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执行单位****对**市**区****公司车辆定点维修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比选,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市**区****公司车辆定点维修服务项目
(三)采购内容及数量:
内容 | 数量 | 最高单价限价 | 服务期限 | 预算 |
**市**区****公司车辆定点维修服务(车型主要为**启辰) | 152台 | 250元/台/月(含税)(包含车辆一保、二保、年审检测行政费用及车辆包月维修工时费,但不含车辆配件费用) | 一年(2025年2月1日至2026年1月31日) | 45.6万元 |
因国家政策调整或采购单位经营情况变化,采购单位有权对本项目采购计划进行调整(包括但不限于调整采购时间、采购数量甚至取消采购计划),最终采购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中选人不得向采购单位追究由此带来的相关责任。 |
1.详细要求请参阅比选文件中第二章“用户需求书”;
2.合格的参选人应对本项目所有内容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进行报价;
3.本项目最终选定唯一的合格参选人对本项目所有内容进行处理。
二、参选人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二)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需提供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www.****.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采购人于响应截止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查询结果为准,参选人无须提供。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参选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三)特定资质:能在**市**区提供出租车车辆维修保养、拯救服务和二级维护的服务,具有**市**区二类机动车维修资质,****维修行业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为二类机动车维修;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五)按规****集团集中采购平台(https://jc.****.com )完成注册和报名,并通过平台资格审查,完成上传参选文件及提交报价。
注:供应商注册报名及上传参选文件和报价等操作详见平台“服务指南”→“供应商操作指引”。
三、报名方式及比选文件的获取
参选人应于2025年1月8日至2025年1月10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集团集中采购平台(https://jc.****.com)完成注册及报名,****集团集中采购平台审核后,才视为报名成功。报名成功的参选人通过在平台下载获取比选文件。采购人不再发放纸质采购文件。
四、递交参选文件
(一)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时间:2025年1月13日9:00时。参选人应在递交参选文件截止时****集团集中采购平台(https://jc.****.com)上传参选文件(正本)PDF格式扫描件(盖章),并将参选文件盖章纸质版(正本和副本各1份)密封递交至**市**区**大道东884、886、888****集团25楼,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如纸质参选文件与PDF电子版不一致的,以电子版为准。
注:****集团集中采购平台上传参选文件电子版且点击 “提交报价”后无法撤回修改,请参选人谨慎提交。
(二) **地址:**市**区**大道东884、886、888****集团25楼
参加参选文件启封会议是参选人的权利。参加启封会议时,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身份证原件(授权代表需持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
五、项目公告刊登媒体
本项目的比选公告及相关信息在采购执行单位官方网站、****集团集中采购平台及**国企阳光采购信息发布平台上公布,并视为有效送达。
采购执行单位网址:https://www.****.com/
****集团集中采购平台:https://jc.****.com
**国企阳光采购信息发布平台: http://ygcg.****.cn
六、公告期限
自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参选报名截止时间。
七、本项目设保证金 0.8万元。设报价上限,具体详见本公告第一点第(三)小点,超出限价视为无效报价。
八、特别说明
(一)至参选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止参加比选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或者在评审期间出现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比选文件作出实质响应的报供应商不足3家的,采购人将继续对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实质响应的参选文件进行评审后确定供应商。
(二)本次比选不受参与比选的参选人数量限制,即参与本项目比选的供应商数量不设上下限。
九、采购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朱女士
联系电话:137****9165
联系地址:**市**区**大道东884、886、888****集团25楼
十、凡涉及本比选文件的解释权属采购人和采购执行单位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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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月7日