (3)危险废物暂存仓库企业定期检查防漏性,收集、贮存危险废物的设施、场所,设置了危险废物识别标志,按照危险废物特性进行分类贮存,危废间设置围堰,贮存场所地面作硬化及防渗处理,危险废物委托****处理。 |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项目生活污水执行**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 (DB44/26-2001) 第二时段三级标准,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中 ****处理厂。清洗废水、喷粉水喷淋废水收集后交由有相 应工业废水处置单位拉运处理,不外排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项目生活污水执行**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 (DB44/26-2001) 第二时段三级标准,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中 ****处理厂。清洗废水、喷粉水喷淋废水收集后交由有相 应工业废水处置单位拉运处理,不外排 |
/ |
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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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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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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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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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该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为 VOCs排放量 0.0154吨/年、氮氧化物0.1774吨/年。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替代 为VOCs排放量0.0308吨/年,来源于**市铎晟服装辅料有限 公司结构减排;氮氧化物排放量0.1774吨/年,来源于**市 华南****公司结构减排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非甲烷总烃的最大排放速率为0.009kg/h,烘干工作按全年工作时间1200h,工况为100%计,则有机废气有组织排放量为0.0108t/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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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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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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